时间:2012-12-29来源:
—— 2012年12月20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上
市民政局局长 戴友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王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议案(第40号)》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作为民政部门调查研究的过程、理清思路的过程、强化法制意识的过程、为民办实事的过程、化解工作矛盾的过程、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过程、宣传和落实民政政策的过程、改善民政部门外部形象的过程,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办理标准和“办理不是目的,落实才是根本”的原则,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力办理了各项建议。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0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议案》)站在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大局的高度,对我市社会养老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刻、中肯的剖析,提出了符合实际的全面而又具体的意见,是一件十分优秀的、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必将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议。此项重点建议的办理,在去年的人大常委会上未获通过,对市民政局振动很大。今年6月以来,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年活动中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作为“三项建设”统揽全局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继续进行办理。
市委、市政府对办好这项重点建议、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十分关注。市委书记靳克文在“重阳节”前专程看望农村敬老院老人,并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曹存正市长明确指示:“要把养老事业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解决好这一热点问题”,并亲自批示过问养老机构建设问题。市领导李智民、杨国志、田爱华、陈平、邓武昌等领导也十分关注这项工作,一次又一次出席有关养老、敬老活动,形成了合力推进养老事业的明显社会导向。栗社臣副市长亲自参与议案办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提出要求,解决了我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府财政补贴制度落实、养老产业园建设当中的一个又一个重大问题,高喜东副市长也亲自协调解决了有关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问题。目前,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氛围越来越浓,环境越来越好,思路越来越清,力度越来越大。
一、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一)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比例高、农村比例大。截至去年底,全市老年人口36.9万人,老龄化率达到14.1%,比全省高0.9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每年递增4%左右,2020年全市老龄化率将超18%,达到46.8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已占老年人总数的18%;农村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75%,属典型的“未富先老”。
(二)养老设施严重不足且条件差。至目前为止,虽然农村10628户、10910名“五保”老人已得到妥善安置,而城市近150名“三无”老人,只有46人由市福利院供养,其他70%的由街道或乡镇供养,其医疗经费没有来源,生活条件很差。除这部分老人外,全市剩余的35万多老人中,按国家“十二五”目标,3—4%的老人要靠机构养老(主要是失能半失能老人),6—7%的老人要实行社区养老,90%的老人实行居家养老。而我市现有养老床位90.59%集中在农村,主要是为农村“五保”老人提供服务。我市农村敬老院已建多年,目前已进入维修期,需要大量经费却没有来源,现有配套设施还不完善,供养质量不高。城市养老床位目前只有2268张(含在建的1634张),距离百名老人3—4张床位的机构养老目标差距很大。已投用的床位中,有超过50%的设施和服务达不到标准,多数经营难以为继。
(三)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完善,老年医疗康复机构急需建设。目前,我市社区在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心理疏导、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均不到位,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尚未启动。随着慢性疾病老人、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的不断增加,疾病类长期照护已由家庭照护为主转向专业医疗、康复机构照护为主,而我市还没有一所专业性的老年医疗、康复机构。
(四)国家、省对养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势在必行。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豫政〔201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豫政办〔2012〕72号),对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政策支持力度将逐步加大。
二、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漯政〔2011〕74号),尽快发挥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漯河市补贴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办法(试行)》(漯民〔2012〕58号),确保政府财政扶持资金尽快落实到位。
(二)加强养老行业管理与服务。市民政局组织养老机构系统学习、讨论了民政部颁发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和《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为各类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我们还开展了养老服务机构年检工作。先后组织3批养老机构院长、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免费参加了民政部、省民政厅组织的高层次业务培训,受训人员近50人,为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
(三)大力发展养老机构。今年,在市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新发展100张床位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5家,分别是漯河市金康怡养院、漯河市福寿园老年公寓、临颍县南街村幸福苑公寓、舞阳县幸福家园养老院、召陵区养老医疗服务中心,新增床位1634张。
漯河市金康怡养院(召陵区天桥街道日间照料中心)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其中老人生活区域面积2650平方米,医疗康复、餐厅、娱乐等配套设施面积550平方米),养老床位106张,总投资700万元。金康怡养院内设医疗、康复、特护(临终关怀)、生活照料四大功能。投入使用后将向入住老人提供养老、康复医疗、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漯河市福寿园老年公寓总建筑面积1760平方米(其中老人生活区域面积1300平方米,餐厅、娱乐等配套设施面积460平方米),设养老床位130张。公寓内设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均采用宾馆式配备,采用中央空调,冬暖夏凉,可为自理老人、半自理老人、全护理老人提供服务。另外,公寓还拥有20亩种植园,可为老年人提供种植、养花、休闲等服务。临颍县南街村幸福苑公寓由临颍县城关镇南街村投资兴建,总投资1 .75亿元,总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其中老人生活区域面积5.2万平方米,餐厅等配套设施面积4500平方米),房间529间,床位1058张。收住对象主要以南街村籍60岁以上老年人为主,同时,拿出一定比例床位收住社会上60岁以上的有自理生活能力的老人。目前,公寓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处于装修阶段,预计2013年5月投入使用。舞阳县幸福家园养老院位于县城东5公里处,占地11亩,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老人生活区域面积1500平方米,餐厅、娱乐等配套设施面积300平方米),床位100张。目前已完成设施建设,正在招收、培训服务人员,不日即可收住老人。召陵区养老医疗服务中心位于新北环路南侧,紧邻沙河东畔,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老人生活区域面积3400平方米,餐厅、娱乐等配套设施面积1600平方米),房间120间,床位240张。服务中心突出为辖区内老人、重度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同时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
除正在建设的社会养老机构外,临颍县、舞阳县、郾城区、源汇区民政部门正积极筹建以养老为主的综合性福利中心,规划目标每个县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不低于300张。
市民政局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建设的“启运生态颐养苑”、“万安颐养苑”项目也在运作中,目前处在土地审批阶段,以上两个养老项目计划建设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
(四)科学规划漯河市养老产业园。市民政局拟整合资源,建设区域性养老产业园——漯河市养老产业园。建成后,产业园可作为市级机构养老基地、区域性居家养老示范基地、老年康复医疗中心、老年商业中心、老年学习教育基地、老年休闲度假中心、全市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基地、市民政福利服务中心,对破解我市养老难题将产生重大影响,会成为我市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大亮点,在豫南乃至全省也将独具特色。该项目选址在郾城区邙山路以东、龙江路以南、金山路以西、淞江路以北区域内。园区计划建设总床位达到1500张的综合性新型养老机构及漯河市康复医疗中心项目、总床位达到2000张的市级民办养老机构示范项目、市级民办集中养老社区和产权式养老社区、与之配套的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市民政福利服务集中建设项目。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活动。在每年一度的“敬老月”期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杨国志在市电视台发表了庆重阳电视讲话并在漯河日报发表《支持老龄工作,关爱老年朋友》的署名文章,市老龄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广电局、市慈善总会联合举办了“孝行漯河”——漯河市第四届“十大孝子”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荐“敬老模范”参加河南省敬老楷模评选活动,召陵区天桥街道万祥街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王卫峰被授予“河南省十大敬老楷模”荣誉称号,市国税局被授予“河南省敬老模范单位”荣誉称号,2名同志被评为“河南省敬老之星”。重阳节前夕,市委书记靳克文同志在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谢连章,副市长周新鹤陪同下,到农村敬老院走访慰问,并就我市敬老、助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智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平,市政府副市长栗社臣代表市四大班子到百岁老人、“空巢”老人家中和市福利院老年公寓亲切看望慰问老人。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了全市“敬老模范”表彰大会,共表彰敬老模范村(社区)16个,敬老模范单位12个,敬老模范社会服务窗口单位9个,敬老模范家庭13个,敬老模范个人50名,模范老人50名。市民政局积极开展敬老维权,举办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优待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有关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市老龄委、老年体协组织开展了“漯河市老年空竹才艺大赛”。市老龄委主办了漯河市首届“老年乐”自行车趣味赛。
(六)进一步理清思路,基本形成了我市社会养老体系总体框架。根据国家、我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漯河市“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的重点是建设符合我市实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具体讲,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个有机部分组成。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务、老年食堂、法律服务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城市,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设施网点,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倡议、引导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及老年人互助服务,动员各类人群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在农村,结合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增加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养老床位,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居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
机构养老服务是以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设施建设,实现其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重点实现以下功能:一是生活照料。设施符合无障碍建设要求,配置必要的附属功能用房,满足老年人穿衣、吃饭、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日常生活需求。二是康复护理。具备开展康复、护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设施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康复器材,帮助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生理功能或减缓部分生理功能衰退。三是紧急救援。具备为老年人提供突发性疾病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救援服务能力,使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符合条件的老年养护机构还应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特点,为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等服务。
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相匹配,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运营良好、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努力达到全市3%的老年人实行机构养老,全市7%的老年人实行社区养老,全市90%的老年人实行居家养老。
建设任务。
1、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全市90%的老年人提供服务。按照“有统一名称、服务场地、服务制度、服务队伍、人员职责”的要求,在城市街道、社区建设集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普遍建立养老服务热线电话、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服务。逐步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到“十二五”末,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率要达到城区100%,农村60%。
在城市,以社区建设为依托,加强养老服务场所、服务组织建设。在农村,以乡镇民政所建设为载体,以乡镇敬老院为平台,建立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开通全市联网的“12349”(民政便民服务热线)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结合全市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大社区医养结合型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建设(城区覆盖100%,农村覆盖60%)。大力发展社会办非企业养老服务组织,提高居家养老的家政服务、生活服务、精神慰藉服务能力。做好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工作,对于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的养老全部由各级政府“兜底”。
2、大力发展社区养老,为全市7%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发展社会办性质的集中养老社区,总床位达到2.6万张。这类社区侧重综合服务功能,房间以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为主,实行租售结合、以租为主,市场化运作,民政部门监管。
3、统筹发展机构养老,为全市3%的老年人提供服务。重点解决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3%)的养老问题。这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按政策一般以政府买单为主,根据我市实际,可采取政府公办与民办民营,政府监管并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即低收入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进入公办机构养老,个人负担基本费用;高收入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进入社会办机构养老,个人负担养老费用,政府给予补贴。同时,加强供养型、护养型和颐养型养老机构建设,打造示范性养老机构,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市、县(区)分别建立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体娱乐于一体的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为此,我市公办机构养老床位五年内要达到4000张,民办机构养老床位五年内要达到7000张(两者合计可使我市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公办机构养老床位4000张中,全市农村敬老院空余床位改造1000张,每个县区各建设300张(共1500张),市新型养老机构建设1500张。这些养老机构建成后,由民政部门管理、民非组织运营,实行有偿服务。社会办机构养老床位7000张,建成后由民政部门监管,社会办非企业经营组织运作,实行有偿服务。具体建设任务是:市本级2000张,每个县区各1000张。
4、探索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和城镇“三无”老人供养制度。
5、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动员、组织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工作。鼓励和扶持有一定规模、服务信誉优良、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资助、民间运作办法,政府在启动时给予一定资金资助,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在城乡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除安排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外,要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作用,组织义工和志愿者为需要服务的高龄困难老人提供照料服务。各县区相对固定的义工和志愿者队伍不少于100人。
6、加快老年人居环境建设。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活动,营造适合老年人养老的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城市无障碍化建设,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已建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的无障碍改造率达到70%。
三、下一步的工作推进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养老规划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养老责任机制,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整合社区教育、医疗、卫生、照料和护理资源,为老年群体创造更加方便、舒适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需多方筹措,多渠道解决。各级政府通过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出责任,安排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公益性岗位、推行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等方面,对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必要的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科学规划、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吸引更多的慈善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将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留存部分按一定比例使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建立分类养老体系。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的养老全部由各级政府“保底”;重点解决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3%)的养老问题;大力发展社会办性质的集中养老社区,总床位达到2.6万张,为全市7%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全市90%的老人提供服务。
(四)建设漯河市养老产业园。
(五)完善相关政策。对政府补贴的社会办养老床位实行总量控制,2015年前全市控制7000张以内,避免政府补贴无限制增加;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养老设施的积极性,允许民政部门按BOT模式建设养老设施。采取这种模式建设的养老设施,可给予划拨用地的优惠;建立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养老责任机制;建立老年服务业发展联动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机制;大力发展服务于养老事业的非企业经营组织;成立市老年人协会,完善老龄工作体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快构建和谐漯河,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政部门更是义不容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养老工作,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希望人大代表继续关注养老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同时,也感谢各级人大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