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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时间:2012-12-29来源:

 

—— 20121220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上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陈兴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2012年办理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2012年,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其中128号建议“关于优化我市住宅物业管理”为重点建议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对建议办理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二是强化督查,责任机制到位;三是注重实效,问题解决到位。在办理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强与代表们的沟通联系,积极采纳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工作,得代表们的认可和支持。

二、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一)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

近年来,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漯河市关于加强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住宅小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漯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漯河市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漯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补充规定》、《关于对新建住宅区交付使用前部分公共设施实行查验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针对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漯河市住宅区应急托管方案的通知》、《关于住宅区物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在专业化物业管理区建立监管员制度的通知》、《关于对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金实行监管的通知》等文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

目前,我们以市人大对《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契机,正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物业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加快形成多级联动、职责明确的监管体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物业管理监管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结合城市化进程,整合社会资源,强力推进和不断完善社区物业管理,明确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权力和义务。二是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市、区两级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运转体系,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及时有效地解决物业管理工作的综合性问题。市、区两级主管领导牵头协调,规划、建设、市政管理、园林绿化、工商、公安、消防等各参与部门紧密配合、履行职责。社区基层建立由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加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日常沟通、协调、指导和监督。三是实施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考核评价机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体系,把物业管理覆盖率、业主委员会成立率和居民满意率等作为考核重要指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面向全市、规范合理的补贴奖惩机制。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促进事权与财权相统一,适当增加投入,设立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为基层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实行资金奖惩与考核结果挂钓,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工作积极性。五是开展创新物业管理试点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漯河市创新物业管理工作试点方案》,为下一步出台我市综合性的物业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奠定基础。试点工作目标是: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建立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建立无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楼、院)实施简易物业管理的机制;强化社区管理基层组织,形成监督、考核物业服务机构和业主委员会的机制。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素质。出台对物业服务企业扶持培育、整合做强、人员培训、服务质量考核和创优的政策。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培训和考核,加大对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引导和宣传。建立规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逐步建立居委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的体制,形成物业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完善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物业监管机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区管理基层组织相结合的监督、考核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体制机制。

(二)大力开展物业管理政策制度宣传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是组织行业宣传。组织全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编印了大量的《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汇编》宣传手册和材料并广泛散发。二是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案例,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引导作用,在电视台、报纸、电台媒体有关栏目上刊载物业管理知识,解疑释惑,广泛宣传物业管理制度和政策。广泛持续的宣传,有效普及了物业管理政策,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赢得了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理解,全社会初步形成了理解、关注、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

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强物业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一是规范物业企业监管。1.规范物业服务合同。推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实行物业服务合同登记制度,对物业企业接管的每个项目进行登记,明确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行为。2.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对物业企业不良行为予以记载,作为其资质晋级及小区评先的重要依据。3.落实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每年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目前,我市已有31人取得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专业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4.健全业主投诉受理制度。设立专人,认真受理市长热线、漯河名城网(市民建言)、来人来电反映的各类投诉,妥善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受理、调处物业管理投诉和纠纷起86个,纠正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19起。二是认真实行市场准入和清出。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申报企业不予审批,从源头上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认真开展物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对入市后的物业企业从资质标准、服务质量、诚信经营等方面进行认真考核审查,通过考核,对4家物业公司资质予以注销。三是积极创新监管方式。1.扎实开展物业大接访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持续深入开展物业小区接访活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组织四个分局每周深入一个小区,与业主面对面沟通交流,宣传物业管理政策,受理业主投诉,收集意见和建议,解决小区存在的问题。现已接访物业小区97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访业主2000多人次,收集各类问题288个,已办结和解决问题268个。2.强化基层物业监管力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各分局组建物业监管大队和维修资金管理分中心,配足配强各分局物业监管人员和办公设备,加强一线物业监管执法力量和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效率。3.认真落实物业监管员制度。在加强分局工作力量的基础上,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出台了“物业监管员制度”,明确了监管员职责和纪律,把监管员定位为“四员”即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员、物业服务质量监督员、物业企业和业主服务员、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员。将监管员姓名、电话等信息制成公示牌,在每一个单元进行上墙公示,对物业小区实行全方位、全时段监管。目前,全市区(市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实现了监管员全覆盖。4.大力开展物业监管服务提升活动。在去年开展物业行业“规范服务年”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住宅区文化活动”、“物业行业质量提升年”活动和“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综合考评”活动,对业主关注的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等进行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四)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创优工作

为树立物业管理优秀典型,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我们坚持把争创“国优”、“省优”、“市优”物业管理小区作为重要抓手,把创优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创建标准,强化监督指导,对创建积极性高、创建成效明显的企业予以表彰,对服务指标得分较低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创优活动的持续开展和优秀小区的不断涌现,有效提高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促进了物业管理整体水平的快速提高。近年来,全市先后创建“国优小区”2个,“省优小区”18个,“市优小区”54个。今年,我市共申报“市优”物业管理小区8个、“省优”物业管理小区2个,有关创建工作正在积极落实。

(五)加强重点旧小区综合整治

为更好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提升漯河整体形象,近年来,我们开展了市区旧小区整治活动,先后对淞江小区等11个旧小区进行了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2011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印发了《漯河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计划用5年时间,逐步完成对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改善旧住宅区居民居住环境,提升我市城市整体形象。今年又把开展旧小区综合整治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对全市需要整治的旧小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定了《漯河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会同各区政府制定并落实了整治的前提条件,即组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组织、制定小区管理规约、改造后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实行简易物业管理、建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制度,确保改造后的旧小区环境面貌不反弹。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初步确定了豫苑小区、天元四季花城等10个老旧小区,明确了整治项目,编制了费用预算。目前,豫苑小区等第一批4个旧小区整治工作已经完成,其余的正在整治中。

(六)全面加强房屋维修资金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随着房地产开发规模和居民住房需求的不断扩大,维修资金归集数量迅速增加。为加强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2010年经市编委正式批准成立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实施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科学规范管理。2006年我市建立房屋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交存、分摊、利息的核算到户,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走在了全省前列。三是高效便民服务。在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管中,我们出台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1.建立“住宅区竣工资料档案库”,大大缩短业主房屋保修期查询时间;2.贯彻落实《漯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补充规定》,实行维修资金使用“授权制”,解决业主签字难问题;3.开启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把屋面漏水、外墙渗水、共用管道损坏等五种严重影响业主居住的情况,纳入应急使用范畴,准予先使用后补办手续。4.重心下移,缩短现场勘验、复核的时限,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各分局设立了维修资金管理分中心,实施维修资金“区域化使用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业主维修资金的使用。四是确保维修质量。出台了《关于在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聘用造价咨询及施工监理单位的通知》,在维修过程中,聘用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成本和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控制维修费用,保障维修工程质量,确保业主的维修资金得到科学、合理使用,切实维护好业主的权益。截止目前,我市累计归集维修资金近3亿元,使用维修资金约1400万元,累计完成5次计息工作,为我市539个小区71612户业主分配利息300余万元,并全部归入业主个人账户。

(七)大力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

业主委员会是联系业主与物业企业的桥梁,是监督和协助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按照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对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认真进行现场指导,协助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按照程序进行备案。目前我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76个。同时,我们注重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做好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使业主委员会真正成为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监督物业企业全面履行服务义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全市涌现出华东世纪城、淞江小区等一批业主赞许、成效明显的业主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继续把优化住宅物业管理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漯河、魅力漯河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