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22来源:
——2013年6月20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漯河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对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市政府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珍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一是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总体教育规划。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2·5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和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出行人员的安全乘车意识和驾驶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20万余份,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展板320面,栽设交通安全宣传牌、警示标志、禁令标志牌1200多面,出动宣传车1000多台次。二是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活动。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学法、遵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狠抓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公安、交通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输企业、有车单位的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照必考内容,对初级领证驾驶员和重点驾驶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举办驾驶员常规教育培训26期,培训人员4000多人次。四是不断强化民警和协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加强日常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不放松,开展经常性的练兵比武活动,民警和协管员队伍的规范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制定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情况。市政府对编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今年9月底前完成《漯河市2013-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要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要与全市总体安全规划相衔接,在道路新建、改建项目规划立项和建设阶段,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和交通影响评价,充分听取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为科学编制《规划》,市政府先后邀请清华大学、公安部和省交通管理专家对我市市区路网结构、通行条件、交通流量、园林绿化、静态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勘察调研,提出了积极建议,为编制《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结合“创卫”工作,通过调整交通信号配时、完善交通标志设施、科学渠化交通路口、调整公交站点等措施,进一步改善了交通秩序,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目前,人民路、交通路、黄河路、嵩山路四条道路基本达到“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完善,路口渠化科学,通行秩序良好”的示范路标准。计划2015年年底前,市区18条主干道全部达到示范路标准。
(二)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设立情况。去年10月份,市政府安排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大量调查研究,组织市交警支队等单位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对我市设立交通事故救助金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四月份,市公安局在商请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基础上,正式提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目前,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起草具体实施意见,市财政局正在积极运作。
三、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市政府高度重视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参谋策划、联席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落实方面的作用。一是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2011年8月,市政府建立了“漯河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主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公安、安监、交通、建委、教育、农机等22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以来,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全市所有县区和大部分乡镇都已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和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特点,市政府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整改目标,督促指导落实。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联席会议4次,研究解决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市、县、乡层层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市已基本形成各部门、各阶层共同关心道路交通安全、参与交通管理的社会化管理新格局。 三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职能部门作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逐步形成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的整体合力。如加强对道路危险点段的整治、对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动等,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市政府不断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下大力气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确保发挥道路最大的通行功能。去年11月1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大会。提出实现一年交通秩序大改观,两年交通设施大完善,通过三年努力,打造管理规范、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以“治堵保畅”为重点,推进城市交通智能化,优化路网结构,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城市交通设施、停车场建设等。目前,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停车场(位)规划建设、示范路创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非法营运“摩的”专项整治、公交车、出租车专项整治、文明交通劝导行动、路网优化等活动都在扎实有序开展中。关于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费从城市建设经费中单列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杨国志常务副市长做出批示,要求市财政局尽快研究制定。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之初,市政府明确提出2015年底前,实现市区主干道电子警察全覆盖、电子监控设施全覆盖的目标。初步估算,2012年至2014年,我市将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主要路口改造、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今年以来,市区新增交通信号灯10处,市区信号灯总数已达100处;在人民路、长江路、淞江路、湘江路、解放路、金山路等23条主干道施划常温道路标线12万平方米,交通路、建设路施划热熔标线7200平方米,主要路口斑马线56处,校园、医院、居民小区门口人行横道线69处,标线施划率达到97%以上;新增各类道路标志牌730块,购置新式交通护栏24500米。交警部门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及时对26个路口信号灯的管控方式进行了优化,维修信号灯239次,有效提高了路口通行效率。园林部门修剪遮挡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的林木80多处,确保了广大市民安全出行。市交通运输局投入30多万元,将全市干线公路标志牌更换为中英文对照牌面,提升了标志标牌的服务层次。2013年,市政府共安排市区道路新建、改造及桥梁项目38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年底,完成市区8条示范路建设,新增停车场(位)6000个,增设交通监控设施,全部取缔禁摩区域非法营运摩的,使我市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五、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库和停车泊位,规范静态交通秩序
市政府把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库和停车泊位、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作为“创卫”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创卫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根据功能区定位,严格审批程序,对不按规定设计建设停车场(位)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对挪用、占用、擅自改变停车场功能的违规现象严厉查处,限期恢复功能。根据市区道路交通流量,充分挖掘停车资源,科学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形成停车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市、区成立停车管理中心,健全停车管理机制,完善停车管理制度,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今年元月份,责成市公安局制定了《漯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在市区文化路、建设路、五一路、泰山路、大学路、汉江路、滨河路、解放路等路段施划临时停车泊位2000余个,恢复了新天地地下停车场功能,并完善停车设施,设置停车位约450个。在海河路、辽河路、舟山路、泰山路、公安街等25条非主干道两侧增加道路停车位,使市区临时停车泊位总数已达4800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停车难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持续抓好交通警察队伍建设
警务机制改革以来,公安局积极探索符合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的管理模式,逐步建立了组织协调有力、统一指挥顺畅的警务工作机制。一是重大活动、警卫任务统一指挥。每次重大活动、重要安保任务,市公安局都授权交警支队统一指挥协调市区各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任务,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对专项整治行动统一考评。对省公安厅和省交警总队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由市交警支队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考评办法,负责对市区八个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的考评,有力保证了各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三是重要节点、重要时段统一协调。针对不同时期、各个辖区路段的道路交通实际,市交警支队及时提出意见,市公安局统一调配警力,保证了市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四是全面加强交警队伍社会主义法制和理想信念教育。市公安局将今年作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年,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比武”活动,全面提高公安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认真贯彻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妥善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市政府在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人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市政府将诚恳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加大力度,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