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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02-25来源:

—— 2014225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黎卫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五个一流”法院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全省法院工作绩效考核中,再次被授予“全省先进中级法院”称号。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686件,审执结19246件;其中,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13件,审执结2328件。

立足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77件1813人。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制毒贩毒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2件285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7人。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等案件637件919人。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犯罪,审结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25件47人。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烟、金融诈骗等案件32件64人。会同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112件135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或免予刑事处罚227人。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裁前公示制度,审结减刑案件48件。

立足民事审判,保障民生权益。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7735件。加大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案件2253件。注重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公序良俗,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等案件3619件。依法维护食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审结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案件52件。积极应对民间借贷多发态势,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85件。坚持把调解贯穿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率43.61%。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立足商事审判,助推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576件,标的额6.59亿元。积极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实施经济发展突破的意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妥善处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引发的矛盾纠纷,强化联席会议、分类处置、专业审判等措施,审结企业破产案件5件。依法化解金融风险,聘请20名金融专家设立咨询库,审结融资租赁、金融借贷等案件535件。依法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性,制裁失信违约行为,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案件1742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商标、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案件12件。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办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及司法协助事务23件。全市法院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全年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185条,帮助企业审查经营合同162份,诉前化解劳动争议227件。

立足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5件。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结案率43.41%,同比上升6.72%。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24件,裁定准予执行202件。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在全省法院率先设立“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庭”,审结涉城中村、旧城区改造案件24件。建立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制度,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研究论证,提供司法意见和咨询服务,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忠实践行为民宗旨,提升司法公信

围绕司法维权,延伸服务职能。连续五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13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16万元。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举办中小学校“开学第一堂法制课”72场,发放青少年普法口袋书2500本,会同市妇联出台《关于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审结妇女儿童维权案件183件。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四心’活动”,与市军分区、驻漯部队建立涉军维权联络机制,开展送法进军营25次,培训军营法律骨干100余人,解答官兵法律咨询200余件,促进军地军民融合发展。去年7月,济南军区、省法院“涉军维权‘四心’活动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市法院被济南军区、省法院授予“涉军维权‘四心’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围绕便民利民,提升服务实效。高标准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引导、法官预约、来访接待等八项服务功能,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让当事人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和最便捷的方式参与诉讼。下大力气解决立案难问题,统一公示立案标准和流程,加强对不立案投诉的督查,有效防范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现象。积极稳妥办理信访案件,全年共办结上级交办重点信访案件44件,进京访、群体访、越级访同比下降25.25%、55.72%、36.59%。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依法减免缓诉讼费97万元,对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3万元。

围绕权益实现,攻坚执行难题。全市法院执结民商事案件2341件,执结标的额2.76亿元。建立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合金融、工商、公安等18家单位建成执行查询、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平台。连续三年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专项活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强制申报财产938人,公开曝光70人,司法拘留、罚款132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活动,113件执行积案全部执结。

围绕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工程。运用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自媒体,视频直播庭审722件,网上发布裁判文书9675份,发布政务微博330条,回复网民跟帖建议107条,实现法院工作的“零时差”公开。加强与市电视台的协调沟通,合作共办普法专栏“法院之窗”,播出专题节目57期,保障群众的司法知情权、监督权。制定方便律师阅卷、参与庭审、会见法官的具体意见,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加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召开律师界代表座谈会,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三、全面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权力

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审判功能。在市法院试点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设立民事、刑事、行政三个新型合议庭,构建以审判长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实行共同负责、集体把关,解决合议庭权责不明、合而不议等审判权运行中的问题。新型合议庭所审结的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5天,调解、撤诉率上升25.67%,改判、发回率下降75%。强化庭审功能,坚持以庭审为中心,所有证据都在庭审中出示和质证,所有诉辩理由都在庭审中发表,所有是非曲直都在庭审中公开展示。贯彻新民诉法关于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规定,通过繁简分流,审结案件273件,平均审理时间15天,调解、撤诉率84.27%。

注重过程管控,确保案件质量。着力提高一审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0.25%。强化二审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尺度统一,审结二审案件1686件,改判、发回153件。发挥再审纠错作用,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5件,改判、发回7件。坚持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对改判、发回、进京访等七类案件每案必查,全年评查案件8990件,评查庭审845件,评查裁判文书1330份,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促进案件质量效率的提高。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件,维持原判9件,改判、发回4件。

健全审判管理,解决突出问题。建立电脑随机分案机制,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强化对案件流程各节点的动态管理,着力解决隐性超审限、鉴定周期过长。加强司法评估拍卖管理,通过“诉讼资产网”发布拍卖公告,探索评估收费与成交价挂钩制度,着力解决流拍率高、溢价率低。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公示每位法官的办案数量、案件审限临界警示和各部门的案件质效运行情况,防止久拖不决、案件超审限。构建科学的案件质效考评机制,定期对一审服判息诉率等20项核心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审判工作。

推进基础建设,强化办案保障。大力推行司法信息化建设,建成审委会会议系统、远程提讯系统、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系统;优化基层一线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建立装备更新和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为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创造条件。去年12月,市法院机关管理工作在最高法院召开的全国专门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强化司法警务保障工作,开展庭审安全专项整治,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325件,确保庭审秩序和诉讼安全。去年11月,市法院法警支队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四、切实打造过硬队伍,增强司法能力

加强思想教育,确保政治方向。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干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全面深化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围绕司法良知和法官职业操守开展学习讨论,提高法官职业素养。

强化业务培训,推动创先争优。加强法官业务能力建设,围绕提升驾驭庭审、调解纠纷、处理疑难复杂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开展全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加快培养业务骨干和专家型法官。组织初任法官到立案、信访、基层法庭等多部门轮岗锻炼,提高与群众交往、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积极培养、宣传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全市法院共有97个集体、15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狠抓纪律整顿,改进司法作风。制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办法,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发布督察通报12期,着力解决慵懒散奢等问题。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群众、随机检查、评阅案卷等措施,及时整改庭审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法官的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深化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广廉政亲情寄语,设置“清风茶社”,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提醒谈话等多种措施,教育干警始终坚守信念、道德和法纪。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内部监督机制,完善重大案件跟踪问效、部门廉政监察员、错案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倒逼法官时刻牢记纪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坚决查办和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全市法院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纪律处分12人。

各位代表,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的重要保障。去年以来,市法院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12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主动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坚决贯彻市人大决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2件,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26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465人次。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评议民事审判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和检查评议组的监督帮助下,按照边查边改、未评先改的要求,通过拉网式自查、互查和重点评查,自查自纠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审结的民事案件1957件,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民事审判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根据检查评议提出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我院狠抓整改落实,分别制定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规范案件管理、司法便民利民等制度,促进司法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的进一步规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市法院务实重干、再创佳绩的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案件办案质量不高,存在着执法尺度不统一,适用法律不准确。二是一些案件庭审不规范,裁判文书有瑕疵,案件审理周期过长,造成当事人诉累。三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比较突出,执行联动制约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四是少数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判前不释法、判后不答疑,案结事不了,当事人不满意。五是利用信息技术服务当事人的水平不到位,对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功能没有完全开通。六是缠访闹访、辱骂恐吓法官等现象时有发生。七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法院工作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监督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的工作意见

2014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一、坚持认真履职,在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大局上取得新突破

坚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贴市委确定的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涉及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结算、征地补偿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各类案件。进一步加大涉企纠纷化解力度,促进和保证各种所有制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积极参与平安漯河、法治漯河建设,依法严惩暴力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努力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改革创新,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正司法上取得新突破

严格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抓好各项司法改革措施的落实。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积极推进法官团队建设,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抓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工作,努力实现网上办案、过程管理、用权留痕、司法公开和便民利民五大功能。

三、坚持服务群众,在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公开上取得新突破

始终站在当事人角度想问题、办案件、干工作,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诉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规范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健全司法救助制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建立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热线,加快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统一司法尺度。

四、坚持强基固本,在坚守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上取得新突破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防止“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增强秉公执法的定力,提高执法的能力。严格执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情报告、信访谈话等制度,扎牢权力运行的“制度篱笆”。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基层规范建设年”活动,规范法官行为,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廉洁教育,及时查办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五、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在改进法院工作、提升司法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凡是法院的重点工作、重大案件、重要部署,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协、工商联、各民主党派的沟通联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查、旁听庭审、监督执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专项检查评议工作,实现法院工作新提升。

各位代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脚踏实地,扎实工作,为建设平安漯河、法治漯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五个一流”法院建设:2012年5月,市法院班子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要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实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造一流环境、树一流形象”的工作目标,并以此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水平、取得新突破。

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裁前公示制度:减刑、假释案件通常实行不开庭书面审理。为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透明度,市法院实行开庭审理、裁前公示制度,开庭审理时,执行机关出庭说明情况,检察机关现场监督,在押服刑人员旁听庭审;作出裁定前,在服刑场所进行公示,听取在押服刑人员的意见,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公正、权威。

司法协助事务: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根据自己国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彼此之间相互协作,为对方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一是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调查取证等,二是代为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司法协助事务已经逐渐步入常态化。

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宗旨是为当事人提供与解决纠纷相关的各类诉讼服务,适应群众对法院司法能力不断增长的需求,主要包括审查立案、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材料收转、法官预约、司法救助、信访接待、判后答疑八项服务功能。

诉讼资产网:全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组建和备案注册的专门性的司法拍卖公共网络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各法院自主操作”的运行机制开展工作,网站具有“信息发布”、“竞买报名”、“选择拍卖机构”、“竞价交易”、“网络结算”等功能,对推进司法拍卖改革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为大力加强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要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确保庭审不走过场。

廉政亲情寄语: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形式,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法院推行。由干警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写出廉洁司法的期望嘱托,统一制作后摆放在干警桌面上,用亲情的力量时刻警示干警廉洁自律。

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3条:“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前,市法院试点推行的新型合议庭制度,是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有益尝试。

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无罪推定是指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疑罪从无是指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漯河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42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