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会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六项重大攻坚任务为统揽,找准着力点,选准突破口,紧扣预算执行这一主题,着力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民生、防范风险、推进反腐,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责。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部门和单位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市六届人大3次会议批准的全市年度预算任务。
——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经济平稳运行。认真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支稳定增长,市级(含经济开发区、西城区)公共财政总收入67.3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增长17.7%。
——调整结构保证重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大支持民生、社会保障和“三农”发展力度,市级民生支出33.2亿元,增长18.4%,占市级财政支出的70.9%,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完善。加强市级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规范预算追加,完善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机制,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
——依法进行审计整改,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对上年审计查出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已上缴财政2878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34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62万元,调账处理资金5.1亿元,核减工程投资额2925万元。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市政府、有关部门共批示、采用各类审计专报、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190篇(次),有关单位采纳审计建议200多条。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3年,市级财政、地税和各预算执行部门注重加强管理,加大民生资金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8094.3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5459.2万元。其中契税收入6790.6万元,非税收入4015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33.6万元,土地收入专户应缴未缴利息收入698万元,国有资产收入专户滞留应上缴国有资产收益13822万元。开发区财政局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635.1万元。
2.应拨未拨专项资金9926.9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应拨未拨专项资金6719.6万元,其中教育专户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免学费资金1613.6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028.8万元,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1077.2万元。开发区财政局应拨未拨专项资金3207.3万元,其中教育专项资金2140.3万元,中央投资的工业污染治理资金等1067万元。
(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
2013年度市级(含经济开发区、西城区)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360033万元,占预算的243.8%,比上年增长31.8%。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274952万元,占预算的66.9%,比上年增长42.8%。存在的问题是:
1.源汇区政府向市规划局提交3份虚假证明性材料,造成3家企业偷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410.5万元。
2.市规划局应征未征16个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083.3万元,其中河南天鑫置业1291.2万元,亚泰房地产公司930万元,和泰房地产公司525.6万元,市迎宾馆427.9万元,河南省天翼置业有限公司302万元,市交通局119.8万元。市建委未按规定征收5个项目的新型墙体材料基金334.3万元。
源汇区政府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偷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市审计局已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目前已收回资金3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
2013年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编制单位共23个,全年预算收入4500万元,实际收入为0,预算支出4500万元,实际执行为0。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23个预算编制单位中,12个单位按规定申报了收益情况(零申报),11个单位未向市财政部门申报收益情况,也未上缴收益。如: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收取的2011年度国有股利325万元未上缴市财政;市正信担保公司2012和2013年度未及时分配国有投资股利802万元。
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正信担保公司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专报,建议依法分配股利,并及时上缴市财政。市长曹存正和常务副市长杨国志进行了批示,要求被审计单位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收取的2011年度国有投资股利325万元已全额上缴国库;市正信担保公司未分配的2012和2013年度国有投资股利,待公司股权变更后,及时召开董事会,依法分配股利并上缴市财政。
(四)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2013年,市地税局采取积极措施,全年共组织税费收入 396154万元,同比增收89405万元,增长29.1%。对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
1.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近三年市地税局已对29家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清算,清算补交土地增值税款2092万元,但截至2013年,我市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但未进行清算的房地产企业尚有189家,清算补交土地增值税款潜力较大。
2.混淆入库级次。2013年,漯河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管理的漯河昌建中融置业有限公司和漯河建业昌建置业有限公司税金925万元缴入郾城区国库。根据市政府漯政[2009]69号文件精神,混级入库造成市国库税收少分成92.5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市预算执行共审计了市体育局、市中级法院、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残联、市建委、市商务局、市史志档案局、市交通局、市蔬菜办等11个部门,延伸审计下属和其他单位41个。审计表明,这些部门2013年度注重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年平均预算执行率为83.58%;“四项经费”支出明显下降。2013年,11个部门和41个所属单位共列支“四项经费”2718.5万元,比上年减少544.1万元,压缩17%。其中公务接待费列支306.5万元,比上年减少22%,公务用车运行费列支1598.3万元,比上年减少5%,差旅费列支414.1万元,比上年减少16%,会议费列支399.6万元,比上年减少41%。
上述11个部门2013年度预算资金25668.3万元,其他资金35.9万元,审计查出当年违规问题582.9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897.7万元;查出以前年度违规问题320.1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302.4万元。延伸审计的41个下属单位,涉及2013年度预算资金32315.4万元,其他资金1091.2万元,审计查出当年违规问题1224.8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573.4万元;查出以前年度违规问题125.5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265.3万元。主要表现是:
(一)经费管理使用方面。
1.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费用,个别部门单车运行费用较高。9个部门和8个所属单位公务用车配备超编制83辆,其中1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长期借用其他单位车辆9辆。3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费用416.7万元。市农业局6辆车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为51.9万元,平均每辆车8.7万元,市中级法院全年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353.89万元,占全年公用经费的28.83%,平均每辆车7.9万元。
2.差旅费列支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出差活动没有按规定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出差人员、目的地、事由不清。二是存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乘坐交通工具等现象。三是差旅费列支中包含餐费、燃油费、礼品费等与出差活动无关的费用。
3.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用。6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98.3万元。
4.会议费列支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无会议计划和预算列支会议费。二是个别单位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完备,会议报销单据缺少会议通知、人员签到、会议结算等明细清单。三是一些单位未执行会议定点的规定。2个部门无预算列支会议费10.6万元。
5.会计核算不规范。7个部门和4个所属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97.1万元;6个部门和4个所属单位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479.1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5个部门和8个所属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765.3万元,如市园林处挤占项目支出274.4万元借给下属企业用于发放工资等。二是个别项目未执行。11个部门和41个所属单位全年重大项目支出共232项,预算数为43825万元,全年共执行3344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3%,其中6个部门和9个所属单位的34个项目资金未执行,涉及金额3109万元;9个部门和13个所属单位的68个项目资金未执行完毕,涉及金额7301万元。三是7个部门和4个所属单位超范围列支食品、礼品、服装等费用104.7万元。如市商务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招待费、福利费、差旅费等38.9万元。四是3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无预算向其他单位拨付款项,如市残联无预算向其下属单位市健达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拨付经费46万元,市体育局、市体校无依据将体育事业费捐赠给市乒乓球协会6万元、市篮球协会4万元。
(三)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佳。一是项目资金滞留。市图书馆2013年9月收市财政拨付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专项资金75万元,至审计时止,项目未开展。市老年体协拨付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农村健身示范园资金97万元,该资金到南街村后,因场地未解决等问题,资金一直挂账。二是项目进展缓慢。市财政局拨付市文化局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40万元,用于“海员俱乐部”和“古城遗址”项目,至审计时止,只使用了3万元。三是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市财政局下达市按摩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补助216万元,用于购置4台血液透析仪,至审计时止,4台透析仪已经收到,但由于市按摩医院不具备使用条件(场地、人员等),仪器尚未开封使用。四是项目实施不严格。市财政局下达郾城区“雨露计划”资金22.9万元,用于农村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被培训人员基本没有人从事与培训内容相关的职业,培训效果很不理想。市食品工业学院在使用该资金时,使用白条列支11.7万元。五是项目建成后疏于管理。市体育局2010年以来投入农民健身工程资金575.4万元,实施项目270个。抽查发现,部分农民健身项目由于缺乏管护,健身器材损坏严重、长期失修。六是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缺乏有效监管。市体育局拨给舞阳县九街乡石岗村健身广场项目资金21万元,存在账外收支、不合规票据列支等问题。市残疾人联合会拨入漯河慈善精神病医院孤独症儿童救助款46万元,资金转入该医院负责人个人账户。
(四)政府采购执行不严、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部门和11个所属单位无采购预算采购电脑、打印机等80.7万元,1个部门未执行政府采购预算250万元,3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少计固定资产28.6万元。市中级法院办公楼未入固定资产账。市商务局房屋出租收益未执行“收支两条线”15.3万元。
(五)部分单位存在资金滞留等问题。如:市中级人民法院1603万元案件执行款长期挂账,其中5年以上达732.2万元;市建委应退未退市财政活动板房建设结余资金312.5万元。
针对上述预算执行单位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向社会进行了审计公告,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已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起,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向政府提交审计专报9期,市政府领导6人(次)对审计专报进行了批示,目前,被审计单位正在落实整改中。对“四项经费”管理中存在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管理,并对不合规票据进行了更换,从8月1日起市直单位已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对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记入账;市法院已退还24名当事人执行款1271.2万元,上缴国库250.6万元。
三、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截至2013年6月底,市政府性债务余额661872.5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31862.6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3050.1万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16959.8万元。市债务率为52.30%,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从审计情况看,我市债务主要形成于2013年度以前,占债务总余额的94.2%,其中2010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占42.1%,2012年度举借占41.1%;债务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分别占39.7%、35.9%;已支出债务资金主要投向于市政建设,占57.9%;债务余额最大的5个债务单位分别是: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漯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漯河市财政局、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占债务总额的81.7%。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够规范,财政部门统计的债务数据不够准确;二是部分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三是部分单位违规向职工集资17609.1万元。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审计整改会议,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责成市财政部门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目前,市财政局已按要求设立了偿债准备金专户,并按照审计填报口径在债务系统中对债务情况重新进行填报,使财政数据与审计结果保持一致。市医专集资款2087.05万元已经全部退还;其他9个单位已退还集资款963.1万元,并对未退还部分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
四、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市审计局对12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截至2013年底,12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共75736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2013年这12个部门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共有265项,涉及金额41655.67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2050万元沉淀到单位形成结转,如市环保局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结转449.1万元,市国土局的2个项目67.3万元已连续结转6年。三是部分项目未能按期实施,形成资金连年结转。市中心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资金、市救助站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建设资金、市环保局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资金、市体育局游泳馆改造项目资金等6个民生项目资金9068万元,项目资金已拨付承建单位,但项目未能按计划建设。四是区级财政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形成资金结余。各区级财政向市公安局、市国土局所属各区级分局直接拨款,至2013年底形成结余资金1673.2万元。这些资金直接拨至上述单位的非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资金的使用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脱离了财政监管。五是预算单位应缴未缴房租收入形成资金结余。截至2013年底,漯河高中、市实验中学、漯河小学等11家学校的房租收入形成结余1384.22万元,存于其各自开设的银行账户,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将审计情况向政府进行了汇报,并建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将不具备实施条件,无法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调整用于其他重点民生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听取审计结果及建议,常务副市长杨国志对审计报告进行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五、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市涉企财政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1至2013年度我市共收到各级财政部门安排涉企财政资金64412万元,其中92%为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惠及全市中小企业390家,其中380家为非国有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的建设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2011至2013年,我市共向4户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投入财政补助资金1570万元,4户企业均为年产1亿块以上蒸压粉煤灰砖和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大规模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截至审计时,临颍新瑞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关闭停产状态,其余三家企业均处于亏损状态,生产经营勉强维持。2011年,市供销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亭)工程计划总投资800万元,整合规范和新建4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亭),项目计划于2012年底完成。截至2014年6月底,我市共新建再生资源回收站(亭)138个,空置94个,拆掉41个,仅有3个再生资源回收站正常使用。二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建设项目。2012年,全市共安排“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考核奖励资金”1910万元,涉及企业12户,截至规定验收日,有8户企业建设进度未按要求进行,建设资金已全额拨付项目单位。三是个别企业挪用财政补助资金。如市隆源明胶有限公司将财政补助资金以现金形式虚列105.50万元。四是个别企业重复、多头申报财政资金。如河南金龙面业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分别通过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重复、多头申报项目,涉及财政资金612万元。四是舞阳、临颍两个县财政部门滞留资金1893.1万元,涉及项目9个。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将审计结果向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市长曹存正、常务副市长杨国志、副市长刘瑞红、高喜东分别批示,要求市供销社、市建委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尽快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市隆源明胶有限公司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移交市监察局进行处理。市监察局与公安、检察联合调查核实后,已作出初步处理:一是对隆源明胶有限公司挪用的53万元,已追还上缴财政,剩余的38万元用于治污设备调试等支出;二是市环保局一名科级干部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调查。三是要求市环保局对该项目已开工建设的二期工程加强监管,严格验收,切实达到废水排放标准。
(二)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3年,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共保障5015户 14031人。至2013年底,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76401.3万元,当年支出48599.3万元,上年累计结余转入49002.3万元,年末累计结存76804.3万元。利用贷款和其他社会融资38477.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和使用还不够严格。存在经济适用房项目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1012.2万元、多拨付公共租赁住房补助款61.2万元、滞留农垦危房改造资金101.5万元等问题。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还有待优化。存在2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问题。三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7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8个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涉及保障性住房9211套,金额76635万元。
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将审计结果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常务副市长杨国志作出批示,要求房管局及相关单位抓紧落实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部分涉嫌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第十一届食品博览会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2013年第十一届食品博览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查出以下问题:一是未经政府采购列支印刷费、纪念画册等39.9万元;二是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5.5万元;三是工程未进行招标、结算资料不齐全支付工程款311.6万元;四是超范围列支餐费、礼品等124.6万元;五是资产管理滞后,造成损失浪费。
审计结果向市政府进行了报告,提出了加强资产、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等建议。市长曹存正、常务副市长杨国志高度重视,要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予以纠正,在今后食博会中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市食博会组委办已经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针对超范围列支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提供资料、补全手续,并退缴费用0.9万元;对资产管理滞后,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组织人员对历年食博会购置的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入账,目前已将11类34项固定资产入账核算;完善了财务制度,设立了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组成的活动监察部,强化对食博会各项活动及筹备工作的日常监督。
(四)五项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2013年度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2013年度,全市“五项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34372.8万元,支出合计294263.5万元,上年结余171372.1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11481.5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16273.4万元,医疗保险基金结余83780.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2590.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3525.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5311.5万元)。但也存在部分单位欠费、参保登记不及时和部分人员重复参保现象。
(五)市级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3年度,市就业资金收入为3282万元,支出为3238.7万元,结余43.3万元。存在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扩大就业资金支出范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给市双拥办47.9万元,用于发放驻漯部队随军家属补贴。二是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漯河华强塑胶有限公司在计划内见习毕业生提前离岗后,未经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许可,私自接收毕业生接替空余见习岗位,直接使用了因离岗而结余的见习补贴。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查落实后,已制定了《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改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市财政局从今年下半年起停止从就业资金中支付随军家属补贴资金,改由预算另外安排。
(六)市直中等职业学校补助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等6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秋季至2013年春季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贫困家庭子女的专业技能,拓宽了就业渠道,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问题:一是4所学校套取财政资金19.8万元,二是2所学校滞留专项资金43.2万元,三是2所学校非学生本人持补助卡7.8万元,四是资助金档案管理不规范。
针对上述学校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市政府领导做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加强“两金”管理,专项资金要专用。向市教育局移送了问题线索,市教育局分别给予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出台了《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的规定》。目前,审计结果已向社会进行了公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审计局加强对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努力实现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全覆盖。至2014年7月底,市审计局完成了节制闸两岸园林绿化、沙澧河两岸排涝泵站治理改造、沙河二期园林绿地景观左岸工程、沙河二期园林绿地景观右岸工程、沙河三期澧河二期第三、六、七、八标段工程、市区柳江路道路改造工程等14个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上述项目报审资金总额为49329万元,审计核减15211万元,审减率29.34%。这些项目的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结算时,普遍存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子目、虚报材料价格、超标准计取人工费等问题。
在对市建委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有47个项目未按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金额26748.4万元,其中2008年及以前年度项目14个金额8640.9万元。
七、市直9所初中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市直9所初中2013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所学校乱收费100.6万元,二是5所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73.6万元,三是4所学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786.5万元,四是4所学校不合规票据列支61.6万元,五是7所学校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37.5万元,六是9所学校存在坐支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等问题。
对9所初中存在的问题,常务副市长杨国志作出批示,要求市教育局牵头,督促有关学校认真整改。市教育局根据审计提出的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加强财会基础工作等建议,完善了部门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学校的监管。
八、审计建议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的完整性;细化预算编制,科学制定预算综合定额,逐步实现预算与事权的基本匹配;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水平,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制度。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定期清理分析制度,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严格执行结余资金管理规定,采取及时调整支出或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的分类处理措施,切实消化和压缩财政、部门结余结转规模。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梳理和整合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切块资金,确保专项资金目标不重叠、范围不交叉、资金不分散,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严格专项资金申请的审核工作,部分专项资金的申报实行公示制度,防止多头申报,实现专项资金的科学合理分配。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四)严肃财政经济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要求,尽快出台我市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及各项费用列支标准。严格落实预算单位和负责人员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