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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时间:2014-09-03来源:

 
——2014年8月27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市人大常委会: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促进我市创建全国农机化示范市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8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陈平的带领下,对我市农机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工作开展情况
    对农机化工作视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陈平副主任多次听取视察调研工作准备情况汇报,亲自研究拟定视察调研方案,明确提出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视察调研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真正把农机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出来,为常委会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8月12日下午,视察组先后到郾城区郾襄路口农机城、源汇区福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视察参观了农机市场建设情况,并在现场与公司人员进行交流,详细了解农机销售、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及农机经营场所存在的规划、用地等问题。随后,视察组深入舞阳县察看。在孟寨镇下浬村农机作业演示现场,认真观看了玉米机械收获、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和保护性耕作示范演示,并和当地村民、机手亲切交谈。随后,视察组还视察了北舞渡联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和莲花镇东红农机专业合作社,察看了粮食烘干设备和合作社建设情况,听取了合作社法人代表有关经营情况汇报。13日下午,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农机化工作情况座谈会。听取了市农机、国土、财政、工商、编办、农行、农村信用社、保险协会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就农机化发展、队伍建设、财政投入、土地占用、金融保险行业如何支持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副市长刘瑞红参加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通过实地视察和交流座谈,对我市农机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有了基本了解。
    二、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开展情况
    视察组认为,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推进创建全国农机化示范市为契机,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加大扶持,培育亮点”的工作思路,着力推动全市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总体评价可以概括为:政策到位、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
    (一)政策到位,农机购置补贴持续增长。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关于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见》、《关于创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市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明确了发展农机化的思路和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认真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制定了《漯河市农机购置补贴办法》,建立了补贴机具目录制、受益对象公示制、补贴资金直补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行绩效评估制等“五项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政策的实施。2004年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上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3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35万台(套),受益农户达到1.4万户,直接拉动农民和农业经营组织投入6.5亿元。有力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夯实了农业生产基础。
    (二)重点突出,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提高。围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业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重点发展先进适用的新型农机具,对大马力、高性能、复合型机械和粮食烘干机械等农业生产重点机械装备,我市在中央和省补基础上进行追加补贴。有效增加农机化发展总量,提高科技含量,扩大农机作业覆盖面。止2013年底,全市农机固定资产总值达到35.8亿元,较2004年(以下同比)增长 41%,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67.8万千瓦,增长20%;全市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3%,比2004年提高了 20 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个百分点,农机作业承担了农业生产80%以上的劳动量。
    (三)注重引领,农机化项目持续推进。以项目实施为载体,加强试验示范和推广,大力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带动农机各项适用技术的推广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重点抓了高标准粮田建设工程、市县(区)级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整合农机资源,实现农机化与农业生产同步跟进,推进农机化技术集成应用,挖掘农业增产增效潜能。全市已建成市、县级农机化示范园区89个,园区土地面积达到20多万亩。示范项目涵盖农业生产各个作业层面,农机服务领域延伸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示范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转型升级。农机化教育培训扎实有效,市、县两级共培训各类农机从业人员9.38万人次,新型农机手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四)强化带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增强。在进一步健全市、县两级农机推广机构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加大政策扶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争取和扩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投入,协调落实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扶持政策,争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368万元,对51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扶持奖励。开展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上档升级,目前全市已注册登记农机专业合作社128个,机具规模在15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达92个,郾城区兴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5个合作社获得全国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称号。
    (五)措施有力,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为重点,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机制,明确职责;严格农机上牌、从业人员考试和发证工作,严把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准入关;落实拖拉机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充分发挥机警联合执法作用,强化对上路行驶拖拉机的动态监管;持续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农机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问题
    我市农机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少工作在全省位居前列,但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有一些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农业机械化不仅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它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承载性和助力性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视察的情况看,虽然各级政府在农业机械化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到位,有些干部和群众对这些法律法规了解还不深;对农机化工作重视的程度还不够,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有时还停留在口头上,说的多,做的少,没有真正把农机化工作摆上位置,列入议事日程。
    二是推进创建全国农机化示范市力度不够。2012年10月,我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创建全国农机化示范市,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创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市的实施意见》,据了解,目前还没有建立考核机制,没有工作推进台账,有些工作流于形式,创建工作推进缓慢。文件规定的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农机化发展资金,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市财政支持农机化发展投入增加缓慢,2004年至2008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农机项目资金300万元,2009年以来减少为每年200万元,农机教育培训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办公及信息管理设备比较落后。
    三是农机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功能有待完善。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解决了“政府部门办不好、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的社会化服务问题。但是,乡镇机构改革后,农机基层服务出现“断腿”现象。农机专业合作社还存在着规模小、服务能力弱,亟需发展壮大的情况。在视察调研中发现,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还普遍存在着用地难、保险难、贷款难问题,还存在着植保、灌溉等配套机械落后,缺乏病虫害大面积发生和出现严重干旱时的应对手段,严重影响了农机合作社发展。农机干部队伍和科技人员存在年龄老化、知识退化等问题,不少县区农机部门十几年未进过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农机技术人才后继乏人,公益性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明显滞后,很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公益性农机技术推广、安全监管等方面不能满足现有需求。
    四是复合型农机操作人员匮乏。随着城市工业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城镇就业,职业农民数量不断减少,整体素质下降趋势日益突出。农村新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不愿留乡务农,不想下地种田情况普遍存在,能留下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大部分是老、弱、病、妇人员。今后,“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问题。运用农业机械替代人工劳动,农业机械化涵盖内容向多领域、全方位扩展。作为农业生产主力军,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农机手”,承担粮食生产全过程的“耕、种、管、收”任务越来越重,对其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建设一支复合型的高素质农机实用人才队伍。
    五是农机销售混乱,农机市场建设严重滞后。据悉,我市及豫中南尚没有功能完备的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规模化经营市场。目前的农机市场经营网点分散,客户(农民)选购农机产品很不方便。而且经营理念差,服务层次低。个体经营、家族式经营、租赁式经营是目前我市农机销售市场的主要模式, 严重影响我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四、几点建议
    (一)搞好宣传,提高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机化工作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舆论工具,全面系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一系列文件,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在解放农村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施规模经营、发展新型农村经营体制、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地位和作用,尽快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机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把农机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结合农机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管理职能,按照“一法一条例”赋予农机部门的职权和责任,理顺市、县(区)农机部门关系,科学确定单位性质,完善乡镇农机服务机构,健全农机工作管理服务体系,为我市农机工作提供可靠组织保证,切实解决网破线断问题。
    (三)落实政策,创新工作,加快全国农机化示范市创建步伐。以创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市为契机,认真落实《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市的实施意见》中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尤其是要抓好市级每年500万、县区级每年100万农机扶持资金全额到位工作,切实保证财政投入,有效遏制市县(区)农机项目资金下滑趋势。
    (四)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推动全市农机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认真抓好农机合作社发展提升工作。有重点地抓好一批基础好、辐射广、带动能力强农机合作社壮大提高工作,营造宽松环境,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二是对在当前农业生产中起关键性作用的大型农业机械和烘干设备实施重奖和补贴,有效解决大型机械缺乏,秋季秸秆还田率不高,秸秆禁烧治标不治本问题。同时解决种粮大户玉米晾晒困难,扩大生产规模的后顾之忧。三是针对农机合作社存在的车库建设用地难、农机投保难、贷款抵押难等问题,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四是针对农业生产机械、农业工程机械摆放混乱,无序经营,管理缺失,影响市容市貌情况,强力推进“豫中南农机机械装备城”等项目建设。尽快成立组织,研究推进措施,制定优惠政策,争取早日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