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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4-12-30来源:

 
——2014年12月25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会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4年,市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进行审计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审议意见,要求深入分析原因,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审议意见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市长曹存正在听取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汇报时作出批示,“关键是要切实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向人大报告后,请以政府名义召开专门会议予以安排”。9月11日,市政府召开由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等130多人参加的整改工作会。会上,常务副市长杨国志要求,对审计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强化问责。
    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要求,确保整改效果,市审计局对“本级审”查出问题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整改督办书”,责令整改落实。总的来看,整改情况是好的,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得到纠正。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一)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8094.3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入库5263.6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整改。开发区财政局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635.1万元已全部上缴入库。
    2、应拨未拨专项资金9926.9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拨付课桌、凳更新资金567.1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978.9万元,其余资金等审核完成后拨付;已拨付工业结构调整资金1077.2万元,其余资金待省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再予拨付。开发区财政局应拨未拨专项资金3207.3万元中,2194.8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教育专户滞留的部分资金已向教育部门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其尽快使用。
    (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源汇区政府向市规划局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造成3家企业偷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市审计局责成源汇区政府采取措施,追缴资金。源汇区政府已将3410.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部收缴入库,并对2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2、应征未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市规划局对审计查出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目前已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77.2万元。对未能补缴完毕的项目,一是发出书面补缴通知要求按时补缴,二是区分性质,对房地产项目停止受理其所有项目规划相关手续,直至其所欠配套费补缴完毕。对城中村改造项目,要求其限期交纳或尽快办理减免手续。对行政事业单位等非住宅开发类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将从单位财政账户扣收配套费。
    3、未按规定征收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的问题。市建委已经责成墙改办,及时与市财政部门协商,规范基金返退程序,对征收问题已通过建章立制予以整改,目前已办理两家建设单位基金返退手续,所有项目基金已实现应征足征。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未上缴收益的问题,市审计局向市政府提交审计专报,建议依法分配股利,并及时上缴市财政。市长曹存正和常务副市长杨国志进行批示,要求被审计单位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收取的2011、2012年度国有投资股利1128.6万元已全额上缴国库;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单位已经向市财政部门申报了收益情况,市国信资产运营中心已上缴收益22.3万元。
    (四)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的问题,市地税部门迅速做出工作部署。将审计查出的相关企业信息发至各地税分局,制定并下发《漯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责成各分局全力做好土地增值税清查清算工作。各分局根据审计反馈信息,制定清算计划,迅速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各主管税务机关已认定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楼盘283个,其中已向纳税人发通知要求清算的35个,正在清算的楼盘21个,已经清算的楼盘111个,已入库税款26万元。对于其他尚不符合清算要求的405个楼盘,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跟踪项目销售情况,待符合清算条件时,通知纳税人进行清算。
    对于混淆入库级次的问题,郾城区地税局已经开具更正通知书,将多收的92.5万元调入市本级国库。
    (五)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市预算执行审计共审计市体育局、市中级法院、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残联、市建委、市商务局、市史志档案局、市交通局、市蔬菜办等11个部门,延伸审计下属和其他单位41个。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预算执行单位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向社会进行审计公告,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已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起,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向政府提交审计专报9期,市政府领导进行了批示,目前,被审计单位问题得到落实整改。
    对“四项经费”管理中存在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管理。市交通局已将所借用车辆全部退回原单位。市建委、市菜办等单位对不合规列支票据进行更换完善。市农业局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运行制度,严控车辆运行费用,今年公车运行费用压缩到39.9万元,比去年减少23%。今年8月1日起,市直单位已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的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等16项公务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加强和规范各单位公务支出及现金管理。9月,为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市财政局制定了《漯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健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出差审批程序。各预算执行单位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市建委出台《市建委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市建委财务报销暂行规定》、《市建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商务局修订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车辆管理等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
    对项目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市碧苑公司已分期偿还市园林处垫付的工资40万元。市菜办、市残联所属单位已将挤占资金归还原渠道。市文化新闻出版局2个文物保护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项目进展顺利。市按摩医院正与2家医院协商合作经营,争取尽快将设备投入使用。市图书馆已完成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招标。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更换完善发票和教师领款签字清单,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专项资金效益。经过市体育局多次派人督促整改,舞阳县九街乡石岗村健身广场项目形成的资产已补记入账,不合规票据已更换。同时市体育局下发《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拨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强化资金后续跟踪。
    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账务。对资金滞留的问题,市法院已办结执行款1271.2万元,上缴国库250.6万元。市建委已将活动板房建设结余资金312.5万元上缴市财政。
    (六)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够规范,财政部门统计的债务数据不够准确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市财政局已按要求设立偿债准备金专户,并按照审计填报口径在债务系统中对债务情况重新进行填报,使财政数据与审计结果保持一致。部分单位违规向职工集资17609.1万元的问题,市医专已经将集资款2087.1万元全部退还;其他9个单位已退还集资款963.1万元,并对未退还部分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市审计局和财政局正在开展对2014年底全市政府存量债务的甄别认定工作。
    (七)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听取审计结果及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目前,市环保局结转的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449.1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资金按国务院规定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目前未能实施。市中心医院承建的精神病专科医院项目,已拨付资金1180万元,主体已经验收;全科医师培训基地项目已投入前期资金250万元,项目工程招标已经完成。市儿童医院项目已开工建设,拨付资金785万元。市国土局基本农田标志牌项目已招标完毕,项目正在实施中,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项目由于不具备实施条件,将在明年的预算中重新安排使用。部分学校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按财政部门要求作为单位其他收入由市财政支付中心监管、审批使用。
    (八)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市涉企财政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政府对涉企财政资金审计调查结果高度重视,市长曹存正、常务副市长杨国志、副市长刘瑞红、高喜东分别批示,要求市工信局、市供销社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尽快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市隆源明胶有限公司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移送市监察局。市监察局与公安、检察联合调查,作出处理:一是追回隆源明胶有限公司挪用的53万元,将剩余的38万元用于治污设备调试等支出;二是市环保局一名科级干部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调查;三是要求市环保局对该项目已开工建设的二期工程加强监管,严格验收,切实达到废水排放标准。舞阳县财政滞留资金的3个项目,涉及企业一直未报送相关资料,该县检察机关正在立案调查。临颍县财政滞留资金已拨付761.3万元,其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市工信局对照涉企资金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工业项目协同审核机制,加强企业项目备案管理,确保涉企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市供销社针对新建再生资源回收亭项目未按期完工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向市政府进行汇报,采取与房管、商务、规划等部门结合、加强推广宣传等形式,提高城市居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审计结果已向社会进行公告。
    2、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将审计结果向市政府进行报告后,常务副市长杨国志作出批示,要求房管局及相关单位抓紧落实整改。目前审计中发现的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后,已将住房收回;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3、第十一届食品博览会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市长曹存正、常务副市长杨国志高度重视,要求认真予以纠正,在今后食博会中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市食博会组委办针对超范围列支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提供资料、补全手续,并退缴费用0.9万元;对资产管理滞后,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组织人员对历年食博会购置的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入账;设立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组成的活动监察部,强化对食博会各项活动及筹备工作的日常监督。审计结果已向社会进行公告。
    4、五项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五项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部分单位欠费、参保登记不及时和部分人员重复参保现象。市人社局将单位欠费原因进行分析,分类进行整改,属系统有误的,对系统进行清理维护,属破产企业的,待改制破产程序进行完毕后一并处理,并与参保单位沟通,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参保登记不及时的问题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另一方面加强参保登记的稽核,目前正在开展参保登记及缴费基数的检查及核定工作。重复参保的问题通过和单位经办人一起核对参保人员名单,尽快解决。
    5、市级就业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改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市财政局从今年下半年起,停止从就业资金中支付随军家属补贴资金,改由预算另外安排。审计结果已向社会进行公告。
    6、市直5所中等职业学校补助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学校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市政府领导做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加强“两金”管理,专项资金要专用。市审计局向市教育局移送问题线索,市教育局分别给予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出台《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审计结果已向社会进行公告。
    (九)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城投公司对审计查出的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子目、虚报材料价格、超标准计取人工费等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采取规范施工合同管理、严格工程变更程序、建立预决算内审机制等多项措施,确保所有项目支出必须经公司内部审计、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报市审计局最终审定。目前市城投公司正积极多方筹措资金与施工单位结算,所有项目已支付的工程款未超过审计核定工程价款。部分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已向社会进行公告。
    市建委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及时的问题,积极组织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对符合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正在组织施工单位和相关企业进行编制,确保各类工程项目能够按照要求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十)市直9所初中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对9所初中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向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常务副市长杨国志作出批示,要求市教育局牵头,督促有关学校认真整改。市教育局根据审计提出的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加强财会基础工作等建议,制定《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级教育费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对于乱收费的问题,相关学校已经停止收费,将资金并入学校管理。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今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4所学校已将挤占挪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做到专款专用。不合规票据列支问题,相关学校已取得正式发票。7所学校已将固定资产补记入账。从今年起,各学校按照审计提出的要求,将房租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审计结果已向社会进行公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纠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全市审计部门要围绕中心、搞好服务,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发挥审计在维护政府经济安全、改善民生、服务改革、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为建立和谐社会、责任政府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