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国资委主任 郭金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国资委2014年办理人大代表所提重点建议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8月份,我委收到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张永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建议》后,积极组织人员办理落实,对市国资委在政府投融资平台方面的所做的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将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和张永胜代表进行了答复,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反馈。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督办组专题听取了我委的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对该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一、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基本情况
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所组建的投资公司、开发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目前,漯河市政府投资组建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有六家,分别是: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城投公司”)、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发投公司”)、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简称“经投公司”)、 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房投公司”)、漯河市西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西城投公司”)、漯河市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农投公司”)。这六家公司中,除农投公司是两个国有股东外,其余五家均为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六家公司的主业分别是:城投公司主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国有土地整理、经营与开发;发投公司主业:实业投资、资本运作、企业并购、资产管理;经投公司主业:实业投资、技术改造投融资;房投公司主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融资;西城投公司主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开发;农投公司主业:农业、农村项目投资;农村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区开发建设。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这六家公司合计资产总额为160.71亿元,负债总额为55.6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5.03亿元,资产负债率34.62%,年末职工人数1716人;2013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81亿元,净利润1.76亿元。
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建议中提到的“引入民资,壮大实力”的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这一总体要求,我市在引入民间资本、壮大企业实力方面,利用国有投融资平台,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发挥国有资本的撬动和引领作用,并取得较大进展。通过城投公司、发投公司参股河南慧基能源公司、华电漯河公司、中裕燃气公司等能源产业,提升了城市基础配置能力,优化了我市的产业结构;围绕我市“工业1351工程”,精选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型企业进行投资扶持。经过调查筛选,发投公司完成了对倍佳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德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双建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战略投资,利用资本杠杆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房投公司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与恒润置业公司、永利置业公司等合作,推动了我市旧城区、棚户区的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经投公司把握发展潮流,依托我市产业特色,推动市政府和阿里巴巴合作,打造阿里巴巴漯河产业带,弥补了我市电商产业空白。同时经投公司还与民营企业合资成立了我市首家征信评级公司-漯河绿盾征信有限公司,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助力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农投公司与天下投资公司、三农牧业公司联合,吸纳民营资本,助推我市涉农产业发展和新型农村建设。西城投公司与河南东方今典集团合作,开创了漯河“区域合作、集中投资、整体开发”的城市建设运营新模式,为西城区的开发建设奠定了基础。
今年以来,经市国资委审批,共出资5900万元,投资参股6家中小型民营企业,有力的支持了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放大了国有资本的功能。今后,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发挥国有资本效益,实现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以上是六家公司在投资参股民营企业方面取得的进展。对于这六家投资公司自身引入民营资本的工作还没有开展。目前,我市已经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对漯河市深化国企改革等重点事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于国家和省里关于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尚未正式发布,我市的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还处于谋划和设计阶段。所以,对于这六家投资公司自身引入民营资本的改革工作,计划在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改革意见出台后加快推进。目前,我们也积极关注和学习外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具体做法和经验,为我市下一步国企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关于建议中提到的“明确定位,各司其职”的建议
我市城投、发投、经投等公司设立时,市政府就明确了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并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已列入公司章程。各公司都是围绕主业定位开展工作,各有不同的侧重点和工作重心。但从目前的现状看,各公司之间经营范围和经营领域确实存在部分交叉、业务重复的现象,这个问题还需进一步整改规范。随着下一步国有企业和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逐步到位,我们也将区分各个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功能定位,厘清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司经营项目,按照政策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对各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梳理,进行科学分类,逐步实现分类监管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提升管理水平和营运能力,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关于建议中提到的“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市国资委成立以来,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漯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以依法监管为原则,一直把加强监管,提高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职责,不断建立和健全国资监管的制度体系,取得了较好地监管成效。重点在国资监管制度建设、产权基础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重大事项审核、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加强监管,推动国资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前,根据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省政府国资委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在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方面拟定了制度性文件,已印发各出资企业实施。随着这些监管政策的逐步完善和到位,国资监管的责任划分和制度效应将会逐步显现。
(四)关于建议中提到的“适度举债,控制风险”的建议
作为市政府专门设立的国有投融资平台,这六家公司更加偏重于资本运作和投资经营。目前,城投公司已发行两期债券,并准备发行中期票据,发投公司为其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经投公司和城投公司为其他企业或机构银行贷款也提供有担保。房投公司、农投公司、西城投公司均有银行融资业务。因此,我们在监管工作中也非常重视这类企业的债务风险控制。一方面,我们规范投资、融资、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程序,要求企业每项投融资事项必须有可行性研究分析、内部决议、资金管理办法、法律意见、风险管控措施等。而且在涉及的投融资事项审批时,我们重点关注企业及被担保企业及相关关联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和经济实力,确保企业资金安全。另一方面,我们通过财务月报和财务快报对企业债务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时掌握企业财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整改。同时,在年终财务审计中,我们要求中介机构重点披露企业项目建设进度,现金流情况,债务情况,以便进行风险把控。近期,我们还出台了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方面的制度,完善企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规范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行为,以便更好地规范和约束企业投资行为,提高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审慎决策,防范债务风险。
三、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立足政府授权和部门职能设定,紧紧抓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这个根本,重点围绕加强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企业发展开展工作。
(一)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市国资委对这六家企业的管理,始终按照《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的职责,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强力推进企业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些措施的实行,明确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权利主体与责任主体的界定,有力推动了企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在财务监督方面。通过实行财务月报制度和财务快报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快报动态监测体系,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及时监测和跟踪。我们还根据国务院国资委4号令和5号令精神,初步建立了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和审核制度。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由市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统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决算审计,从而使财务审计结果更加独立、公正、客观、真实。
(三)在企业重大投资方面。为加强对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防范资产、财务风险,根据《漯河市市属企业重大投资事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市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的收购、兼并、合资、担保、资产处置等事项建立审批管理制度。通过对所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准确把握企业投资方向,促进企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四)在绩效考核方面。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和省政府国资委有关政策规定,参照外地市做法,我们修订出台了《漯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2013年已将城投公司、发投公司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与其负责人签订了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开展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开展这方面工作,对企业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总体上看企业发展健康平稳,负债率在全省乃至全国投资类公司中处于较低水平。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规模小,有效资产相对较少,投融资能力弱。这六家公司企业有效的经营性资产规模不大,融资主要依靠金融贷款,渠道过于狭窄,金融利用深度有限,且偿债资金来源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性较大,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二)企业承担的很多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等特点,尤其是一些基础设施类和公益性项目,资本转化和循环率低,依靠公司自身经营收益偿债面临较大压力,企业偿债能力不足,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
(三)政府投资的资本金没有完全到位,企业存量资金不足,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比如发投、农投等资本金只到位一半。企业资本金不能及时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步伐。
(四)因外部环境、政策、融资等原因,部分经营项目进展缓慢,没有按原计划运行,影响了工程进度,增加了企业投融资压力和财务成本。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为更好地加强国资监管工作,推动我市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壮大,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充实资本金,壮大投融资平台实力。政府整合有效资源,继续补充资本金,通过增加有效资产、现金流量和充实资本金等方式,提高企业资产规模,提升资本运作效率。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投融资格局,以投融资平台为依托,积极利用保险、信托、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方式吸纳和聚集社会资金,更好地发挥投融资平台聚合效应。
三是对企业投融资项目,实行评审和绩效管理,对项目的决策、执行和投资结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责任制度,最大限度保证收支平衡,管控资金风险。
四是在政策规定、资产优化、功能配置、税收等方面给予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更多的支持,加强投入力度,支持企业发展。
五是加大企业经营项目的督导协调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使项目能够早日见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市人大对市国资委继续加强监督,给予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市属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监管工作,坚持“完善制度,规范监管、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促进我市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