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和推进台账的安排和要求,我们视察组先后在田爱华副主任、杜广全副主任的带领下,两次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取得良好效果,法工委及早调研谋划,于5月份就制订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台账,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印发,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了公告。成立了专题询问工作领导小组和4个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有序开展工作。一是进行了调研督导。7月下旬,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期间,由田爱华副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法工委的同志,深入到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和市建委进行调研督导,听取了三个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关系紧密的二级机构领导和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查找了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改进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明确了部门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内容、方法和措施。二是开展视察调查。8月24日至9月11日,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杜广全副主任带领视察组,通过听取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财政局等10个相关部门的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征求意见、随机暗访、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和开发区人大联络处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全面深入了解掌握了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症结根源。通过视察调研,共收集到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问题、意见和建议100条,经归纳整理,提出专题询问拟提问题建议23项。三是委托市电视台拍摄了市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聚焦专题片。
二、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结合“两城”同创,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狠抓交通安全预防与管控,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严查重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可控、形势向好。今年以来,全市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数都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人、车、路矛盾越来越突出,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竣的情况下,取得如此成绩,应予充分肯定。
为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特别是在“治乱、疏堵、保畅”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利用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平台,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是进一步规范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2012年以来,我市小型汽车新入户数量剧增,截止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近3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到近42万人。为确保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依法、严格、公开、公平,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操作,清理整顿规范了业务流程,将所有车辆号牌资源全部投放号池,供群众在服务大厅公开选择;实行了车辆检测社会化服务,加强了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实行了对驾校管理质量信誉考核长效机制和考核制度,加强了对驾培机构的质量信誉考核与评价,对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退出驾培市场;驾驶人考试的所有科目的全过程实现了电子监控,其考试成绩由电子数据自动生成;对反映突出的科目三考试学员大量积压、约考难问题,已采取增加考试车辆和考场、延时加班等措施,逐步得到了缓解。三是努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为适应交通发展的形势,从2013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拨付100万元,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疏导、挖掘现有道路资源、安装电子监控、安装施划交通标示标线、安装物理隔离设施、增设交通信号灯和科学设置信号管控等措施,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停车场位的规划与管理。2009年和2013年市政府下发的《关于住宅小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漯政〔2009〕55号)、《关于印发漯河市新建住宅区公共服务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漯政〔2013〕65号),对住宅区配建停场位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在规划、预售等环节强化审查把关。市规划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对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等具体项目,结合人防工程,要求按照每100平方米配建1个停车位;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时,对没有按照审批要求配建的,责令补建或整改。市房管局自2011年7月开始,在开发商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前,组织对其住宅区内经规划批准的停车位配建情况进行查验;自2014年4月开始,在对老旧住宅区整治时,补建部分停车位,目前已完成2个小区新增了210个车位,正在整治的3个小区可新增290个车位。市交警支队在道路内挖掘资源,施划临时停车泊位12000余个;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五是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今年共排查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58处,已整改21处;安装了一批消除和防范安全隐患的隔离栏、警示标示等交通安全设施;相继开展了“乱闯红灯、车窗抛物”,“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大保障”暨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整治酒后驾驶及“6+3”重点车辆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大批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六是下功夫治理城区道路拥堵乱象。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成立了治理交通拥堵专题调研领导小组,组织公安、规划、建设、交通等单位相关人员对治理交通拥堵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治理漯河市区交通拥堵专项研究报告》和《工作推进方案》;8月13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了研究成果汇报,按照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各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推进落实;今年7月以来,市公安局要求交警支队和城区各分局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把警力向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群众需要的时段倾斜,加大了严管力度,使交通乱象得到了一定改观,拥堵问题有所缓解;8月份,市区统一招聘交通协警240名,充实到人民路、黄河路、交通路、嵩山路、泰山路、长江路6条主干道,加强交通指挥疏导,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七是强化非法营运“摩的”整治。针对市区“摩的”乱象和引起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要求对非法营运“摩的”严厉整治;8月以来,市交警支队和市交通局各抽调50人,组成联合执法队,城区各分局也都组建了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实行联勤联动、点线联控、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形成对非法营运“摩的”整治的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已查处非法营运“摩的”2079辆次。八是强化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全市交警系统先后集中开展了作风纪律教育整顿、车驾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举办了6期交警系统实战应用技能培训班,对一线执勤民警和新招聘协警进行了全员轮训,提升了民警和协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在队伍管理上,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严管重处,严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了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了交通管理各岗位工作规范运作、高效运行。
三、市区交通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区交通管理上下了不少功夫,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存在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交通秩序混乱。在市区不论是主干道、次干道,还是支路、街巷,随处可见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在机动车之间钻行;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横冲直闯、在机动车道行使、急转猛停、超速行使、乱停乱放;出租车随意变道、随意停靠、抢道压道;公交车争抢站点和不按站牌上下乘客;其他一些机动车不按交通标示标线和信号行使、随意变道抢道、乱停乱放、酒驾毒驾等违法违章情况较多,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二)交通拥堵点段较多。城区一些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和重要时段,经常拥堵。如:“两站”区域、新老丹尼斯前、新玛特前、老大桥两头、泰山路沙河桥北头、人民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嵩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学校医院门口等处,特别是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人流车流高峰期,交通拥堵乱象尤为突出。
(三)市区停车难、停车乱。市区的大型商业区、繁华路段和一些住宅区停车难。如人民路中段、交通路中段、文化路北段、建设路、老街、马路街、滨河路、“两站”区域、老旧小区和一些新建住宅区无处停车或车位少;市区大多主次干道、街巷、医院学校、住宅小区、甚至机关单位门口等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静态交通秩序混乱。特别是一些车辆随意停放在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既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又杂乱无序影响市容。
(四)非法运营“摩的”整治效果不能巩固持久。十几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非法营运“摩的”上下了很大功夫,也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反复反弹严重,越来越多、越来越乱,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
(五)市民出行乘座公交车不便捷。很多市民反映,公共交通在城市建成区没有全覆盖、线路布局不科学、乘车和换乘不方便、停靠站点设置不合理不安全、运行不畅、间隔时间长、一些线路车况差、服务质量差,以及缺乏公交车停车场站等问题,要求统筹解决,方便市民乘公交车出行。
(六)“打的”难且服务质量差。目前,市区现有出租车1100辆,是十多年前市区只有30几万人口时的匹配量。现今城区的面积和居住人口已翻了一倍还多,而出租车一辆也未增加,远远不能适应人们出行的需求。出租车的严重不足,为“黑出租”和“摩的”非法营运留下了很大的客源空间。同时,还存在着一些车辆破旧、脏乱差、从业人员服务不文明、拼车和不打计程表等问题。
(七)马路市场、占道经营、违规占道作业整治不彻底。近年来,“两城”同创整治取得显著效果。但市区仍有多处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很多地方存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路上叫卖、违规占道作业的情况。如:召陵区燕山路(黄河路至淞江路间)每天下午4点至晚上10点左右,各种小商小贩集中出摊,还有一些儿童游乐设施摆放在道路两侧,黄河路口每天晚上还有民间乐队演奏;人民路上阳山路以东的马路市场和阳山路上的夜市混乱;中山路宋寨村路段的集市和庙会;源汇区汉江路与井岗山路交叉口的庙会;郾城区许慎农贸市场辽河路段早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等,影响通行和安全,有损城市形象。
(八)从优待警不够。目前,我省郑州、洛阳、三门峡、濮阳、商丘等城市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执勤交警的职业特点和工作环境等因素,为交警按月发给灰尘、有害气体、室外作业补助500-1200元。而我市的交警和协警至今 也没有享受到这些补助补贴。对此,市公安局曾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题报告反映过情况,但未获批准。
(九)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作不规范。我市于2013年7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出台了《漯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救助活动,但管理运作不规范。一是未设立专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和专户,暂由市财政局代管,缺乏对专项工作的深入研究和工作经验,在实际操作中与交警部门、医疗机构和受害人及其家属间往往产生认识上的不一致。比如:财政部门认为,只要受害人家属向医院交了钱,基金就不能再支付了。这样做,受害人和家属不接受,纠缠交警,甚至上访。二是救助基金申请使用不方便,且垫付数额少,不符合实际救治伤者的需要。三是基金筹集不到位,市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设立时,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其它基金来源渠道如机动车强制险和罚没款未按规定提取纳入基金专户,社会募集也未开展,致使资金来源单一,基金积累不够充足。四是对已查明肇事车辆和责任人、受害人身份的,追偿、赔偿事宜不能及时办理。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人、车、路的矛盾因素外,主要原因是:
(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够。由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部分市民特别是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淡薄,交通安全观念不强,缺乏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二)缺乏规划引领。目前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等与交通安全相关的专项规划至今未出台,致使出现了一些断头路、桥头“瓶颈”、狭窄道路,造成一些道路车辆不能循环、不能分流和拥堵,一些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影响和制约交通通行与安全,一些公共建筑、商业区和住宅区缺乏停车场位,等等。
(三)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一是纳入2013、014年和本年度的城建工程重点项目,如:黄山路北段、嵩山路南段、泰山路北段、汉江路西段打通工程,交通北路、嫩江路东段、龙江路提升改造工程,解放路沙河大桥建设工程等进展缓慢;二是仍有一些断头路没有列入打通计划,造成城区一些道路不能循环,加重了其它道路的压力;三是城区道路破损维修不及时,占道作业影响通行。
(四)智能化交通系统建设进度缓慢。市政府早在2013年就提出建设智能化交通系统,至今已经两年多了,但进展缓慢。同时,影响了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施划和维护保养等,造成一些主要路段、路口交通秩序混乱。
(五)停车场建设与管理责任不明确。经与有关部门沟通了解,目前我市城区存在着停车场建设与管理责任不明确、不知哪个部门管、谁也不管的问题,这是造成城区停车场位严重不足,停车难和停车乱的主要因素。
(六)路内停车管理不严格。一是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施划分散,无人管理,对违章停车仅靠贴条罚款,规范停车秩序的效果并不明显。二是一些单位和商户自设停车场和泊位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三是主要道路人行道和盲道上违规停车,交警和城管部门职责不清,管理不严,停车秩序和城市环境显得非常混乱。
(七)市与区的城市管理事权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具体。2012年8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划分城市管理事权的意见》(漯政办〔2012〕99号),对市级和区级的城市管理事权进行了划分。但该文件对市级和区级的事权、责任划分不够明确,特别是在市容管理上责任细化不具体、缺乏奖惩措施,造成在管理方面的一些推诿扯皮现象。如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人行道停车的管理上不够到位,仍然存在不少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占道作业、人行道随意停放车辆等情况,影响阻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八)交通安全设施安装、设置、管理不够到位。市区一些道路和路口交通安全设施安装管理不到位。如:有些新的建成区主要道路交叉口没有安装信号灯和监控设备;有些主要路口的信号灯时长设置不科学,不符合车流人流的实际情况;电子监控设施缺乏管理,维修更换不及时,发挥不了应有作用;漯西路、泰山路沙河桥北头等路段应采取物理隔离,而没有隔离,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导致交通事故时常发生。
(九)公共交通发展滞后。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并对部分线路营运车辆进行了更新换代,但由于公交发展缓慢,公交线路布局不合理,现有公交车数量少、载客量少,公交分担率低等因素,致使乘坐公交出行的人员规模小,现有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市民便捷出行、绿色出行的需求。
(十)出租车管理不严、“摩的”整治不力。我市交通运管及相关部门执法不严,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车管理规定》管理规范出租车和出租行业,导致出租车市场秩序混乱,一是一些“黑出租车”和非法营运的“摩的”仍有较大的营运空间;二是一些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不规范、不文明、不遵章守规,出租车行业信誉较差;三是对非法营运“摩的”整治缺乏善后的处置办法和措施,这是造成反复整治、反复反弹的根本原因。
(十一)公共设施建设规划执行不够严格。根据《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我市相继编制出台了《漯河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2-2030)》等专项规划,暂未制定专项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则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如《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新建住宅区公共服务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漯政〔2013〕65号),明确了住宅区配建停车场位的标准,规划许可、商品房预售审查等要求。然而在执行专项规划和落实文件中不够严格,造成市区公共设施不完善、道路通行不顺畅、市民出行不方便、停车难停车乱和影响交通安全等诸多问题。
(十二)有关部门、组织和单位履行法定职责义务不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而我市并没能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组织和单位的宣传教育职责和义务没有很好的履行,这是造成宣传教育气氛不浓,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的主要原因。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谋划和组织实施交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不够高,交通民警有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对有些交通违章行为如行人和非机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电动轿车的违章查纠不严,疏导交通不力,出警慢、事故车辆撤离现场不及时等,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和拥堵的重要原因。
(十三)城区集贸市场少、面积小、布局不合理,占道经营整治不到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而市区一些市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区域未设置必要的集贸市场,或现有市场面积小容纳商户少,居民生活有需求,因此形成了一些马路市场和大量的流动经营、占道经营情况。同时,也由于有关部门执法不严,对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问题整治不到位,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情况大量存在。
四、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市政府要组织动员各方力量,依法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宣传教育格局。督促各新闻媒体、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大剂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学生、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遵规守法、预防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
(二)编制道路交通相关专项规划,引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科学发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城市布局和道路交通需求,科学编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中心城区慢行系统规划等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专项规划,并严格认真组织实施,引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有序发展。
(三)加快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有计划地建设、拓宽、延伸制约车辆通行的市区道路、桥涵等交通基础设施,尤其要把城区狭窄街道、路段、交通“瓶颈”和断头路等作为重点;在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开发等重点工程规划建设时,首先要做好交通环境评价;要加快推进近年列入城建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及时维护、维修城市道路,不断优化路网结构,提升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四)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高交通安全系数与通行效率。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时,要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规划、设计、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与工程建设资金同步预算;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道路,要及时安装、施划符合安全畅通要求和国有标准的信号灯、标示、标线等,健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维护和管理,使其切实发挥管控交通通行与安全的作用;加强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尽快完成智能化交通系统建设,增强科技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停车场位建设与管理。在实施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合理设置和预留充足的停车场地;新建商业区、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区必须配建足够的停车场位;已投用的大型公共场所和老旧住宅区停车场位不足的,要尽力补建、扩建停车场位;在不影响通行的道路上相对集中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制定城区停车场和路内停车管理办法及收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部门或单位,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停车管理收费行为。城市管理、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查纠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市区停车秩序。
(六)加强客运市场管理,下功夫整治“黑出租车”和非法营运“摩的”。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公交运行网络,提高出行分担能力和运行效率,规范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方便市民快捷乘座出行。适度扩大出租车规模,合理设置出租车停靠站点,加强出租车营运市场和行业监督管理,下功夫整治“黑出租车”和非法营运“摩的”。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出租车管理规定》,研究制定规范出租车管理的长效办法和整治非法营运“摩的”的处置措施,确保非法运营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不再反复反弹。
(七)加强交通拥堵和乱点的治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认真排查市区交通拥堵和混乱段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治乱、疏堵、保畅通措施,加强管理,严整严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加强指挥疏导,及时查纠一切违章行为,切实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八)加强集贸市场建设,严格整治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在科学合理规划建设集贸市场,解决好居民生活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整治因居民生活之必须而形成的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问题,对与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关系不紧密的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问题要坚决予以清除,确保道路畅通,维护良好城市形象。
(九)切实加强交通警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在当前体制和警力不够充足的情况下,积极寻求符合我市交通管理实际的管理与组织指挥形式,建立和完善组织协调有力、统一指挥顺畅的警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交通民警和辅警的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注重解决交通民警的切身利益问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交通管理部门及其民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