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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10-30来源:

 
――2015年10月28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陈  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作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护人民健康,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活动自6月份启动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广全的带领下,检查组深入城区部分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诊所和各县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市发改、卫计、编办、人社、财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实施“一法两条例”情况的汇报;召开了5次分别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生、护士、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患者及家属等参加的座谈会;通过走访、接受人访信访、各种通讯联络等方式,和广大群众深入交流,对我市医疗机构布局规划及实施、医疗准入制度落实、医改推进、医疗机构管理、群众就医、医护人员权益保障与义务履行、医德医风建设、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患纠纷处置等情况有了比较客观全面地了解。
    二、我市实施“一法两条例”取得的主要成效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管理,注重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质量和服务水平,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821个,开放床位15133张。其中:公共卫生服务机构73个,村卫生室1360个,医院及个体诊所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88个;执业医师3561人,助理医师1228人,注册护士5318人(其中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护士4500人),药师582人,技师917人,其他技术人员3102人,村医和卫生员3303人。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建立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完成了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每个县区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每个县有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行政村都建成了标准化卫生室。形成了以县级医院为主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市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建立健全了市区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了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二级和专科医院为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的门类齐全、功能逐步完善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拥有疾病控制、妇幼保健、采供血、卫生监督、紧急救援等专业机构,每个街道办事处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对1423名乡村医生进行了急诊急救等一系列培训,选拔了140名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制定了以学历提升、职称晋升、技术提升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及考核工作措施。注重建章立制。通过开展医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临床合理用药、临床急救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建立并逐步规范院务公开、医患沟通等规章制度。严格校验准入。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年度校验、变更活动,对达不到标准的校验变更申请不予受理,先后注销了两家管理混乱、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不达标的6家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或限期整改。严格资质准入。严格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资格审查和考试。在2015年报名的1619名执业医师资格审核中,审查通过1442人。在漯河考点的执业医师考试中连续两年考场试卷雷同率为0,居全省前列。净化医疗市场。按照“取缔一批、重罚一批、曝光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对无证行医者予以取缔,对违法行医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查处。依法取缔无证“黑诊所”15家,拆除非法医疗标示6块,没收药品、器械10余箱。每年到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社会办和民营医院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用材料采购使用情况、传染病报告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有效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的规范。开展人性化服务。通过改善门诊服务、完善急诊绿色通道、多种途径告知医院就诊时段分布信息、提供自助查询检查检验结果、加强医护人员人文教育和培训等,提高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正面宣传欠缺“一法两条例”是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和护士护理行为、保障医护人员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对加强医护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执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促进和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市在开展“一法两条例”普法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广大群众包括医护人员对“一法两条例”知晓率不高、了解不多;尤其在正面典型选树、表彰及宣传方面力度不足,不少医德医风高尚的医护人员常年工作在保护群众健康的第一线仍然默默无闻。如:为及时抢救危重病人,在没有血源、病人家属不愿献血的情况下,以病人家属身份主动献血的第五人民医院骨三科医生远东涛;还有一批爱岗敬业、帮助病人洗头、入厕,经年累月放弃照顾家庭,细致入微照顾病人的优秀护士等。正能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也不利于树立行业正气。
    (二)投入力度不能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一是养老保险未纳入社会统筹。除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在编人员财政全供外,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均未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退休职工的工资由各单位自筹发放。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各医疗卫生机构负担逐年加重,举步维艰。同时,也不利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稳定医护人员队伍;二是医疗机构发展困难。面对生存与发展的激烈竞争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医疗机构需要及时购买补充或更新医疗设备、设立新的病区、改建扩建病房大楼、引进人才、提高医护人员福利待遇等,这些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撑。尽管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但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三是工资投入不足。多年来,财政拨付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医务人员工资的30%, 70%部分和其余人员工资要靠医疗机构自筹。为求生存与发展,医疗机构不得不将资金不足的矛盾反加在人民群众身上,形成了目前“看病贵、看病难”的被动局面,也是造成医患关系日益恶化,矛盾加深的重要原因。
    (三)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监管不到位。尽管有体制和相关政策的因素,总体来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立医疗机构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制约与指导。二是目标定位不科学。一些医疗机构不顾自身的医疗资源承受能力,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购买大型医疗、检查设备而忽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也造成区域内医疗设备重复购置和过剩;一些医疗机构不顾自身特色和就诊能力,盲目追求多专科,建设新病区,购买新设备,也造成医疗资源不同程度地浪费。三是超范围执业不同程度存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改变诊疗科目,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调研中了解到:医院超诊疗项目执业、乡镇卫生院超范围开展麻醉手术治疗活动、中医个体诊所超范围开展输液治疗等活动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异地执业现象普遍存在。民营医院中的医生、护士流动性大,异地执业现象普遍存在。五是医院文化建设欠缺。我市医院文化建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医院对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内涵建设不足。“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相对薄弱,不能很好地给医护人员创造发展平台,职业发展空间受限;医院职工主人翁意识淡薄。认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为病人看好病就行了,医院决策和发展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医院文化氛围不浓。大都不够重视医院的人文建设,不重视医学人文,普遍缺乏丰富独特的医院文化等。
    (四)医德医风教育亟待加强。随着医疗卫生事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接轨,受价值观转变和利益驱动影响,出现医德失衡、失去规范、滑坡等现象,一些医生医术不精、责任心不强;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医疗;为医不廉,收受好处;消极埋怨,心理不平衡等等。既损害了病人的利益,又损害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人民群众对此表示不满,反映强烈。调研中群众反映:一些不良医生诱迫患者和家属选择不必要的昂贵的人工关节、钢板、钛板、支架等手术材料、高科技医疗器械等,为病人开价格高昂、不必要的和作用雷同的药物;个别医院雇佣“医托”误导患者;一般常见小病到医院即被要求做抽血、B超、CT等各种实验室检查。还有群众反映:医生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帮助。主要表现为:不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对患者介绍病情不注意患者感受,缺乏同情心和换位思考。这与《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的相关规定也相违背。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加了群众负担,影响了群众心目中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和医患关系。
    五)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提高医护人员技术水平,逐步形成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盖棺之年,但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结构不科学,不稳定。一是高层次人才难引进。和外地市相比,我市招聘时间滞后,待遇不优,高层次人才难以引进来。二是基层业务骨干难留住。基层医疗机构环境和待遇相对较差,业务骨干流失严重。三是乡村医生难补充。乡村医生普遍学历偏低、年龄偏大,青黄不接,补充困难。四是护理岗位人员缺乏。我市开放床位15133张,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护士人员4500人,平均床护比为1:0.297。其中:三级医院床护比1:0.3,二级医院床护比为1:0.2,且病区之间悬殊较大,都高于国家规定1:0.4的水平。临床护士数量少,护士超负荷工作。虽然各医院规定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但因为人员少,工作量大,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据有关部门测算,护士每天护理期间步行平均18公里,最高达30公里,导致护士超负荷工作,间接导致护理质量降低,对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康复带来隐患。五是护理专业职称难晋升。护士和医师人员总数大体相当,但每年职称晋升比例约为1:5,晋升指标少,我市规定不能单独申报科研项目,且从今年开始,取消晋升正高级职称资格。护理人员普遍反映发展空间受限,前途渺茫,加上工作辛苦、待遇低、作息不规律,正常的怀孕生子也要排队进行,影响家庭和睦,大龄护士找对象困难,护理队伍很不稳定。
    六)对涉医违法犯罪处理不力。一是医患纠纷侵犯医护人员安全和尊严。《执业医师法》第四十条规定:“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一些法制意识淡薄的患者、家属,在医患纠纷中动辄对医护人员侮辱谩骂,更有一些不法之徒或专业“医闹”,殴打医护人员,破坏医院财产。座谈中了解到:中心医院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平均每月挨打一人次,达不到伤残等级便不了了之;二院、三院夜班期间经常有酗酒者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使医护人员精神高度紧张,工作无尊严可言,更谈不上职业自豪感。二是涉医违法犯罪影响医疗机构工作秩序。2013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38起,其中对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造成影响的纠纷21起,2014年,全市医疗机构共发生医疗纠纷58起,其中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13起,2015年上半年全市医疗机构共发生医疗纠纷46起,其中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7起。虽然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了医院警务室,但没有对涉医违法犯罪起到有效震慑作用,没有对涉医违法犯罪进行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形成了“不闹不给钱,小闹给小钱,大闹给大钱”的恶性循环,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两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法制意识。市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措并举,加大对“一法两条例”的普法宣传力度,并把宣传“一法两条例”同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结合起来,同医德医风建设结合起来,同医疗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户网站都应把相关医疗法律法规作为必须设立的栏目;要加大对行业标兵的表彰、宣传力度,树立行业正气,激发正能量。
    (二)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要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和留住人才的激励措施;要保障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管理,解除广大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要切实承担起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责任,逐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体现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三)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现代医院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医院文化的竞争,现代医院文化要求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并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监督、制约与指导;加大对“一法两条例”的执法力度。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违法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查处,对庸医、假医进行彻底清理和整治;医院管理部门也要加大行业监管和内部监督的力度,提高医疗质量,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先进的医院文化。围绕发展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的中心任务,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白求恩精神,充分发挥医院文化的引导、凝聚、激励作用,培养和倡导“大医精诚,生命至上”的卫生行业价值观念,提高医护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努力建设医院文化体系,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医护人员提供平等、和谐的医院人文环境,创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平台和空间,不断激发他们的潜能和创造力,帮助他们实现自身价值,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德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对于促进医院和医护人员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在医疗卫生机构广泛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使医护人员深刻认识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做真正的白衣天使,重新构建互信、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荣誉激励制度、惩罚制度、医德医风考核制度等,规范医护人员的言行,促进医德医风的改善;建立健全医德医风监督机制,自觉搞好医疗卫生行业内部的自我监督,认真开展行政管理部门、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医德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并完善医德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医护人员的行为和活动进行医德评判;制订并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办法,定期开展考评活动,扎实做好医德医风的评价和考核工作。
    (五)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涉医违法犯罪侵犯医护人员人格尊严,危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破坏正常医疗秩序,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出台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妥善解决;要学习驻马店、郑州等兄弟地市的先进经验,建立和落实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给予市医调委(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必要的支持;要变被动为主动,防患于未然,对滋事闹事者产生威慑力;要依法处理涉医违法犯罪,对扰乱医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不法行为严厉打击,将寻衅滋事者、无理取闹者绳之以法,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