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栗社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针,按照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和内涵建设,努力推动全市卫生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卫生事业呈现出快速、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医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民生实事全部落实,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821个,开放床位15133张。其中公共卫生服务机构73个,村卫生室1360个,医院及个体诊所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88个。全市共有卫生人员20402人(执业医师3561人、执业助理医师1228人、注册护士5318人)。其中高级职称1086人,中级职称2176人,初级职称4686人。
(一)市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善
一是医疗服务体系健全。目前,市区共有三级医院3家,二级医院4家,专科和民营医院31家,形成了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二级和专科医院为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的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全市人民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二是公共卫生体系完善。拥有疾病控制、妇幼保健、采供血、卫生监督、紧急救援等专业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城区。已建成1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街道办事处都有1个服务中心和2-3个服务站。
(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络健全
抢抓中央扩内需、推医改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4.4亿元,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对我市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两县三区的人民医院全部改扩建一遍,县级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3-2014年又争取到临颍县、舞阳县、郾城区三个中医院建设项目,资金总额达1.3亿元,预计2016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乡镇卫生院全部改扩建一遍,累计投入资金近亿元,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市1360个村卫生室按照“四室分开”(诊断、治疗、观察、药房)的标准,全部建设达标。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新农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民参合率由2003年的63%提高到2015年的99%,各级财政补助由最初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至38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至90元。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也由最初的5000元提高至20万元。新农合制度自2003年实施以来,全市累计有2525万人次获得合作医疗补偿,补偿总金额达37亿元。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共补偿大病保险4328人次,补偿金额达2116.13万元。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我市已经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覆盖。2011年,50所乡镇卫生院和1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2年,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3年,临颍县、舞阳县的人民医院、中医院、保健院等6个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
三是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我市的临颍县、舞阳县2013年纳入全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第一批试点县,重点实施了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每年让利患者药品费用1900多万元。通过两年来的改革实践,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患者县域就诊率到达85%以上,有效减轻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居民健康档案、0-6岁儿童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人健康管理、糖尿病人健康管理、重症精神病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疫苗免费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免费婚检、中医药服务等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实现全覆盖。
五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我市先后引进了两个投资超亿元的漯河黄河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漯河医院等民营、合资医院。
六是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投资800多万元建立了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并建成了8个子平台、5个应用系统,初步实现了医疗管理、血液管理、卫生监督、居民健康档案、出生证明管理、免疫规划、人事管理等多系统同时部署内网平台,提供信息共享,破解了医改的瓶颈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行医观念深入人心
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了“一法两条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认真自查,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规范诊疗。同时,加大对广大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和卫生管理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2015年,卫生系统举办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20余场次,参训人员达17000余人次,基本达到全员覆盖,促使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确保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落到实处。
(二)依法行政,加强医疗机构监管,确保医疗安全
一是严格医疗机构校验准入,加强日常监管。不断完善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制度,严格准入标准,规范准入程序,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通过制定完善现场校验评审标准、查看资料和组织专家现场验收等方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年度校验、变更活动,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2014年以来,共依法设置审批医疗机构10家,受理医疗机构校验申请 142 项,变更事项19项。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达不到标准的校验变更申请不予受理,坚决注销了两家管理混乱、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不达标的6家医疗机构给予暂缓校验和限期整改的处罚。
二是规范程序,高效透明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上级要求,今年以来全面清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11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完善了16项工作流程。通过开辟绿色通道、政策咨询服务等方式延伸服务,为医疗机构提供咨询、受理、审批、证件发放等“快捷服务”。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提醒制度,每年分两次集中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到期的放射卫生许可证,实行集中校验;授权行政服务大厅卫生监督服务窗口,对涉及变更事项的卫生许可证,实行即办制度。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年度校验等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坚持从受理开始即通过卫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简政放权,调整下放医疗机构管理权限。依据上级精神,市卫计委于今年4月通过新闻媒体公告、下发函告、办培训会等形式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设置与执业许可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一次性下放了41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审批监管权限。门诊部、个体诊所的设置审批全面放开,不再受数量、距离限制。县(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设置、执业许可。通过下放医疗机构管理权限,真正实现了“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
四是净化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持续开展了“亮剑行动”和“卫监”专项行动,加大了对无证行医的取缔力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取缔一批、重罚一批、曝光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今年已经依法取缔无证“黑诊所”15家,捣毁非法医疗标示6块,没收药品、器械10余箱,全市无证诊所数量明显减少。同时,每年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社会办和民营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用材料采购使用情况、传染病报告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有效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的规范。
(三)狠抓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一是开展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规范完善了院务公开、医患沟通制度等十项规章制度。每年均开展医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临床合理用药、临床急救技能大比武等项检查,极大地促进了医疗内涵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是实施“十大指标”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对医院科学监管。对群众关注的重要医疗服务指标进行月通报、每半年督导考核,督促医疗机构自觉主动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果。
三是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品种和所占药品收入比率进行严格规定,每年两次抽调专家进行督导检查,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抗菌药物从品种到收入比率逐年下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是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在二级以上医院所有病区全部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各病区设立了与本专业相关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向患者进行医疗保健宣教;免费为住院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同时,病房设立医生、护士信息栏,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坚决遏制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行为。实行“阳光收费工程”,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收费处、住院部等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社会服务承诺、卫生行业纪律和投诉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患者投诉及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检查和用药行为,狠抓处方点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临床用药“双十”制度。
六是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针对公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挂号候诊时间长、取药检查时间长、缴费报账时间长、诊疗时间短等“三长一短”问题,在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了“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达到了缩短就诊时间、方便群众就医的目的,得到了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加强人才培养,严格执业医师资质准入
一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创新性地在全省率先实施“362基层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相继开展了急诊急救等一系列培训,培训乡村医生1423人,选拔140人参加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实施了“515”行动计划、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基层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及考核工作,共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卫生技术人才600余名。通过学历提升、职称晋升、技术提升等措施,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近年来,我市大力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近500名,有300多人晋升高级职称。
三是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为全面提升我市各级医院临床住院医师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从2014年开始,我市开始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改革,推荐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基地。截至目前,共选拔189名住院医师分别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河南科技大学一附院参加为期三年的规范化培训。
四是开展城市医师下乡支农工作。2015年,共派1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97名主治以上医师对口支援3家县医院、36家乡镇卫生院,并制定了一系列的严格制度措施,确保支农工作在3-5年内见成效。
五是严把执业医师资质准入关口。2015年,共完成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1619人次,资格审查通过1442人。7月份高标准组织了国家医学考试漯河考点实践技能考试,参与考生1273人次,通过840人,通过率65.9%。9月份组织201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漯河考点综合笔试。漯河考点的执业医师考试考务工作程序严谨、组织有序、考风考纪严明,连续两年考场试卷雷同率为0,居全省前列,为考生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受到国家医考巡视组、省卫计委的高度评价。
(五)认真落实《护士条例》,护理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护士、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在本机构执业护士的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促使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目前,全市护士队伍总数快速增加,医院临床护士配置大幅提高,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有效好转。
二是切实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市政府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生育、休假等福利待遇。规定对优秀护士的表彰、奖励措施,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护士的工作热情。
(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从严从重打击涉医领域贪腐
一是大力开展典型选树评选表彰活动。市政府在市直卫生系统相继开展了“为人民健康服务红旗支部、为人民健康服务红旗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了“漯河市人民健康卫士”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选拔的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医务工作者;开展了全市卫生系统首届“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举行大型颁奖典礼给予隆重表彰。开通廉政微博和“医者仁心”微信公众号,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全市卫生系统掀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在全社会树立了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默默奉献的良好形象,营造了尊医、敬医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以形式多样的教育手段,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反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巡展集中教育”活动和警示教育展览。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相关规定,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挂钩,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持续开展了“深化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控制医院药品收入比例”和药品“统方回扣”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坚决遏制医疗服务收费不合理增长。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不相适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有待继续深化。
二是人才队伍建设任重道远。高层次医学人才竞争激烈,难以招收。基层环境和待遇相对较差,导致业务骨干大量流失。乡村医生普遍学历低、年龄偏大,补充困难。
三是医护人员保障待遇还不到位。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人员均未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退休职工的工资由各单位自筹发放。同时,护理岗位人员缺乏,护士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医疗市场有待进一步净化规范,非法执业、超范围执业现象依然存在。
四、下步打算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法治观念
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卫生计生行业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加大普法力度,使办案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的过程。把卫生计生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有效解决,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建设。
(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确立“人才兴卫”战略,下大工夫招聘、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通过几年的努力,把漯河卫生行业打造成人才高地,聚集一批博士、硕士生、省内一流的学科带头人,通过人才的集聚来推动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积极协调并尽快解决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争取将全市各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养老统筹管理,解决医疗战线广大职工后顾之忧。
(三)深化“优化服务流程、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活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继续邀请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和网友等代表组成的医德医风监督员,实地督导活动开展及改善情况,督导和激励我市各大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门急诊布局、流程、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不科学、不方便等问题,深入研究改进措施,注重实效,力戒形式,让患者实实在在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成效。同时,结合各医院实际,突出专科特色,大胆改革、敢于创新,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使医疗服务管理更加先进、流程更加科学、就医更加便捷。
(四)持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行风建设
创新教育形式,发挥警示作用,不断增强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生命至上”的行业精神,提升医疗卫生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文明形象。抓好“九不准”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涉医领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开展这次“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关注,体现了对医务工作者的关心,对于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今后,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问题,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为保障全市人民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