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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时间:2015-10-30来源:

 
――2015年10月28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今年10月中旬,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牵头,抽调部分市人大常委会雪园足球比分直播组成视察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成山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郭国辉的带领下,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市检验检疫局检测中心、众益达食品有限公司、南关菜市场检测中心、芊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食安办、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菜办等单位工作情况汇报,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
    总体来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紧紧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通过加快农产品基地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市场的整顿和监管,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农产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食品名城形象不断提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纳入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连续三年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着力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保障体系建设,全面促进监管提质增效升级,把好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健康发展。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治环境逐步改善。一是起步早。我市从2001年开始建设无公害食品基地,2003年提出来创建全国有影响的无公害食品基地市的目标,2003年9月被省农业厅认定为“河南省无公害食品基地示范市”,在全省第一批建起了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2003年10月1日在全省率先实行蔬菜市场准入,2005年8月10日在全市三区两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使我市成为全省首家、全国唯一的市区和县区同时实行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的省辖市。二是标准严。近年来,我市组织专家参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制定了我市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先后印制两卷《漯河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全书》,共汇集整理、推广各类农业标准238项,其中国家标准56项、行业标准86项、河南地方标准30项、漯河地方标准66项。建立健全了小麦、玉米、生猪等8种主导农产品标准体系。三是宣传广。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法律专家授课、“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咨询等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办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农药安全使用等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推进诚信建设。漯河把“菜篮子”打造成真正的民生工程,被《河南日报·农村版》进行报道;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漯河样板”,被河南电视台、河南日报、《半月谈》和省政府《决策与探索》杂志进行了报道。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基础不断夯实。一是规模扩大。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27个,其中省级9个,市级18个,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初步形成了具有都市现代农业特点的生产经营组织体系。二是注重预防。积极开展农产品、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检、例行监测、预警监测、安全普查、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工作,加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应对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三是鼓励创建。按照省政府创建“一县一品”、“一县多品”要求,在全市开展示范区创建活动,以创建促规范,我市率先在全省创建国家级出口猪肉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省级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自创建以来,已出口熟制猪肉制品5045吨、货值2297万美元;香菇和黑木耳年产值达到7.6亿元,实现出口创汇2388万美元,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强化机构建设。通过完善市级,健全县级、加强乡级检测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了质量安全监测能力。目前,全市初步建立了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县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区域农技推广服务站(含质检)为基础,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检测室为补充的四级检验检测体系。舞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临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已建成,舞阳县已通过机构和计量双认证。全市24个乡镇区域农技推广服务站(含质量检测)已全部建成。二是强化硬件建设。市农产品质检中心经过严格的盲样测试,通过了质检能力验证,具有承检土壤、肥料、农药、农残四个大类、80个参数、118个项目的能力,年检测各类样品4000多个。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实验室已通过升级资质认证验收,市政府投资260万元购买的液质已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药物残留和违禁物品的检测能力。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今年以来,进行市级例行监测2次,抽取样品120个;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列入黑名单者加大监测频次,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实施了质量安全承诺制度,2015年,与农资经营企业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800余份,与农产品生产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40多份;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制定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对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有效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基本显现。一是过程监管把关严。按照抓源头、控过程、把终端、守关口的要求,严把投入品使用关、市场准入关和产地准出关,强化日常监测。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制度,目前,已有43个蔬菜产地开展试点准出,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全部实行产品自检准出,累计全市准出检测抽样1282个,检查各类养殖场8260余家/次、饲料生产经营企业450余家/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460家/次,瘦肉精产地检测近4万批次。强化农产品日常监测工作,今年共抽检蔬菜样品1215个,合格率达到99.34%;检查农资企业1332个,整顿市场59个;瘦肉精监督抽检10万余批次,查处不合格饲料6吨;查处不合格兽药180公斤,端掉私屠滥宰窝点2个。二是专项治理频率高。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今年,全市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62个(次),检查农药生产经营企业412家,检查水产养殖场12家,抽检饲料样品65批次。三是其他工作有成效。农产品认证工作开展顺利,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已有34个种植业产品,6个水产品通过了通过了国家无公害产品认证,21个产品获得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1个农产品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三品”生产规模达到71万亩,总产量达到145万吨。原粮储存技术明显提高,全市库存粮食实现机械通风达100%,采用环流熏蒸技术的达25%,采用粮情电子检测技术的达50%,多数企业应用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科学储粮技术。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视察中发现,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监管合力尚未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点多线长,涉及部门较多。常常在进行农产品质量监管时出现各自为政情况,加之赋予各部门的管理权限较为分散,监管环节和责任难以分清,有些地方出现都管都不管的情况,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二)监管有盲区、不到位。从视察情况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盲区和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环节存在漏管现象,监管覆盖面较低。林果方面存在无机构、无人员和无仪器现象;生鲜肉制品监管方面,存在市场销售的肉制品监管不到位情况,城乡居民每天买回的猪肉、牛羊肉等是否安全,拿不出有力证据;蔬菜方面的市场监管还比较到位,但是到目前为止,市菜办没有批复合法的监管机构,检测人员绝大部分为抽调人员,流动性强,且无执法证,监管能力偏弱。
    (三)检测有时流于形式。一是有些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档次低,检测仪器老化,检测速度慢、精度差、水平低,不能满足多批次、日检测的监管要求。二是依法监督不严格,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在农产品日常检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发现问题不能依法严格查处,存在有人情监督现象。
    (四)认识上有偏差。从视察情况看,个别部门和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和支持力度不够。从我市近年来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经费的投入来看,财政对农产品质量监管投入的总量仍然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个别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模糊认识,没有站在漯河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漯河食品名城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去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分生产者、经营者追求利益最大化,在生产中更多地关心成本多少、产量高低、价格贵贱、治理难易,而忽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乱经营、乱使用国家禁用农资的行为时有发生,给群众健康带来威胁。
    三、几点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漯河作为全国首家食品名城,农产品安全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捍卫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强监管合力。针对农产品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部门多、环节多、投入多、具体事多,有些地方容易出现都管都不管情况,市政府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不同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监管部门,同时对承担市场监管任务的部门给予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定期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监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搞好分工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二)从严监管,狠抓关键,全面覆盖。一是要对我市生产量较大的粮食、蔬菜、生鲜肉、水果、鱼类等进行全面管理,不留死角;二是要抓好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连锁店等销售环节的管理,不管哪里生产的农产品,只要在我市市场上销售,全部纳入管理;三是要坚持天天检测、批批检测,做到农产品质量管理常态化;四是要实行严管重罚,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农产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让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者,经济上受损失,道德上受谴责,社会上没地位。
    (三)出台政策,增加投入,完善手段。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在检测农产品样品时不得收取费用,这是一项纯公益性工作,需要财政给予扶持。市政府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足额安排监管、检测等工作经费,增加市级检测经费预算,形成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抓紧配备当前监管急需的技术装备,优化检测设备,不断扩大检测范围和数量,完善检测手段,缩短检测时间,提高检测精度,保证检测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市政府要有效整合现有机构、人员等存量资源,充分挖掘潜力,并适当增加各级监管机构的编制人员配置,充实检测人员力量。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切实做好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打造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明职责、勤履职”的监管队伍,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四)抓好源头,强化宣传,形成自觉。一是市政府要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载体带动作用,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园区,加快促进无公害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宣传,认真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实施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和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市政府要把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而且是最有效监管”的理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突出问题导向,着重宣传对违规生产者处罚的案例,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使生产者不敢使用违禁药品,不想使用违禁药品,把安全生产变成自觉行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