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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10-30来源:

 
——2015年10月28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马学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漯人常〔2014〕27号)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落实情况
    2014年10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搞好贯彻落实。
    一年来,市政府以提升全民质量安全意识为目标,坚持不懈抓宣传,全面营造质量法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一是狠抓重要节点质量法律宣传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 “10•14标准化日”、“9月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市政府都要下发专门宣传活动方案,组织质监、工商、药监、畜牧、农业、卫生、建设等部门,采取广场咨询、公布热线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全面搞好“一法一条例”等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利用首个“12•4国家宪法日”的契机,自11月中旬至12月底,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声势浩大的系列宣传活动,“12•4”当天,全市共举办质量等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悬挂条幅电子屏幕600多幅、设置咨询台350多个、发放宣传品5万多份、制作宣传板面430多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举办漯河市第二届“法治书画”作品展,参展的作品法治主题,内容包含质量安全等,既弘扬了法治精神,又展示了法治力量,增强了法治宣传的实效。二是狠抓质量法律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搞好持续宣传。在《中国质量报》、《漯河日报》开辟质量强市专栏和精美栏花;组织漯河市电视台等主流电视媒体,制作了大型质量强市宣传片和质量公益广告,连续在黄金时段播出;耗时三个月时间,收集编撰了《质量漯河》画册;组织我市省级以上的农民画画家创作了以质量为主题的农民画,部分作品参展了全国农民画大赛;在全社会广泛征集质量主体歌词,邀请知名音乐制作人创作了质量主题歌曲。投资100多万元,在沙澧河风景区开辟漯河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全方位多层次展示质量等法律法规和全市法制建设成果。利用11家省、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中小学生近2万人次前去接受质量法律、质量安全教育,每个基地开放时间均超过40天,实现了企业学生质量法律普及双赢。以重点企业为平台,连年开展“实验室开放日”和“质量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活动,千方百计宣传质量安全和质量法律。在坚持搞好政风行风热线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开展了政风行风微博互动活动,市政府重要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全部参与,在市人民广播电台演播厅以现场微博互动的方式解答市民关心的食品安全和质量法律热点等问题,深受社会好评。三是狠抓行政执法法律培训。市政府和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年初均制定全年法制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全方位开展质量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其中,9月9日至19日,市政府聘请省政府法制办、党校、检察院的专家教授,在市委党校对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分三批进行封闭培训、考试。
    一年来,市政府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核心,坚持不懈抓培育,品牌战略成效显著。市政府把质量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坚持全面、全程和全员的质量安全观,继续把质量工作和质量法律的贯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质量考核、奖惩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使质量强市创建活动、质量安全落实工作和质量法律贯彻问题,有部署、有推进、有督查、有成效,形成了上下联动、多方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将组织通过国家验收。在整体推进中,突出依托中国食品名城的优势,进一步完善了品牌产品发展规划,建立培育和保障机制,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漯河知名品牌和品牌企业。配合国家质检局、省质监局对上市企业开展品牌价值测算工作。我市已纳入国家品牌价值测算的企业有双汇集团、3515皮革皮鞋有限公司、银鸽集团、世林冶金等四家企业,其中双汇品牌价值216.03亿元;目前,我市的品牌建设已初步实现了由企业化、局部化向集中化、区域化的转型,树立了漯河品牌形象。目前,开发区经批准正在创建全国肉及肉制品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临颍县休闲食品工业园区新申报河南省知名品牌示范园区;全市现拥有中国名牌产品4个、中国驰名商标7个、河南省名牌产品50个、河南省著名商标56个,各类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销售收入和利税分别占规模以上企业的75%。
    一年来,市政府激励监管双向促提升,坚持不懈抓机制,大幅度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一方面,对守法诚信经营、产品知名度高、效益好、管理水平高的优势企业,积极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使其有名誉、有地位、有利益。各县区也评出了相应的企业,给予县区长质量奖。2014年共培育省长质量奖申报企业2家、市长质量奖申报企业16家,其中1家企业入围省长质量奖现场评审,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漯河卷烟厂、漯河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被评为2014年度市长质量奖。另一方面,市政府建立健全了质量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范围,定期研究解决质量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常态化的质量监管联动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充分整合各方监管资源,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推动全市六区开展区域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研究,对全市食品质量状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提高质量的具体措施。全年共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34期,其中市级发布10期,县级发布24期。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公安、工商、质监、药监、农业、卫生、盐业、烟草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净化了消费市场环境,杜绝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产品质量在国家、省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及时举办不合格产品企业经理专题培训活动,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向企业经理详细讲解产品标准,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改进管理和生产工艺,并严格进行复查,直到企业彻底整改。2014年,全市产品质量国家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4%,省级达98.7%,位居全省第一。截止今年三季度,共抽查了136家企业生产的185批次的产品,其中合格企业135家,产品质量企业抽样合格率为99.3%,合格产品184批次,产品质量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9.5%,定期计划完成率达到100%,企业受检覆盖率达到100%。
    一年来,市政府依法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管理,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市产业和企业的实际,督促各级各类企业依法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企业开展群众性QC质量提升活动,并对获得全国、省和市优秀称号的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小组进行表彰奖励。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QC小组已达到143个,每年获得的市级、省级及全国优秀QC小组成果居河南省前列。组织质监等部门,大力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制定计划、跟踪指导、重点扶持,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达60%以上。同时,制定了企业质量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市县区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并将此项指标纳入评选市长质量奖、品牌产品、质量先进单位等的评选内容。目前,40多家大中型企业任命了公司首席质量官。建立企业“五类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把食品企业的生产管理者、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关键岗位)、质量检验人员等五类人员,列入强制培训名单,将人员培训资格和企业的生产许可、日常监管有效挂钩,已委托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和漯河市食品科学研究所举办培训班2期,受训80人次。依托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建的中国食品标准化科研孵化基地、中国(漯河)食品产业标准化技术联盟等,成立了“漯河市食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漯河液压胶管产业技术联盟”,开设了“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先后帮助70余家龙头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新参与制修定国家和行业标准 4 项,省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7项,全市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100%,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70%以上。市政府组织质监、科技等部门,下大力气帮助企业搞好产品检验实验室建设,从企业生产源头提高产品质量及合格率,全市企业有各类科研机构23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机构30家,可开展13大类120种食品类产品检测,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漯河质量信用形象,我市共培育10家企业申报河南省质量诚信A等企业,其中4家企业获得质量诚信A等企业荣誉称号。
    一年来,市政府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坚持不懈抓投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一是高度重视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认真解决部分基层单位监管人员不足、检测设备短缺、检测手段落后等问题。2014年,市财政拿出1000多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检测机构建设;全年各项质量工作经费总额达到2845.7万元。二是高度重视质量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按照“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了《漯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专项督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以罚代管、处罚随意等现象。三是高度重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市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今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主题确定为“整体推进年”,全覆盖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大胆探索,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在全面、优质、高效、流程再造上下功夫。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市政府以继续抓好行政执法工作作风转变为契机,对质监、农业、工商、环保、工信、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分别进行了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提炼典型,转化并上升为制度机制,引导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由点上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有效推动了全市行政执法包括质量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一法一条例”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和一些食品小作坊质量法律意识有待强化,对“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认识淡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幅度不大,生产经营中存有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基层执法力量相对不足,全市基层质量监管执法人员短缺,个别部门办案手段相对落后,装备条件有待提升。各相关部门在互通有无、联合监管上配合有时不够。三是少数企业在工艺控制的过程中不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还有个别企业,为降低或节约生产成本,不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步骤要求组织生产。如部分饮料生产企业的二次杀菌消毒不彻底或者杀菌温度不够,造成饮料卫生指标不合格;极个别糕点、饼干生产企业,不对内包材进行缓冲杀菌消毒就直接用于生产包装食品,造成饼干、糕点食品卫生指标不合格。
    三、下步打算
    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载体,全面贯彻“一法一条例”,全力推进质量立市战略。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普法教育计划,引导企业认真学习以“一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质监法律法规,提高质量法制意识,积极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和义务,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质监法律法规,提高质监法律法规普及率。
    (二)进一步搞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活动,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增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法定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全市监管队伍的全面建设,实现履行职责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进一步转变职能,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质量工作特点的行政管理机制,加大技术机构经费投入,更新技术检验测试设备,大力提升技术机构科技含量和检验测试水平。以提高政府奖励、名牌产品和质量诚信企业申报门槛为助推器,引导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研究制定全市新的品牌培育规划,推动临颍县和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等开展创建“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活动,通过品牌培育和创建工作,促进我市产业发展高端化、高端产业品牌化,形成一批在省内外和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促进我市经济质量型跨越式地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很大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抓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为促进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早日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漯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