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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10-30来源:

 
——2015年10月28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水利局局长   李献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10月30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漯河市水利局局长李献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会议作出了《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认为《审议意见》非常切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的现实形势,对加快工程建设,强化运行管理,保证水质安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对《审议意见》贯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水利等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实地督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调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行情况,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一年来,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管理,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以工程建设为抓手,合力推进,《审议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村村通自来水取得新进展
    农村饮水安全是重要民生水利工程之一。自2004年国家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社会关注,各级重视,群众关心。特别是近年来,农民群众对解决饮水问题的呼声更高,农村饮水安全已经成为当前农村民生改善、新农村建设的重点、热点之一。市、县区政府非常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都被列入政府承诺办好的民生实事,并采取年度目标考评、财政配套资金优先安排、强化督导检查等一系列措施,推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健康发展。水利部门扎实做好调查、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取国家项目和投资。在工程建设中,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坚持走高标准建设,规模化发展的路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快。截至目前,我市纳入农村饮水安全 “十二五”规划的村庄和人口全部得到解决。全市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7.2亿元,累计解决了855个村庄141.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同时,解决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人口14.3万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同时,我市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大户投资等渠道解决国家规划外的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全市5个县区共解决规划外的农村村庄200个,解决农村饮水人口41万人。到2015年底,临颍县、源汇区和召陵区三个县区将全部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成为农民群众受益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针对我市早期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标准低、老化失修、机井深度水位变化等问题,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各县区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与需求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升级改造和需求方案。巩固升级改造方案估算投资2.5亿元,包括了提质增效改造工程、信息化与应急能力建设等内容。在巩固升级改造和需求方案编制过程中,我们把新建工程与老工程升级改造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科学规划,9月中旬,我们编制的农村饮水2016年巩固升级改造投资建议计划已经上报省有关部门,为下一步配合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以及年度计划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和水源地保护,水质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提高
    目前,全市已经建成农村饮水工程224处,其中建设联村工程115处,建设单村工程109处,总投资7.2亿元。农村饮水,水质安全至关重要。这些年来,市、县疾病控制中心每年两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水质监测,主要是在每年的丰水期和枯水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出厂水及末梢水进行水质化验,监测水质,掌握供水水质情况,发现异常后会同水利部门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数量众多,规模庞大,一年两次的取水化验和水质监测显然无法满足水质安全保障的要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自我检测能力建设,加大检测频次,努力实现水质检测全覆盖,强化水质安全保障,既是市人大视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我们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市政府按照市人大审议意见,围绕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安全保障,在以下几个方面抓推进,求突破:
    1.积极筹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市政府综合考虑全市水质化验场地、设施、人员、技术力量等多种因素,决定依托市、县卫生部门的疾病控制中心建立水质检测中心,即:依托市疾病控制中心建立覆盖六个区(郾城区、召陵区、源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西城区)的漯河市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临颍县、舞阳县依托两个县的疾病控制中心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
    2.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们抓住国家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机遇,积极推进我市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已争取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60万元。目前,中央财政360万元专项资金已经下达临颍、舞阳两个县和市疾病控制中心,全部用于购置相关仪器和设备。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已经完成,计划年底前水质检测中心开始运行。
    3.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市政府近期将要出台《漯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按照管理职权,市发改部门已经审查批复了漯河市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和临颍县、舞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对检测中心场地、专业技术人员、不同规模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检测频次、检测指标、检测方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大型工程水质检测由每年2次增加到4次,对一般工程每年检测2次,确保实现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全覆盖。
    4.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经费。为了解决水质检测中心长期运行的问题,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和水费收缴实际,市政府确定现阶段水质检测和运行费用由两县和六个区财政承担。将来条件具备后,由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水费收入承担,不足部分财政补贴。
    5.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要求农村千吨万人以上水厂今年底前要完成水质化验室建设,其他没有安装消毒设备的农村饮用水工程要购置安装消毒设备。市水利、卫生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消毒设备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消毒设备正常运行。目前,各县区正在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水厂水质化验室建设及安装消毒设备。
    6.编制乡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做好划界立标工作。目前,全市40个乡镇的水源地保护规划环保部门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政府审查批复。
通过一系列水质保障措施,特别是通过水质监测与检测配合联动,能及时掌握水质动态,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提供了安全保障。根据省水利厅今年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结果通报,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达标率位于全省第五位。
    三、加强资金监管,努力探索农村供水管水新路子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安全,市、县区财政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实行工程建设前、竣工后两次财政评审,竣工后决算审计,严防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政评审的结余资金,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另行实施,这样确保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工程的运行和维护管理。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住、用得好、长期发挥效益。各县区政府通过开展经常性检查、定期巡查,督促供水单位对工程开展及时维修、保养,切实强化日常管护。同时,各县区认真强化主体责任,将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列入县区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为:召陵区40万元,临颍、舞阳、郾城各30万元,源汇区10万元。主要用于工程主设备、主管网维修更新等。村内工程维修由各村管水员负责,维修费用由村集体、管水员和农户解决,初步做到了工程有人管,坏了有钱修,管理规范化。
    积极探索农村供水管水新模式。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上,我们注重强化政府引导,明晰产权主体和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渠道,积极推进农村供水管理的市场化,探索承包、租赁经营等工程管护新模式,积极引导和扶持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供水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工程管护。目前,所有县区都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本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召陵区、舞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基本相同,都是千吨万人工程由县区水利部门专管机构负责管理;其他联村工程由乡镇或农民用水协会负责,指定专人管理;单村工程由村集体负责,指定专人管理。临颍、郾城、源汇区千吨万人工程、其他联村工程由乡镇或农民用水协会负责,指定专人管理;单村工程由村集体负责,指定专人管理。同时,市、县水利部门注重加强对工程管护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素质,努力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供水服务质量。
    四、合力推进,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前建成通水
    2015年是“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收官之年。市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继续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列入2015年市定十五件民生实事之一,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水利部门作为项目主管和建设实施主体,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位置,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工程的实施。今年我们争取到国家投资我市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0.97亿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0.58万人(其中解决农村居民17.65万人,农村学校师生2.93万人)。今年以来,围绕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部门、各县区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合力推进。市发改委及早下达了年度投资计划,批复建设方案,市财政局及时下拨市级配套资金,市环保局及时跟进开展项目环境评价,电力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厂高压线路优先安排建设,国土部门对工程用地在政策和规定范围内给予支持。部门和县乡共同努力,加快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速度。目前,今年全市20.58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全部建成通水,工期较往年提前3个月。这是历年来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通水最早的一年。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有两个特点:一是“早”。 1月底前下达了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批复了实施方案,完成了工程施工图评审工作;3月10日前,完成了财政投资评审;4月7日市财政局足额下达了市级配套资金719万元。二是“快”。3月底前,4个项目县区全部完成招投标。4月15日前全部开工建设,为10月底全部工程建成通水打下了良好基础。目前,我市农村实现集中供水人口达到182万人,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已经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正常,水质达标,管理有序,持续发挥效益,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一年来,市政府在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上,在工程建设上,在运行管理上,在水质保障能力建设上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市人大的要求、与农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还有许多方面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抢抓“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各种机遇,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