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马改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作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主要包括财政存量资金、部门存量资金、超收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新增债券安排使用草案,请予审议。
一、1—11月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财政收支平稳增长,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年初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92152万元,止11月底,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6965万元,占预算的94.8%,增长3.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38037万元,执行中加上省追加及上年结转等135121万元,止11月底,支出预算调整为473158万元,实际完成43630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2.2%,增长1.8%。
年初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基金收入预算为159524万元,止11月底,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158618万元,占预算的99.4%,下降11.3%。市本级基金支出预算159524万元,调整后基金支出预算为266047万元,止11月底,市本级基金支出完成114527万元,占预算的43%,增长24.1%(详细情况见2015年1—11月份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表)。
二、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1.财政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1)财政存量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321.42万元
2015年,对市本级财政资金进行了认真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3321.42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拟将财政存量资金93321.42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该财政存量资金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是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结转结余政府可统筹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833.57万元。该部分资金主要是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财力补助增加、严格支出管理而形成的财力结余资金;以前年度安排的项目资金,因各种原因未实施或项目结束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等。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除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外,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是政府性基金结转81487.85万元。该部分资金主要是:按规定从2015年起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以前年度政策规定有特定的用途、且必须专款专用,而按现行政策需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结转资金。对该类资金,我们严格按照当时的政策执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下发后,对政府性基金管理作出了新规定,要求: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地方可在此基础上实行更严格的统筹使用措施。按此规定,拟将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30%的部分和可统筹使用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93321.42万元
根据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2015年拟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321.4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用于下列支出:
一是设立预算周转金5000万元。
二是列支市本级暂付款19583.18万元(详见列支市本级暂付款明细表),具体项目是:
①列支暂付污水净化中心还贷(开发银行贷款)资金1683.18万元,其中:环保局114万元,建委1569.18万元。
②列支暂付文化局许慎文化园续建完善工程款300万元。
③列支暂付城投公司工程资金7300万元,其中:沙澧河开发建设资金7000万元,沙南沙北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线路改造资金300万元。
④列支暂付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前期筹备经费300万元。
⑤列支暂付西城区城市展示馆、文化三馆(博物馆、图书馆、群艺B馆)建设资金10000万元。
三是用于支持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68738.24万元,具体项目是:
①教育支出4605万元,其中: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经费3800万元,漯河市高级中学教学楼工程55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辖学校校舍、课桌凳等维修改造、更换添置教学设备设施等教育经费250万元,西城区实验小学建设“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
②安居工程支出3943万元,其中:公租房建设及回购2733万元,西城区棚户区改造1210万元。
③城市建设支出24437.68万元,其中:漯河市城市展示馆建设4591.55万元,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白云山大道改造工程、解放路北伸、沙澧河大一期开发等城市建设项目1226.59万元,双汇5000万只肉鸡道路工程二期290.41万元,图书馆、博物馆、群艺A、B馆、规划馆、市民之家等工程建设8329.13万元,龙江路改造、交通北路新建改造工程、黄山路打通工程、衡山路中段整治提升、黄河东路道路改造、还城建旧账、创卫旱厕改造等城建项目10000万元。
④支持企业发展支出16048.53万元,其中:补充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增加漯河市正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资本金1000万元,扩大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提升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能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设立信贷周转基金1000万元,用于解决中小企业信贷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设立产业投资基金3000万元,用于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和新型经营模式的企业,助推其做大做强、提升技术管理水平,膨胀资产规模,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设立食品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投资基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大众创业引导基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食品产业、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提高对创业人员贷款担保能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市供销社对参股企业漯河中联再生资源公司、漯河中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漯河中农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及对全资子公司市恒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出836.41万元,用于支持再生资源体系、农资配送和仓储物流项目建设,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和漯河市供销社社属企业发展改革等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奖励2212.12万元,支持双汇集团发挥总部管理优势,吸引更多境外投资,推动双汇集团持续发展,为漯河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⑤其他支出19704.03万元,用于河南进口肉类指定口岸漯河查验区建设983万元,服务漯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购置新能源公交车2790万元,提高我市公交运营能力,提升我市公交形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1585.98万元;对购买商品房每平米补助200元安排补贴资金5000万元;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1000万元,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支持电子商务、县区发展等6292.97万元;建设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信息化建设等2052.08万元(详见支持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明细表)。
2.市本级收回部门存量资金安排使用12919.41万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精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项目需要在2015年及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为落实好国家政策,对市直预算单位2012年及以前年度形成未使用完毕的结转结余和2013年及以后年度部分结转结余资金予以了收回,共收回资金12919.41万元,结合单位申报情况,其中:2015年需用于原部门(单位)或原项目支出9663.47万元,单位以后年度使用及可统筹使用3255.94万元。拟将收回部门存量资金用于下列支出:
(1)部门项目支出9663.47万元,其中:漯河市中心医院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2068.62万元;漯河市住房保障中心保障房建设回购710.49万元;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还债、学生宿舍楼和餐厅建设1000万元;铁路建设配套5558万元;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扶补助配套249万元;漯河市司法局政法装备等其他部门支出77.36万元。
(2)图书馆、博物馆、群艺A、B馆、规划馆、市民之家等建设3255.94万元,其中市民之家高压线改造2000万元。
(二)市本级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方案
经漯河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市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92152万元,预计全年完成收入305936万元,超收13784万元,超收的主要原因是原国有股转让收回资金。超收收入按新《预算法》要求,拟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调入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84万元,用于: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市本级配套299万元,双汇产业化工程提升行动奖补441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含技师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设备)599万元,召陵区中山路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145万元,沙澧河大一期开发等城市建设项目8000万元,污水深度处理运营费财政补贴500万元,污水处理设备大修改造资金8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经漯河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市本级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871万元,支出安排1761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收入90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871万元,全年共可安排支出1779万元,扣除经批准用于单位支出25万元后,可统筹使用资金1754万元。根据新《预算法》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规定,拟将政府可统筹使用资金175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用于:对新三板上市企业奖励200万元,召陵区中山路基础设施建设补助269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奖补资金1285万元。
(四)2015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方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财预[2015]249号),省财政分配我市2015年第二批新增债券转贷额度为40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8800万元,专项债券11400万元。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结合我市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情况,拟将我市第二批新增债券资金用于以下支出:
1.道路桥涵建设14910万元,其中:S330逍白线漯河至舞阳段改建4000万元,汉江路项目1000万元,交通北路拆迁2000万元,淞江路东伸1500万元,汾河路东伸300万元,滦河路东伸200万元,牡丹江路大桥1500万元,中山路引桥工程2000万元,中山路跨铁路立交桥899万元,澧河桥建设511万元,舞阳县重庆路东段建设1000万元。
2.水路建设3700万元,用于沙颍河周口至漯河段航运开发工程漯河段项目。
3.电力建设11200万元,用于沙北高压走廊改造工程。
4.学校建设7600万元,其中:后谢乡中学建设4600万元,漯河小学召陵分校建设2000万元,临颍县新区颍川学校建设1000万元。
5.棚户区改造2790万元,用于西城区吴庄安置社区、古城棚户区建设。
以上项目(具体情况见2015年第2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表)市本级15518万元;县区24682万元,其中:城乡一体化示范区3387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7499万元,西城区3301万元,召陵区4575万元,郾城区2920万元,源汇区1000万元,临颍县1000万元,舞阳县1000万元。
本期新增债券使用期限为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分别占20%、30%、30%、20%,票面年利率分别为3.02%、3.17%、3.33%、3.33%。本息偿还由使用债券项目单位同级财政负担。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预[2015]246号),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市2015年末政府债务限额70.2亿元,其中:存量债务余额54.66亿元、在建项目后续融资5.91亿元、2015年新增债务限额9.63亿元。分级情况是: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3.23亿元(一般债务20.75亿元、专项债务2.48亿元);县区46.97亿元(一般债务29.51亿元、专项债务17.46亿元),其中:西城区9.48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4.68亿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64亿元、源汇区3.08亿元、郾城区8.36亿元、召陵区5.04亿元、舞阳县5.21亿元、临颍县10.48亿元。截止2015年11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9.33亿元,其中:2014年底一类债务余额35.2亿元、2015年置换债券14.5亿元、2015年新增债券9.63亿元。全市债务余额在省核定我市2015年度债务限额以内。
今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虽然较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方面,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的压力较大。目前,我市经济运行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持续加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压力依然很大。一方面,财政支出压力加大。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建设、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农业水利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需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各项财政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的一年。我们一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开拓创新,求实求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为加快“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