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上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黎卫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我院收到了市人大代表翟战福、张向阳提出的“关于法院提高办案效率的建议”,这个建议包含了改进工作和个案两个方面内容。公正和效率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价值追求。建议着眼个案,发现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此,我们十分重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办理,努力推动和改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目前,建议已经办结,并向代表作出答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
收到翟战福、张向阳两位代表的建议后,我院召开了由办公室、审管办、评查办和案件承办部门参加的交办会,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建议涉及的案件进行专门交办,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强化办理,尽快给人大代表满意的答复。
(一)“关于法院提高办案效率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深化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合议庭是承办案件的主要组织形式。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我们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完善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明确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条件,增强了法官办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改革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根据案件类型、不同审计等制定裁判文书签发办法,不再实行层层审核、签发的行政化模式,逐步回归承办法官的裁判文书签发权,减少案件流转的中间环节,加快案件办理的时间和进度,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一审办案周期平均缩短45天,二审办案周期平均缩短15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快办案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在办案中的应用,积极筹措资金,建成5套“三同步两公开”智能化庭审系统,建成5套远程提讯和视频接访系统,建成诉讼服务网络平台和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投入使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法官办案助手系统》、《司法文书公开系统》、《执行案件录入系统》等软件系统,全面改造升级办案模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三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法庭功能,借助群众力量及时化解基层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损害赔偿等多发性纠纷。今年以来,社会法庭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00余件,法院予以司法确认170余件,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综治部门支持,设立诉调对接中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参与诉前调解。今年以来,共诉前调解各类案件65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关于代表在建议中所提“漯河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漯河市舒漫置业有限公司一案”的审理情况
原告漯河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6日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漯河市舒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工程款5500万元。我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5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漯河市舒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对漯河市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两个证明一个回执”证据不认可,申请司法鉴定。2013年7月22日该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漯河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申请对涉案的60栋工程造价进行鉴定。2014年3月22日鉴定结果作出后,又经过质证,鉴定单位出庭接受双方当事人质询等程序,该案提交审委会研究。2015年3月该案审结,并向原、被告双方宣判。原、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法院。目前,该案正在省法院审理过程中。
二、我院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
长期以来,我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和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代表建议的有效办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是依法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措施。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仅是法院应当履行的一项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而且是法院以实际行动为深化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具体体现。一直以来,我院始终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统筹协调、周密安排,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开展。每年市人大全会结束后,我院都立即召开党组会,传达贯彻市人大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随后,召开代表建议集中交办会,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办理任务。通过不懈努力,我院承办的代表建议均能按时办结并答复代表,做到办理态度让代表满意,办理过程让代表满意,办理意见让代表满意,办理效果让代表满意。
(二)完善制度,规范办理。为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率,我院从建议办理工作实际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几年来,先后制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一是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流程。从登记备案、拟办送审、交办报告、立卷归档等各环节入手,严格审限要求,提高办理效率。二是强化办理工作责任。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由市法院办公室挂账督办,实行主办人、主办庭室负责人、主管院长三级负责制,形成层层压责任、逐级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三是坚持优先办理制度。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承办法官坚持优先办理,合议庭、审委会坚持优先评议、研究。四是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市法院办公室对每件代表建议都制作详细的办理进度表,采取定期通报、现场督办、集中催办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督促每件建议按期办结。五是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定期考核。我院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业务庭和法官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充分调动承办法官、承办部门的积极性。六是把好代表建议答复关。要求承办部门必须针对代表所提问题写出报告,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释明,论述到位,不能出现格式化、空洞化现象。七是加强办后交流。为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我院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到法院视察,当面沟通,交换意见,做好解释工作。
(三)积极联络,争取支持。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监督就是促进”的理念,建立健全代表联络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接受监督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建立代表联络之家。为代表到法院视察监督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二是开通热线电话。二十四小时接听代表的咨询和意见。去年以来,共接听代表咨询和意见35次。三是主动报告工作。向人大代表邮寄工作简报、工作信息,赠阅《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每半年向人大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并就大案要案、重要部署、重大改革作出专题报告。四是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参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共同见证下,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五是争取监督和支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座谈交流、视察检查635人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争取监督和支持,收到良好效果。六是办好代表关注案件。采取专人办理、限期结案、跟踪督办等形式,提高代表关注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凡是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实行“三个一律”,即一律由院领导包案负责、一律提交审委会研究、一律由院领导出面与代表沟通。几年来,我院共办理代表关注案件35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音,代表普遍感到满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