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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建议集中督办情况的报告(书面)

时间:2015-12-28来源:

 
——2015年12月24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第三督办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漯人常办〔2015〕68号文件的要求,今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军佑带领第三督办组,围绕建议内容,对3件重点代表建议和一件跟踪督办建议进行了认真督办。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督办集中采取了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等有效方式,取得了扎实的督办效果。总体上看,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建委等建议承办部门,对建议的办理工作都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建议办理质量较高,效果较实。现将督办情况分别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议的督办情况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和组成部分。近年来,群众和代表对周边空气、水环境等质量十分关注,希望天空纯净、河流清澈、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在­本件建议中,代表分析了我市水污染防治形势,指出了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监管力度仍需加大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
    一年来,承办单位市环保局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巩固了全市水环境质量向好趋势。澧河保持Ⅱ类水体,沙河保持Ⅲ类水体,颍河、三里河、清潩河等省控河流达标率继续提升,基本满足了城市饮用、景观、生态等需求。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突出水体治污工作重要位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统一部署、摆上重要位置,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综合整治。加强了水环境生态补偿、地表水环境质量预警约谈、水环境质量考核等机制的运作实施,制定落实了《关于加强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度漯河市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二是深入推进污染源总量控制和减排。严格工业区和项目规划环评工作,落实新建项目审批的总量和浓度双控制,确保增产不增污。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造纸、化工、医药、食品、规模养殖等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污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继续实施“退二进三”、“退城入园”,银鸽一基地、泰丰化工、惠普化工等严重污染企业已全部搬离主城区。三是切实提高城市工程治污能力。为尽快弥补城市治污缺口,市政府将沙北二期、马沟两个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列入了2015年市定重点项目。沙北二期项目占地57亩,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概算投资1.33亿,采用BOT模式与首创格威特签约。已完成可研、环评、用地规划调整、工程总承包招标、地勘、初步设计编制、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项目资金已经到位,已于12月15日正式开工。马沟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05.7亩,处理能力5万吨/天,总投资1.83亿元。该项目已上报省财政厅列入第一批PPP模式项目库,目前完成了地形测绘及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预计明年开工建设。四是强化了环保执法监管。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加大行政处罚、挂牌督办、列入黑名单、信息公开、信息通报等工作力度,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50多起,依法关停、立案查处了13家排污企业。
水污染治理涉及范围广、牵扯工作多,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是一项永不休止的事业。为加快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出两点建议:一要加快两个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治污工程设施建设,切实行动起来,抓早抓好两个项目。二要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工作。新的环保法明确了更严厉的处罚手段,对政府监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许多方面都有了明显的突破。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这部法律,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执法监管,推动包括水体在内的环境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关于合理调控新增商品住宅开发建议的督办情况
    今年初,出于对房地产投资规模和库存较大等问题的担扰,代表提出了合理调控新增商品住宅开发的建议。根据代表建议和房地产开发形势,建议承办部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超前谋划、主动担当,做好政府参谋助手,适时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应对和防范市场振荡风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是开展扎实调研,积极出谋划策。为掌握全市房地产发展真实情况,提供科学调控的数据支撑,承办部门对全市住房建设用地情况、城区土地开发后备情况、现有房地产规模及在建情况、市场消化能力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科学的研判,形成了很有份量的调研报告,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房地产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二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调控土地供应市场。确立了“突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的2015的市本级土地供应计划,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实行“应保尽保”,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优先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业住房用地供应,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涉及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求保障。在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市场自我调控的双重因素下,截止11月底,我市商品房供应住宅面积690.5亩,同比下降14.86%。其中新增地323.5亩、存量地367亩,供应量同比分别减少51.28%、增加149.66%,这一减一增两项数据,实现了土地供应上新增和存量的客观调整。三是积极消化商品房库存,有效化解供需矛盾。市政府和房地产主管部门采取存量房储备和购买力激活两种办法,积极消化商品房库存在压力,减轻和化解房地产下行所造成的供大于求、供需失衡风险。在储备方面,就是打通商品房转换为保障房的通道,按照布局均衡、配套完善、户型控制、套型合理、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原则,面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开收购普通商品住房,择期再以保障房租售并举的形式推向市场,通过底价抄手、择期租售,达到削峰错谷、平衡两端的作用。今年以来,已通过这种形式储备商品房24万平方米、3800余套,占去年库存的1/5左右。在激活方面,市政府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支持消费的若干意见,对购房人实行每平方200元的财政补贴,较好调动了居民购房积极性。自9月份补贴政策出台至今年11月,两个多月全市共售出商品房2700套近35万平方,政策效应比较明显。据统计,全市今年商品房总成交面积与去年持平,楼盘价位同比下降10%左右,并没有出现大幅度下滑。四是优化行政服务,扶持企业发展。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优良的行政服务。为缓解市场下行压力,采取了降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保障房配建比例、减免缓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等硬招实招,如土地交易费和挂牌服务费由原来的2.5%降为1%等,都对开发企业形成了实质性的帮助。同时,开展了企业开发资金情况调查,设立了总额为1亿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偿债基金,携手企业防范资金风险。
    房地产市场遭遇严冬,既是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也是市场过热发展的必然结果。近几年来,我市商品住宅每年新开工量、入市量都高位运行,大批量商品住宅的集中入市,超出了市场现行和预期购买能力,造成供给过剩、市场失稳。这种局面,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予以彻底化解,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等市场参与者共同携手,主要通过市场的手段予以消化。建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房地产发展态势和走势,制订前瞻性、科学性、操作性强的政策,通过规划、供地等调控手段,积极消化库存,促进供需平衡,防范和化解好潜在的风险。
    三、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建议的督办情况
    维护好农村清洁卫生,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面临的迫切问题。近年来,部分农村出现的街面脏乱、污水横流、满沟垃圾等现象,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环境,与人们心目中美好田园印象格格不入,对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形成了较大的消减。前几年,我市各级政府虽然采取了一定措施,如在各村设立垃圾池、为乡镇配发垃圾清运车等,但由于没有持续抓下去,农村的清洁卫生问题没有得到较大的改观。本件代表建议,就指出了村内垃圾堆放点闲置、垃圾清扫运输队伍瘫痪、资金无法保障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
市建委接办此件建议中,主要做实了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机构、制定方案。成立了全市乡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县(区)建设和环卫机构的领导和监管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的实施主体责任。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考核评比办法的基础上,新制订了《漯河市乡村清洁工程达标村考评标准》、《漯河市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考评标准》、《漯河市“双十镇”乡村清洁工程考评标准等》指导性文件。二是示范引领、督导驱动。确立了典型引路、逐年铺开的工作思路,全市以实施“双十镇”、达标村和示范村创建为突破点,集中力量进行攻坚,争取年内“双十镇”、达标村和示范村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初步确立,2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达标村标准,1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示范村标准。争取用三到五年时间,全市大部分乡村达到相关标准。全年争取5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双十镇”和126个达标村、126个示范村的建设管理进行激励。多次开展专项督导活动,对“双十镇”和达标村、示范村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调动基层创建积极性。督办中我们看到,一些工作较好的乡村,如召陵区邓襄镇孔营等村庄,在乡镇和村庄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常态化清扫保洁和垃圾的定点填埋,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三是清查底数、全面激活。今年以来,市建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原来配建配发的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池、清运车等进行了认真清查,重新登记造册,及时维修保养各类站点和清扫运输工具。据统计,全市目前有垃圾中转站48座,垃圾收集池5160个,垃圾中转车216台,垃圾收集车3058辆,配备农村环卫保洁员2950人,配发清扫工具4680件。四是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共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今年以来,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被列入了市政府承诺的15件实事之中,以“保住房安全、保饮水安全、保用电安全、净化环境、硬化道路、美化村庄”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目前,我市已有21个乡村列入省级试点,资金支持、力量投入等方面的力度空前加大。
    乡村清洁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惠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望值大,只有建立严格的措施,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实际上,早在2011年,我市就大规模的推开过乡村清洁工作的起动和实施,相关经验和做法被作为典型在全省推广。但由于重视程度下滑,资金保障、督导考核等都没有及时跟上,造成了资金断流、设施损坏、人员散失等诸多问题。
    持续推进乡村清洁工程,让广大农村净起来、美起来,是现实需求,更是政府责任,必须在政府层面予以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行动,以调动更大的力量、更多的资源投入进去,以更强的措施、更严的督导保障下来,防止农村清洁工程松一阵紧一阵、甚至一阵风的现象。一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把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周密部署、强化督查,严格奖惩考核,推动工作开展,始终保持乡村清洁工程的强大推动力。二要保障投入。研究建立长效管用的体制机制,保障乡村清洁工作财力、物力、人力上的持续投入。各级政府要划拨专项资金,用于乡村清洁工程的配套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转。要激发群众主人翁责任感,引导其定期缴纳必要的清扫保洁费用,以弥补资金缺口,开展好“家门口的监督”。三要典型带动。通过组织召开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会的形式,总结推广各县区、乡镇的先进经验,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户”、“文明家庭”等活动,教育广大农民群众革除生活陋习。
    四、关于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及维护保养建议的督办情况
    此件属于跟踪督办建议。作为2014年代表重点建议,去年督办过程中,发现建议承办主体划分不明确,经常委会研究,当时没有将办理情况提交表决。今年,该建议交市建委即市政消火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从建议督办情况看,经过近两年的持续努力,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已经走上了较为规范的轨道。一是责任主体更加明确。较好落实了《漯河市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总负责,协调组织消火栓的补建、新建和维护保养等工作,较好解决了市水务公司负责时期协调力度上不来等问题。今年以来,市建委就多次协调漯河消防支队、市城投公司、银河水务公司等单位,对消火栓的建设管理做出安排。二是补建工作有序推进。在完成2014年补建110个市政消火栓的基础上,今年,市政府将补建200个市政消火栓的计划列入了“十五件民生实事”,补建的力度有了新的增强。止目前,200个补建消火栓已基本完成。按照计划,明年将继续补建消火栓200个左右,到2016年底,原排查出需补建的市政消火栓将全部补建到位。三是新建工作同步进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努力把好建设衔接关、施工图审查关、施工许可关,保障具备铺设供水管网条件的城市道路,同时将市政消火栓设置到位。市城投公司等单位坚持源头管控,确保消火栓与供水管网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做到供水管网新修和改造到哪里,市政消火栓就同步设置在哪里。四是日常管护比较到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加大消火栓维护保养力度,集中开展了大规模的维修保养行动,修复埋压、圈占、损坏、水压不足等存在问题的消火栓,大幅提高了完整好用率。积极建立消火栓日常巡查和养护队伍,切实做好消火栓编号、建档、放锈水等养护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定期检查维护,日常问题随发现、随报告、随处理,确保了消防用水安全。
    随着市政消火栓补建、新建、管理维护工作的常态化运行,代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对照城市消防规范,我市消火栓在整体数量、分布间距等方面仍然有一定差距,建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真正将防火减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方面要按照消防设计规范,认真排查建成区道路两侧消火栓缺失情况,早日补建到位。另一方面,要把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城市道路配套设施整体规划设计之中,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城市道路延展到哪里,市政消火栓就新建到哪里,为城市安全防火提供坚实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