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20来源:
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纪要
2016年2月19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民,副主任邵成山、宗万志、陈平、张军佑、杜广全,秘书长李广科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雷建民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广科所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和《关于〈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席占钧所作的《关于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补选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平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干部职务的议案》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新勇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检察职务的议案》。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时间的决定,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建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和特邀人员名单,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干部职务的议案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检察职务的议案;通过了《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市政府副市长栗社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