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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区建设用地储备与供应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6-10-09来源:

关于我市城区建设用地储备与供应

情况的报告

——2016818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喜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城区建设用地储备与供应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三年来的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在市人大的监督、关心、支持下,我们坚持依法依规、公开有序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市区土地供应情况

1、各类土地供应情况。2014年至20166月底,市区已供各类土地面积15381亩,其中,新增地14241亩(含2014年以前批回土地),存量地1140亩(含法院处置、企业退二进三土地等),收缴土地出让金53.54亿元。在供应的各类土地中,交通用地4797亩,占31.2%;工业仓储用地2914亩,占18.9%;住宅用地2222亩,占14.4%;公共管理用地1485亩,占9.7%;商业用地1092亩,占7.1%;其他用地2871亩,占18.7%

2、经省政府批准新增土地批、供情况。2014年至20166月底,城区(不含两个县)经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17968亩,已供3168亩,未供14800亩。

3、未供土地原因。一是乡镇圈报批的土地,在供地时,部分土地没有控制性规划无法出具规划条件。二是对群众补偿不到位。三是项目先行用地(未供即用)造成遗留问题没有解决,致使新的土地不能进行征收。四是城中村改造项目没有拆迁完结。

(二)储备中心建设用地储备与供应情况

2014年以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入库土地面积1754.5亩,出库土地面积857.5亩,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260.3亩,以出让方式供地597.2亩。截止目前,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土地1302亩(含往年库存结转土地),正在收储待入库土地面积487.8亩。

1、新增地储备与供应情况。2014年以来,储备中心共报批土地818.7亩,征收集体土地601.8亩(含往年报批土地),供应新增用地325.2亩,保障了养老产业园、沙澧产业集聚区公租房等项目用地。

2、存量地储备与供应情况。2014年以来,储备中心收购国有土地1152.7亩,供应532.3亩,土地出让收入8.37亿元,土地收益4.62亿元。

一是退二进三项目储备供应情况。2014年以来,市土地储备中心实施的退二进三项目有河南银鸽投资、世林(漯河)冶金、兴茂钛业等9家企业,共29宗土地,面积1095.9亩。截止目前,已签订土地收购合同24宗,收购面积876.1亩,公开挂牌出让15宗,面积346.9亩,土地出让收入6.188亿元,除去收储成本,土地收益3.63亿元。

二是工业用地改变用途项目储备供应情况。2014年以来,市政府批准市冠力鹿业、市豫南口岸、市金山预制构件公司等7改变用途土地收储项目,已全部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土地面积235.1亩,公开挂牌出让6宗,面积185.4亩,土地出让收入2.18亿元,除去收储成本,土地收益9836万元。

三是闲置土地项目储备供应情况。2014年以来,经市政府批准由储备中心有偿收购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土地1宗,面积41.47亩,收购金额3605.36万元,20161月已签订土地收购合同,目前尚未供应。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为保证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和合理利用,在国有土地出让中,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河南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部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并按市政府城区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认真把关、加强衔接、统一供地。

一是严把预审关。首先,对准备招拍挂出让的土地,看是否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凡列入供地计划的土地,对其提供的征地补偿进行审查确认,如果征地补偿不到位,不予进入招拍挂程序。其次,按照以规划为先的原则,通过发送征询意见函及时征求规划、房产、发改等相关部门意见,在没有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意见前,不予进入招拍挂程序。

二是集体决策,广泛参与。市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主导,市人大、政协、纪委、检察院、财政、规划、城建、环保、房产、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市国有土地出让办公联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凡涉及土地供应(招拍挂出让、协议出让、划拨、改变土地用途、企业改制、容积率调整等土地处置)的审批,全部提交出让办公联席会议研究确定,集体决策。

三是网上交易更加公开、公正、透明。为强化交易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20123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网上招拍挂出让土地工作。为使网上交易更加规范,先后出台了《漯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运行管理规则》、《漯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并建立了《漯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监管台账》,对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规定。201510月,省政府下发《关于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35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范高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体系,各级政府于201631日前将土地交易纳入省级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目前我市已纳入省交易系统。

(四)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1、闲置土地处置情况。2014年以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例行督察、国家审计署审计、国务院大督察及空闲地核查,共发现我市闲置土地16宗,面积406.34亩。截止目前已处置到位12宗,面积297.1亩;正在处置4宗,面积109.24亩。

2、形成闲置土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企业资金短缺,无法按期开工建设,造成闲置。二是因企业自身原因或历史遗留问题,个别项目涉法涉诉,导致不能开工建设。三是因周边群众要求无法满足,造成阻工,导致项目无法开工建设。四是由于部分区的控制性详规调整,审批手续不全,形成闲置。五是部分招商引资项目,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致使项目无法开工建设。

(五)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强化各级政府监管职责,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到位。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漯河市区新增建设用地3380.41亩(耕地2906.45亩),其中违法用地287宗,面积594.9亩(耕地448.04亩),违法占地比率为15.41%。至目前,已立案查处269宗,收缴罚款770.35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16.7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2.8万平方米,拆除复耕45.52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47宗。整改后违法比率为13.68%,去除农村宅基地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后的违法比率为6.56%

287宗违法用地中,农村宅基地最多,共159宗,面积224.2亩,其中耕地面积160.5亩,占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35.82%;其次是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共26宗,面积61.23亩,其中耕地面积49.63亩,占违法用地占用总耕地面积的11.07%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土地供应率偏低。因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下滑,导致我市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成为土地供应率偏低的主要原因。同时,按照法规政策规定,招拍挂过程中前置条件多,且程序要求严格,往往由于前置条件涉及到多部门,加上拆迁补偿不到位,致使有时土地不能按时供应。

二是土地粗放低效利用现象依然存在。市国土资源部门为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用地,一方面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尽量满足全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但另一方面存在着批回来的土地征不下来、供不出去,供出去的土地粗放低效利用等问题。

通过实地调查,造成土地批而未征未供、粗放低效利用的原因主要有:用地单位原因。部分用地单位资金不足或选址变更,造成原批准用地未能实施征收和供应,或供地后不能按时开工等。对农补偿不到位原因。有的因部分群众对附着物补偿期望值过高,难以满足要求,不愿领取土地补偿款;有的是应给农民的补偿款因财政资金短缺,未按规定时限和标准补偿到位,由此造成无法征地或供地。规划方面原因。如:城市规划调整,造成土地无法按原批准用途使用,或是部分区域无详规无法供地。资金原因。招商引资中,因企业或政府资金短缺,造成在土地招拍挂时,无法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无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三是土地储备工作存在一些困难。土地统一收储难。按照有关规定,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但我市实施土地出让收入分级入库政策,在不在市级土地储备计划,各区都可以独立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由于受人员编制、专业限制,无力承担市区所有土地收储工作,无法实现市区土地统一收储。土地收储资金难。按规定先补偿后收储,而我市是先签合同先储备,土地挂牌出让成交后,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资金再补偿。企业往往因为没有资金解除土地、房产抵押,无法签订收购合同,即使签订了收购合同也拿不到补偿款,而且还要注销企业原有土地、房产证书,企业无法再抵押融资,收储工作推进困难。按照有关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应全部用于土地收储。多年来,我市只有养老产业园一个项目使用了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一方面是收储资金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专项基金得不到合理使用。土地收储征收难。按照《土地管理法》,各区政府是土地征收主体,新增建设用地征收需要委托各区政府进行。储备中心实施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一般都是公益项目,土地征收本来难度就大,区财政又无土地及税收方面的收益,积极性不高,项目推进协调工作量大。

四是一些地方存在未供即用现象。一些地方在未经市政府供地、没有对农补偿的情况下,先行将土地指定给项目单位使用,形成未供先占违法占地,给后期的供地造成很大困难。

五是个别闲置土地处置还不到位。由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政府收回或置换难度较大,用地单位要求补偿金额过高。

六是违法用地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近年来,在各级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违法用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违法用地依然时有发生。

三、下步计划

1、加大供地力度,提高土地供应率。一是针对梳理出的批而未供土地,逐宗查找原因,逐宗制定供地措施。二是列出推进台账,逐宗明确供地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三是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为项目供地提供保障。四是落实责任。实行专人负责制和供地率月通报制,对推进不力者,追究责任。

2、加大处置力度,尽快将闲置地处置到位。一是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由市政府收回,重新招拍挂出让。二是督促闲置土地项目单位尽早开工建设。三是采取置换办法,促使闲置土地尽快得到有效合理利用。

3、加大查处力度,严防违法用地发生。一是认真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监管职责,坚持多家用地多家管二是认真落实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对违法用地多、有重大案件、违法占用耕地比率不达标,或因征地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县区,综合运用核减用地指标、媒体曝光、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降低违法率,提高处置率。三是严格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实行部门联动,结合我市开展的双违治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确保拆除复垦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们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给予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极大的关心和支持,促进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推进,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