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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漯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7-06-15来源:


—— 2017年6月9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漯河市财政局局长  马改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以持续深化六项重大攻坚任务为统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凝神聚力,主动作为,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728820万元,执行中因国家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按照国家统一口径调整后收入预算合计730339万元,实际完成7598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比上年增长11%。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114828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上级转贷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816907万元,实际完成17934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7%,增长9.2%。

市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56209万元(市本级310380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00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36900万元,西城区6929万元),实际完成384904万元(市本级327127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133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48246万元,西城区7398万元),为预算的104.5%,增长6.1%。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98281万元(市本级438366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9092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31417万元,西城区9406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上级转贷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686432万元,实际完成666939万元(市本级571533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8903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54500万元,西城区120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2%,增长11.5%。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市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市级报市人大批准的收支口径除上述市级收支外,还包括上级补助、县区上解、补助县区和上解上级等项目,即市级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61334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转贷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上级补助增加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7421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202261万元,实际完成307292万元,为预算的151.9%,增长14.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20226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上级转贷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441825万元,实际完成3998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5%,增长25.5%。

市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10212万元(市本级108712万元,西城区1500万元),实际完成157851万元(市本级156407万元,西城区1444万元),为预算的143.2%,下降2.2%;市级支出预算为110212万元(市本级108712万元,西城区150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上级转贷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207009万元,实际完成183060万元(市本级136599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276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3672万元,西城区335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4%,与去年同期持平。

除上述市级收支外,加上上级补助、上年超收、补助县区等项目,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17365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转贷政府债券、加上上级补助增加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31418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80万元,实际完成1402万元,为预算的159.3%,增长194.5%;市级支出预算总计880万元,实际完成140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7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年初各级汇总的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58879万元,支出预算434663万元。执行中,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572565万元,实际完成5704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增长33.4%;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535807万元,实际完成5048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2%,增长26.9%。年末滚存结余405608万元。

市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72347万元,支出预算280423万元。执行中,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288252万元,实际完成2929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6%,下降7.5%;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89409万元,实际完成2793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5%,下降8.8%。年末滚存结余235252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831300万元(一般债务560500万元,专项债务270800万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级(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下同)政府债务限额428904万元(一般债务263319万元,专项债务165585万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402396万元(一般债务297181万元,专项债务10521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694255万元(一般债务442014万元,专项债务252241万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67500万元(一般债务207840万元,专项债务159660万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326755万元(一般债务234174万元,专项债务92581万元),市级和县区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团结一致,务实创新,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为我市连续两年受到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彰提供了坚实的财力后盾,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扎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整合资金,创新制度机制,突出支持重点,保运行,稳工业,扩投资,着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支持去降补工作。安排资金2.3亿元用于发放购房补贴,2016年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05.1%,商品房去化周期由24个月减少到12个月,比全省平均水平少3.9个月;多方筹集资金2.9亿元,弥补了2015年政府回购3800套商品房的后期资金缺口;起草出台《漯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继续整合资金1.6亿元,扩大中小企业信贷周转、食品产业、高新技术等产业基金规模,扩大直接融资;认真落实上级涉企收费和税费减免政策,2016年共降低企业各项费用近3000万元,为小微企业减免税收6509万元,为企业办理退税8199万元。

积极促进投资增长。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市经济发展和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全年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100.3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争取国务院大督查奖励提前调度资金7亿元、奖励资金3000万元,并统筹市级资金5000万元,资金及时分配调度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及时发挥效益。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3.1亿元,支持了“五馆”、市民之家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统筹各类资金近40亿元,支持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建立健全盘活存量资金长效机制,收回市级部门存量资金2.1 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出。

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坚持把推广运用PPP模式作为适应新常态和政府债务监管转型的举措,完善项目运转流程,规范配套管理办法和项目指引,认真抓好项目筛选,积极做好项目推介,形成了全市上下共同推动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已征集PPP项目134个,总投资610.8亿元。纳入财政部示范项目2个,纳入省财政厅推介库项目7个、备选库10个、意向库81个。目前,9个项目已进入PPP运作程序,总投资86亿元,其中6个项目已签约落地。获得财政部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800万元。

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认真落实支持工业经济健康发展30条政策措施及10个配套推进方案,深入实施工业“1351”工程,筹措科技专项、高新技术发展、先进制造业、省级高成长服务专项引导、电子商务等资金6724万元,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认真落实各类鼓励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落实资金1135万元,支持举办第十四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及各类商务洽谈会、交易会,扩大招商政策宣传,扶持招引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落户我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继续筹措扩大小微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信贷周转等基金规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市信贷周转基金实际为中小企业办理贷款12.6亿元,保全银行信贷资金24.2亿元;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入库企业达440余家,130家企业获得基金推荐,累计取得银行贷款12.9亿元,成功打造了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平台,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困难。消化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地方政府应负担利息616万元,落实市级储备粮油补贴、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4153万元,全力服务企业发展。

支持科学发展载体建设。落实产业集聚区提高承载能力和产业集群发展资金6090万元,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提升承载能力、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区持续上规模上水平上层次、提升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

促进服务业发展。推进实施服务业攻坚行动计划,筹措落实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等专项资金、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3876万元,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结构优化。协同金融部门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奖励办法》等扶持金融业发展的制度,2016年我市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幅27%,居全省第1位。

2.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等支出共计13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2%。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提标政策,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对象抚恤医疗等资金7.2亿元,有效促进了我市城乡困难群体的社会救济、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工作。投入就业专项、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等资金9046万元,促进就业再就业,保障企业军转干部稳定。我市城镇新增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分别达到5.6万人、3万人。足额拨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补助资金6915万元,首批420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顺利启动。

支持教育水平提升。落实“两免一补”、中职免学费、普通高中及中高等职业院校奖助学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职业教育奖补等资金近5亿元,全面提高教育发展水平,推动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筹措落实资金3807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市级投入专项资金3401万元,对西城区新建小学、开发区新建中学进行奖补,支持实验中学与八中合并,支持五高新建初中部。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县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提高城镇居民医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8.3亿元,支持落实全民医疗报销制度。积极争取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等资金1.4亿元,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医疗服务水平。及时拨付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市区8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实施了药品零差率销售。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投入4亿元,支持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等建设,保障舞台艺术送农民、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文化活动顺利开展,促进文化信息共享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我市许慎文化园、贾湖文化遗址开发、文物修缮保护等文化基础设施提升。

支持城市建设发展。落实城市建设资金近40亿元,支持龙江路、白云山大道、人民路澧河桥、解放路沙河桥、太白山路沙河桥、交通北路等新建、改造和加固整修,保障园林绿化、创卫、环境卫生等市政工程建设,支持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主干道沿街墙体立面整修等,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支持补齐生态建设短板。筹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6亿元,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10蒸吨以下锅炉拆改、大气污染物源解析研究、空气自动站建设、扬尘治理等,我市PM10、PM2.5浓度均值双双改变了年初不降反升局面,空气优良天数达到190天,比上年增加40天;筹措水污染防治资金1315万元,用于引沙入黑调水、水环境水质水量监控能力建设等,7条省控河流断面水质全部实现达标。

支持保障房建设。从加大商品房易地移建费征收力度、调整棚户区改造存量资金等措施入手,多方筹措住房保障专项资金8.3亿元,支持了保障房建设。

支持平安漯河建设。落实政法专款、平安建设资金1亿元,支持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大力支持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司法救助工作。

3.认真落实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支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实现更好发展。

统筹支持精准扶贫。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投入资金1.5亿元,提高扶贫重点工作资金保障水平,聚焦问题支持脱贫攻坚,2016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2.6万人,在全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中居第2位。其中:2016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增长12.2倍。资金通过精准投入、整村推进、贷款贴息、扶贫到户增收、科技扶贫等措施,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事业发展。

不折不扣落实农业补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农机购置、棉花价格改革、新型农民培育、产粮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农业防灾减灾、农业高产创建补助等补贴资金4.8亿元,享受补贴农户23.6万户,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安全饮水、农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项目建设资金3.4亿元,支持建设3.9万亩高标准农田、2个产业化经营项目、1个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等,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加快现代农业进程。筹措落实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双汇产业化工程提升、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补助等资金1870万元,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投入资金5123万元,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蔬菜示范园区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省级龙头企业、农业结构调整等项目,加快我市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

4.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财税改革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各项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全面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统筹考虑未来3年政府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提前确定3年分年度收入安排和支出重点,结合预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编制2017—2019年市级财政收入计划和支出计划,强化财政规划的连续性、前瞻性,增强财政收支管理的科学性和约束力,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增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之间的衔接,统筹资金9.1亿元,保障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各项政策落实。认真完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列工作。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的原因作出说明。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如实反映债务限额及余额变化情况。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将置换债券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政府债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督促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认真落实税制改革政策。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我市811户建筑业纳税人、603户房地产业纳税人、133户金融保险业纳税人、6512户生活服务业纳税人顺利纳入改革试点范围,整体运行平稳。资源税改革顺利实施。

优化政府采购和投资审核监管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府采购”新模式,建立政府采购公务机票管理制度,探索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健全完善评审体制,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2016年,为我市节约财政资金5亿元。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从预算监督、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扶贫资金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11项监督检查,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

完善财政基础管理。建立综合治税联席会议机制,研究确定了重点目标和分阶段任务,“政府领导、财税牵头、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着力构建内控风险制度体系。高标准组织好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圆满完成年度考试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人均收支水平偏低,难以满足保障公共服务发展需要;财源结构单一,缺乏新的税收增长点,增收乏力,后劲不足;财政重点改革进展还不均衡,改革推进力度需要持续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通过深化改革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7年是巩固和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也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编制好2017年财政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市委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六项重大攻坚,持续推进“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发挥好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创新和完善财政调控方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7.5%。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县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实施六项重大攻坚任务,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一)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四张牌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市级安排重点项目奖励、工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贴息、六项重大攻坚任务、企业奖扶等专项资金11990万元,支持实施1351工程,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开拓市场、扩大规模,持续优化工业结构。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培育发展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5150万元,加快推进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2473万元,落实招商引资财政鼓励政策,支持招引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多的大项目,夯实经济发展基础。认真落实房地产去库存政策,积极消化房产存量。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市级安排高科技成长资金1900万元,支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安排企业科技奖励和技术创新奖励资金1593万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发挥市高新技术发展基金作用,重点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对创立科技型企业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支持基础能力建设。统筹预算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对107国道绕城路、龙江路、人民路和文化路升级改造,新建交通北路、泰山北路和北三环路,建设市民之家、五馆,保障园林绿化、创卫、环境卫生等市政工程建设等,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用足用好产业集聚区奖补资金,推动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统筹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和基金收入,继续支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级安排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等资金1200万元,扶持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等,推动农业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安排农田水利、南水北调等专项资金3908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瘦肉精”专项监管、双汇产业化工程奖补等资金1416万元,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565万元,增强我市种植业抗风险能力。安排农村能源项目、美丽乡村、一事一议等资金2040万元,进一步改造农村人居环境。

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农村脱贫攻坚战。市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6510万元,聚焦问题支持脱贫攻坚,提高扶贫重点工作资金保障水平。加大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用于困难地区、困难群众扶贫攻坚。用好中央、省、市县扶贫专项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

支持环境治理攻坚战。市级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00万元,支持开展“引沙入黑”生态调水和污水处理。安排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资金2400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安排“两改一替”补贴资金8093万元,对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的燃煤居民户进行补贴。安排资金1747万元,支持扬尘治理和污泥处理。安排资金4200万元,对公交车辆运营、黄标车提前淘汰予以补贴,鼓励绿色出行。安排专项资金1480万元,落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及时兑现财政奖惩措施,强化对各市县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激励约束。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乡低保补助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50元和142元;散居孤儿和机构供养孤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和1100元。 

支持扩大社会就业。市级安排创业引导资金657万元,支持大众创业。安排退伍军人自主择业和自谋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2177万元,支持复退军人自谋职业、自主择业。健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各类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市级安排资金6672万元,支持漯河技师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漯河食品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发展,启动建设许慎文化学院。市级安排2.4亿元,继续巩固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和薄弱学校改造,对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以奖代补,优化壮大农村教师队伍。继续提高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继续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市级安排资金457万元,支持按照年人均筹资不低于60元的标准,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安排资金500万元,支持建设急性心肌梗死救治网络。安排资金200万元,保障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安排资金1257万元,对公立医院基建贷款进行贴息。提高医疗卫生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至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至50元。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市级安排文化专项资金1090万元,持续实施舞台艺术送农民、中原文化大舞台、汉字文化研究基地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6亿元,同口径(下同)增长7.5%,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77.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57.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7亿元,增长3.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1.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7.9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市本级、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城区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57171万元(市本级553297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2671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66372万元,西城区14831万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5386万元,增长2.3%;上级补助收入121630万元(返还性收入305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45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5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77万元,县区上解4561万元,调入资金951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238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53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315842万元,增长2.7%。其中:增值税129944万元,增长4.1%;企业所得税56780万元,增长2.3%,契税35384万元,增长2 %。

●非税收入79544万元,增长0.7%。其中:专项收入27434万元,下降7.8%;行政事业性收费13452万元,增长8.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275万元,下降20.7%,主要是上年预算单位处置资产,公车拍卖等一次性收入减少。

支出安排。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57171万元(市本级553297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2671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66372万元,西城区14831万元),其中:市级当年财力540093万元,省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34379万元,上解支出61915 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7238万元,补助县区支出3546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收入增幅放缓。但是2017年增支因素多,市本级当年财力不能保障支出需求。仅人员经费,市本级就净增9.3亿元支出,支出压力很大。为弥补市级当年财力缺口,保障人员经费、机构运转,保障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推进,市本级将以前年度财政严格收支管理、精心聚财生财和当年可统筹使用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等12342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弥补缺口。同时,对公益性资本支出,拟通过争取上级转贷政府债券予以保障。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17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 %。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91万元,增长16.4%;

●公共安全支出45858万元,增长29.4%;

●教育支出89623万元,增长8.9%;

●科学技术支出9363万元,增长116.2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199万元,增长0.5%;扣除上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重点项目,今年拟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等不可比因素,可比增长19.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26万元,下降12.5%;扣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转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一不可比因素,可比增长6.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85万元,增长13.4 %;

●节能环保支出23363万元,增长178.9%;

●农林水支出 31974万元,增长9.5%;加上拟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可比增长19.8%;

●城乡社区支出45695万元,加上收回存量资金安排5000万元,实际下降1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城建工程拟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安排;

●交通运输支出17493 万元,加上收回存量资金安排2460万元,实际下降5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等交通工程项目拟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安排;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41万元,增长69.7%;

●住房保障支出22449万元,加上收回存量统筹安排购房补贴等9168万元,实际下降4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以及政府出台的购房补贴政策已结束,后续资金需求量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5418万元,下降1.7 %;

●预备费10549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有关要求,上级补助收入按省财政提前告知数安排;政府债券收支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转贷额度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6820万元,增长28.4%,加上上级补助36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771万元,收入总计300262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6462万元,增长14.1%,加上调出资金13800万元,支出总计300262万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包括市本级、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需要说明的是,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是按目前财政体制编制的,执行中根据市财政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城区体制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执行。

收入安排。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165万元(市本级122165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5000万元,西城区4000万元),下降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797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8459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土地出让收入预期减少。二是按照国家政策,从2017年4月1日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停征减收;市级政府性基金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22009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5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000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1800万元。

支出安排。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84590万元(市本级165590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5000万元,西城区4000万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0790万元,调出资金13800万元。调出资金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57711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支出35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支出4700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支出190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按省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安排。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2016年市级企业发展经营情况,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90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8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总计安排9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0万元,调出资金安排870万元,调出资金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68916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9597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41744万元,预计当年结余7293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8547万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全市上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收入安排。2017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0791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67266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35252万元。当年收入中,财政补助收入91081万元。主要项目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4207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624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0508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345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94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1035万元。

支出安排。2017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07919万元,其中当年支出6281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79782万元。主要项目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6412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122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4407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836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72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21639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漯河市全市和市级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

截止2017年5月底,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22055万元,主要用于预拨白云山大道建设、国家储备林、中银广场改造等。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重点做好专项资金细化、规划评估调整、规划期现行收支政策预测分析等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建立较为成熟的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强化规划约束力。逐步推进县区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全面推进市直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和县区综合治税工作,探索开展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应用,深入查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拓展涉税信息利用链条,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要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应对。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以及上级新批准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结转结余资金限期分配或支付,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下达速度和拨付效率,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认真落实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资金。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研究政府债务政绩考核细则、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等办法,进一步落实债务风险预警、限额管理和债务信息月报等制度,研究加强或有债务监管,力争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工作机制,鼓励通过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对于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有关财政资金要逐步由“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富民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