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15来源:
——2017年6月10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松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人士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诚履职,奋发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司法公正取得新成效。共办结各类案件113578件,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23.73%。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306件,办结24432件,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3.54%和24.44%;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579件,审、执结3399件,同比,分别上升7.38%和7.39%,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保持高位、高效良性运转。
五年来,司法绩效取得新业绩。一审案件上诉发回重审、改判率始终控制在上诉案件总量的3%以下,一审服判息诉率、再审案件维持率、信访投诉率以及法官形象公众满意度测评、法院司法公信等主要指标均持续向好,市中院司法绩效连续三年位居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五年来,司法改革取得新突破。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圆满完成立案登记制度、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法官员额制度改革任务。市中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组建新型合议庭,实行执行案件执行权、裁决权分段实施改革措施,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五年来,司法公信取得新提升。全市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10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中院先后3次荣获“全省先进中级法院”,舞阳法院、召陵法院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法院”。实现两级法院文明单位全覆盖,其中市中院、郾城法院、临颍法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市中院执行局,“全国法院个人一等功”李慧杰、张辉,“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宋跃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穆莹莹,“全国法院司法技术先进个人”顾天能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一、聚焦全市大局,倾力服务漯河改革发展
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改革发展。坚持市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实施意见》,服务我市重大发展战略。围绕国企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成立“企业服务团”,设立清算与破产合议庭,5年来,漯河市两级法院审结国企改制、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57件,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切实以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具体举措,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
紧盯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发展。积极支持“两城同创”文明创建工作,倡导文明新风。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扰乱生产经营秩序”、违法阻挠城市拆迁和棚户区改造等影响文明创建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该类案件57件。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工作,为扶贫工作精准实施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服务绿色发展,严厉打击破坏耕地、污染水源、盗砍滥伐等行为,审结该类案件564件。
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环境,保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结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1万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该类案件478件。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审结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4299件。依法优化金融投资环境,防范逃废债务,审结金融纠纷案件8731件。依法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325件。审结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136件,促进科技创新。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2件,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二、聚焦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助推平安漯河建设。5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456件,判处罪犯7135人。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涉黑、涉毒及盗窃等犯罪案件4821件,判处罪犯5332人。审结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362件,判处罪犯521人。审结集资诈骗等案件39件,有力维护金融秩序和群众“钱袋子”安全。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会同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职务犯罪刑事案件若干规定》,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案件325件381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25人,彰显党和国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免予刑事处罚73人,判处缓刑2381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档案47件53人。圆满完成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特赦案件审理工作。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助推和谐漯河建设。5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道路交通、劳动保障、抚养赡养等涉民生案件7.65万件,同比上升27.2%。连续8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256万元。会同市妇联出台《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审判工作实施意见》,构建反家暴网络,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963件。持续开展“保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审结此类案件672件,我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单位”。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四心’活动”,依法审理涉军人军属权益案件176件,切实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市中院被省高院、济南军区授予“涉军维权‘四心’活动先进集体”。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漯河建设。全面贯彻新行政诉讼法,深入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制度。持续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5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2271件,同比上升44.47%。行政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34.1%和27.6%,更多行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支持力度,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25件,有力支持政府开展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行政首长出庭率同比上升23%,有效促进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助推诚信漯河建设。围绕“2到3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组织开展“雷霆行动”、“一打三反”和涉民生、涉金融等专项行动,努力破解执行难。5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17330件,执结标的额39.54亿元。全面加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刑事罚金等案件的执行,分别执结相关案件3411件和2297件。推进执行工作创新,将5个县区法院执行局改为市中院执行分局,统一指挥全市执行力量。组织召开誓师大会,层层递交“军令状”,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推行“互联网+司法拍卖”,全市法院共组织网拍1354次,成交金额2.21亿元。扎实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与各大金融机构和房管、土地等单位建立了网络一体化财产查控机制,网上发送查询申请115.4万次,冻结被执行人财产3.63亿元,扣划1.86亿元。将11265名不自觉履行的债务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银行征信系统,7300余名被执行人在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办理贷款时受到限制。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助法院执行、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严厉制裁逃避执行行为,拘留223人,罚款146人,判处拒执犯罪分子20人。坚决让“老赖”无钱可赚、无福可享、无路可逃。
三、 聚焦为民司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着力实施智慧法院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对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网络进行扩容升级,实现数字法院系统、智能办案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等一网融合。以“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为原则,以诉讼服务“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为目标,建成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目前,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询案件流程信息。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着力深化司法便民举措。强化审限控制,努力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6%。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5.13%。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深入工厂、社区、乡村、学校巡回审判案件68365件,把诉讼服务和法制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深入开展“送法进课堂”活动,坚持每学期开学第一天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引起良好社会反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347名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537.1万元,为确有困难的2451名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56.39万元。坚持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5年来,全市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2314人次,化解信访积案329件,持续保持信访案件增量控制、存量下降的良好态势。
着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庭审活动和执行信息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全市法院公开生效裁判文书83462份,公布审判流程、执行信息65426条。建成科技法庭26个,直播、录播庭审2312场次。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621名,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81%。举办法院开放日65场,邀请社会各界参观视察、旁听庭审、体验执行,增进对司法的理解和认同。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37场。创办法院微博、微信,多方面、多形式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动态等信息5万余条,市中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四、聚焦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新型审判执行团队,出台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厘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办案绩效考核办法,促进权责利统一。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权,推动院、庭长直接参与办案34627件,同比上升36%。积极探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监督,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同比下降32%。“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进一步落实。
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制定实施《漯河市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市首批入额法官员额分配方案》和《选拔考核工作方案》,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认真开展入额法官选任工作。按照法官员额总数不得突破中央政法编制39%的要求,除两级法院院长以考核方式入额外,包括副院长在内的其他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考核,坚持统一标准、以案定额、差额选拔,选任出首批入额法官189名,其中市中院44名,分别占中央政法编制总额的33.6%和29.5%。
扎实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97.6%,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行“一审终审”的小额速裁机制,简易程序适用率73.62%,一审服判息诉率91.06%。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全面落实量刑规范化,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强化审判监督,市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改判、发回重审案件1859件。
五、聚焦从严治院,奋力锤造过硬法院队伍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大力加强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中国梦”、“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强化法院党的建设,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开展向“全国优秀法官邹碧华”、“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学习活动,引领干警坚定政治信仰,追求崇高职业道德。干警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方向更加明确,司法作风明显转变。
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采取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对全市法院干警分层、分级、分类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全市法院共选派干警参加法院系统、政法大学、党校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47期,累计培训干警4738人(次)。深入推进审判业务学习研讨活动,积极组织各类学习会、研讨会,及时研讨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营造学习法律、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法官的司法实务能力。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工作权限涵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四项突出问题治理”,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对干警经商办企业、涉案款物等开展专项清理。建立审判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审务和纪律作风督察187次,全力整治“六难三案”。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5年来,共约谈提醒336人(次),诫勉谈话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形成有力震慑。
六、聚焦忠诚履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履职尽责的根本保证,是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市法院坚持向市委报告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重大工作事项57次,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专题视察工作。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民事审判、刑事审判等工作的专项审议,严格按照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件代表建议、16件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各类抗诉案件9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创新联络工作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参与听证2371人(次),办结代表委员关注案件239件,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和监督支持的结果。五年来,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才能忠诚信仰、把握方向,确保为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坚持公正司法,才能敢于担当、坚守底线,确保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必须坚持司法为民,才能不忘初心、不辱使命,确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必须坚持深化改革,才能辟新路、谋发展,确保提升司法公信;必须坚持从严治院,才能永葆本色,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法官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宗旨意识、大局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一些案件审判质量不高、社会效果不好,案件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有些法官对当事人骄横、冷漠、生硬,严重损害了法官形象,司法作风仍需进一步改进;五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许多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法官职业保障仍需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17年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好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七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政治建院、公信立院、人才兴院、制度治院、科技强院,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我市全面深化六项重大攻坚、持续推进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有力服务发展大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贪污腐败等犯罪,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平等保护市场经济行为,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驱动。
二、坚持公正司法,更加有力提升司法公信。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全力解决“执行难”,用足用好“信用惩戒”、“打击拒执”等执行手段,确保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化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新机制,努力打造法治漯河建设“升级版”。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用法治手段化解转型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三、坚持改革创新,更加有力促进严格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现诉讼制度创新。开展审判效率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减轻案多人少压力。健全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
四、坚持司法为民,更加有力维护群众利益。开辟涉民生案件审判“绿色通道”,不断强化对“三留守人员”、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立足审判职能助推扶贫攻坚,用法治的力量维护民生福祉。加大保护环境司法力度,保障绿色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建设智慧法院,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
五、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力建设过硬队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六、坚持接受监督,更加有力提升法院工作水平。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坚持整体工作定期报告,单项工作专题报告,日常工作随时报告。拓宽接受监督渠道,邀请代表委员开展专题视察、专项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开拓进取,奋勇拼搏,砥砺前行,以更加积极的创新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成效,全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企业服务团(见报告第3页第5行):2015年,为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经济形势,帮助工业企业解难题、渡难关,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提速增效,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市中级法院民二庭业务骨干成员组成的“企业服务团”,主动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实行精准帮扶,实现由重点服务向全面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短期服务向长效服务转变。
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见报告第4页第14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可以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避免重新犯罪。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会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予以保密。
涉军维权“四心”活动(见报告第5页第2行):自2008年6月以来,漯河市开展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为主题的“军地领导齐心、社会各界关心、军人家属放心、部队官兵安心”活动。
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见报告第5页第6行):基本模式是,A市法院的案件由B市法院审理,B市法院的案件由C市法院审理,C市法院的案件由A市法院审理。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见报告第5页第10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决定,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见报告第5页第11行):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副职,代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与作为原告的行政相对人一道参与诉讼。这一制度体现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平等。
“一打三反”专项行动(见报告第5页第15行):指开展打击“拒执罪、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行动,重拳出击,各个击破,推动以系统化方式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形成科学有效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互联网+司法拍卖”(见报告第5页第21行):即网络司法拍卖,指由法院和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较传统拍卖相比具有以下优势:1、可以降低流拍率,提高拍卖效率;2、可以促进标的物价格最大化,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3、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4、拍卖环节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败;5、网络拍卖有助于树立法院司法为民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见报告第6页第4行):指最高法院2013年10月建立的登记、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平台。纳入该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通报至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
“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见报告第6页第16行):是省法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法院共同开通的集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诉讼咨询、举报投诉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巡回审判(见报告第6页第21行):为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当事人多跑路,法院到案发地调查、勘验、调解、开庭、合议、宣判,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依靠群众参与化解纷争,提高裁判公信力和权威性。
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见报告第7页第11行):2014年,省法院在全省法院实施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要求两年内选任人民陪审员不低于3万人,基层群众占人民陪审员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案件审理的权利。
法官员额制(见报告第8页第3行):为严格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根据中央有关推行员额制改革部署,从现有司法人员中遴选业务骨干作为员额制法官,安排在司法一线岗位,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队伍。
立案登记制(见报告第8页第11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
小额民事案件速裁(见报告第8页第14行):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金额在各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民事案件,我市的标准是1.5万元以下。小额诉讼程序仅在基层法院适用,实行一裁终审、三个月内审结、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