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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1-10-14来源:

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26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徐改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决议,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比全省提前一个季度实现由负转正,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稳增长促发展持续发力。全市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1.6亿元、上级政策性资金116亿元,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16.4亿元,投入资金4.2亿元推动企业发展,发放稳岗补贴1亿元,经济实现稳步增长。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能级全面提升。

  推动三大攻坚尽心竭力。投入扶贫资金3.1亿元,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牢牢守住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底线,超额完成省定存量债务化解总额目标。投入污染防治资金1亿元,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促进民生事业聚焦聚力。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节省财政资金聚焦保障民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全年用于民生支出165.2亿元,比上年增长8.76%,高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近四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9%。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功。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城乡新格局。

  财政管理效能提升有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1+6”制度体系,20个部门的绩效目标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动态监控,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将“过紧日子”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应对疫情政策落实到位和财政预算平衡。做好中央直达资金工作,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持续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常态化监控机制,“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75万元,同比下降5.1%。

  一、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2020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9149万元,增长7.4%,支出完成777311万元,增长4.9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29638万元,增长6.1%,支出完成541121万元,增长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658万元,下降18.1 %,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764万元,支出完成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8659万元,补助下级104万元,支出总计87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36348万元,下降30.1%,支出完成415268万元,下降28.9 %。在收支压力加大情况下,财政部门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运行整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源统筹工作需进一步改进。市级预算资金与项目衔接不够精准,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存量资金35189万元连续结转两年未使用。

  2.预算编制和执行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进展较慢,市级预算未执行到位160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结转额度资金859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额度资金74262万元。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三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7681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3.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推进。一是示范区重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比例较低。二是市直6个部门的168个预算项目普遍存在效益指标设置简单,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审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或自评结果不准确,财政部门需加强对单位自评结果的抽查复核工作。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按照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采取大数据分析核查和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市县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个部门的5个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市发改委等2个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二是市交通运输局等3个部门的14个项目进展缓慢,预算执行率较低。三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不到位。市教育局等5个部门未按要求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市城市管理局等4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和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四是市科技局等11个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差旅费、精神文明奖等181.15万元;市交通运输局等3个单位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278.8万元;市人防办等4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78.11万元;示范区等13个单位支出手续不完善669.6万元;2个单位提前列支下年度支出14.32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2020年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1.56亿元,涉及127个项目,有力地支持了我市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截至2021年3月底,新增债券资金11.1亿元未形成实物工作量。其中,郾城区等3个县区的5个项目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未按计划开工;源汇区等4个县区的16个项目进展缓慢,未按计划完工。二是4个项目管理不到位,无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支付工程款。

  (四)抗疫特别国债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全市2020年共收到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76亿元,涉及161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本级和3个县区2625.51万元资金分配不符合政策要求。二是市卫建委的1个项目未实施,召陵区等3个县区的5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情况。全市2020年共收到中央新增财政直达资金22.4亿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工作,及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郾城区、舞阳县未及时下达拨付资金2400.72万元。二是郾城区未按规定单独发文下达资金。三是舞阳县的2个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

  (二)扶贫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区能够认真落实扶贫政策,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郾城区和示范区漏缴16名贫困人员养老保险金。二是临颍县2个第一书记项目资金未按要求使用。三是郾城区等4个区(含功能区)的20个产业扶贫项目后续收益和投资收回存在风险。四是2个县区的5个已竣工项目未投入使用,3个扶贫基础设施项目未按要求设立公告公示牌。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1.对临颍县2020年巩固脱贫攻坚、2018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方面,2个扶贫项目收益发放不及时330.45万元,11个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安全存在潜在风险,4个项目漏记扶贫资产。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中507米道路路肩建设未达设计要求,11座新建桥涵不畅通。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由于污水管网尚未投建,2个乡污水处理设施闲置,2个镇粪污无害化设施闲置。四是乡村产业发展方面,2个产业强镇项目进展缓慢,2个项目资金689.13万元支付缓慢;县农业农村局以发放农户有机肥方式代替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2.村级资产资金管理审计情况。各乡镇通过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实施村财乡理,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村级财务核算明显好转。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有待加强。17个村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15.82万元,1个村未及时收回借款180万元,1个村少记债权107万元,5个村机动地承包不规范。二是村级财务收支不规范。13个村大额现金列支298.81万元,18个村支出手续不完善195.34万元、不合规票据列支104.46万元,3个村未及时收取集体资产租赁费51.65万元,4个村坐收坐支房屋租赁费13.71万元,2个村扶贫项目资金未登记入账60万元。三是内部监督不到位。21个村内控制度不健全,14个村存在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村监委会监督作用需进一步加强。

  (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审计情况。对市县两级2020年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20年全市无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超额完成省定年度存量债务化解目标。

  (五)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审计情况。对我市承担的185项省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承办单位能够担当作为,想方设法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政策。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第三高级中学等6家单位少减免租户1个月房租33.99万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多规合一”业务平台建设,6个产业集聚区未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舞阳县未将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改为备案。二是全市新增2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工作无明显进展;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未在6月底前实现“六统一”;舞阳县中职阶段国家助学金发放不到位92.02万元。三是5个县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较慢。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全市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3.38万人,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直和5个县区的6个医保机构审核不严,报销133家医疗机构限制用药费用439.33万元,舞阳县等4个县区的6家医院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涉及医保报销金额10.62万元。二是郾城区人民医院规避按病种付费,多支付医保费用10.81万元。三是市直和源汇区、郾城区医疗保险基金账户少计利息189.6万元。四是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医保待遇0.54万元。五是5个县区273家单位欠缴职工医保费,2个县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

  (二)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3项)参保人数172.18万人,缴费人数81.66万人。基金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运行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5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22.42万元,市级2家不符合条件企业享受减免养老保险费80.14万元。二是全市45家机关事业单位尚未完成准备期清算工作,21个个人账户沉淀资金16.83万元未及时清退。三是市直及5个县区127家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临颍县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四是1人违规办理提前退休,骗取养老金35.33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对临颍县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临颍县人民政府不断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安置房差价款156.3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应完工未完工棚户区安置房396套。三是11户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家庭购买住房后未及时清理退出。

  (四)全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计情况。共实施23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涉及1033栋老旧楼房。审计部门发放并回收入户调查表679份,群众整体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5个县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拨付改造资金不及时。二是部分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个别旧楼改造质量存在瑕疵。三是186个已完工项目竣工资料整理不规范。四是6家投标单位投标资料不真实,13个应该废标的项目未按规定废标。

  (五)市级污染治理资金绩效审计情况。2019年至2020年9月底,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污染治理资金7751万元,能够围绕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管理使用资金,但还存在2个项目进展缓慢,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06万元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六)2013年至2020年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奖补资金审计情况。全市周转宿舍建设投入资金5461.57万元,建成1006套投入使用,为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临颍县等2个县区2020年新建、改建220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未及时开工建设。二是舞阳县2013年至2015年建设的119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未按规定配备基本生活用具,2017年至2019年建设的5所中小学128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未规划建设化粪池及排污管网。三是临颍县6所中小学152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未进行竣工决算。

  (七)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审计情况。2018年至2020年市级建设防空地下室项目138个,收取41个民用建筑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6262.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人防办等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及管理维护人防工程。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已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未履行人防审批手续,15个人防工程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部分人防工程维护不到位。二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251.41万元使用不规范。

  (八)地方储备油、储备粮绩效审计情况。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企业管理地方储备粮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地方储备粮存放、轮换等管理不规范。二是市级储备油亏库44.47万公斤,涉及资金389.11万元。

  (九)市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审计情况。2018年至2020年,各责任单位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创文专项资金共支出571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公益广告等2个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516.55万元。二是1个街道办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2018年至2020年,共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2781.36万元。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但还存在科技券兑付率低、源汇区等4个县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研发补助资金788.48万元拨付到位的问题。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全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对全市11个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建设单位能够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提升了城市形象,方便了市民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4个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三是6个道路工程项目已完工通车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9个已完工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二)中华汉字文化名城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对中华汉字文化名城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41项重点任务55个具体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3个项目进展缓慢。二是3个工程项目“四证不全”即开工建设,2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未按规定招标,1个工程项目涉嫌转包,1个项目的两个标段评标定标过程违规。三是3个已投入使用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重视自然资源资产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相关政策方面,源汇区沙澧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编制不科学;郾城区未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中计量设施的安装任务,农业用水补贴政策未开始执行。二是土地利用方面,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等6个产业集聚区存在批而未供、圈多建少问题。三是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源汇区57家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税;郾城区林业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市供销合作社所属6家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账外资产未纳入管理。市供销社下属5家企业的42.39亩土地、764.73平方米房产未入账;1家企业代管的41.85亩土地、1782平方米房产产权不清。二是5家企业出租资产未通过公开招标或按规定备案,1家企业未按合同收取租金,1家企业账外核算房租收入306万元。三是资金安全存在风险。3家企业对外投资350万元无收益,1家企业未按时收回出借资金600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连续三年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今年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漯河日报社等8个市直单位和5个县区的9个单位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竣工决算40762万元,应记未记固定资产2066.4万元,未及时处置报废资产179万元,往来款长期未清理8092万元。二是源汇区44家单位13处办公用房无土地证,43家单位15处办公用房无房产证且未登记入账。三是市交通运输局等2个单位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出租房产。

  2020年,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部门建议,在全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往来账款清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全市累计清理往来账款19.2亿元,对412家市直单位3339宗价值2.8亿元资产进行了调剂和处置。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审计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共完成66个审计项目,配合巡察、纪委监委办案等临时事项15项。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情况报告、审计要情专报60余篇,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1次,收缴财政资金4477.93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和事项17件。

  今年以来,通过健全审计监督体系,消除村级审计监督盲区。年初将全市村两委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列入县区2021年度审计计划,制订了《全市村两委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将村级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目标完成情况,村委会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级民主决策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贯彻执行情况等内容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截至目前已实施67个村两委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创新审计监督方式,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坚持从严监督与宽容试错并重、查病治病与防范未病并重。在揭示发现问题的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客观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到依法处理问责与容错纠错有机统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立联系服务被审计单位工作制度,将各县区政府、市直84家一级预算单位与各业务科室分口对应,明确为联系服务对象,定期进行沟通,全面了解单位落实各项政策和经济活动事项,接受财经法律法规咨询,提前告知提醒风险隐患点。加强对财务和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在“治已病”的同时,切实发挥审计“防未病”作用。通过运用大数据审计,提升审计监督成效。组建大数据分析团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筛选审计重点、精准延伸疑点,提高审计效率。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联网审计和开展大数据审计,全面统筹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的资源配置,既减少了与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接触,又压缩了审计实施时间,极大提升了审计监督效能。通过构建长效机制,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完善审计整改制度,制定了《漯河市审计局审计整改检查督促工作办法》,统筹安排整改督促检查工作;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2019年至2020年期间129个审计项目的整改结果逐一核实,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完善审计整改方式方法,重视审计过程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采取边审边改方式,实现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与市委巡察办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巡察与审计工作联动的办法》,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共同制订了《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与市纪委等机关和部门协作办法》,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审联动机制的意见》,巡审结合、督审协作、财审联动,深化联合作战能力,逐步建立了由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联动、审计跟踪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的合力。

  六、审计建议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风险挑战,经济持续向好的态势还需进一步巩固。需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着力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围绕“六稳”“六保”的目标,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发挥好“万人助万企”平台作用,着力稳企业保就业,释放存量经济潜能。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健全政策落实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衔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动财政资金更有效地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二)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切实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编制的衔接,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不断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强化支出进度管理,努力减少和消化结转结余资金,激活存量财政资金,提升财政资金效率。强力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根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及时调整预算安排;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安排;对不能发挥效益的项目资金及时收回,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保障政策资金更加倾向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项目和低效无效支出,着力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资产,将资金优先调整用于保障各类民生支出。建立完善民生支出事项清单,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住房等保障力度。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科学有序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加大风险隐患防范和化解力度。坚持底线思维,正确把握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提高专项债券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范,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预测机制,加大多渠道筹措资金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及粮食安全风险防范,强化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监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密切关注县区财政运行情况,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五)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监督管理,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屡审屡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审计整改更好地落到实处。市审计局认真组织和督促各县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强化闭环管理,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确认、整改、销号、督促检查等环节,加大对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梳理分析,推动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屡审屡犯问题,在年底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十四五”起好步开新局,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漯河新征程努力奋斗!